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海曙街发〔2006〕 13 号
曙光街道再生资源回收乱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造与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匹配的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根据海淀区“2008” 环境建设指挥部文件( 海环指发〔 2006〕 18号), 关于印发《海淀区再生资源回收乱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精神, 曙光街道决定加大对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散乱点的整治力度, 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 标 坚持“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 突出重点、 集中整治, 综合治理、 疏堵结合” 的工作方针, 发挥街道、 城管监察分队、 派出所、交通队、 工商、 税务等各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 取缔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整治无照经营、 无序流动的街头游商, 做到整治一处、 规范一处、 巩固一处, 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废品收购站点, 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同时为实施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建设和长效管理打下基础。
二、 组织机构 曙光街道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乱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
曹长海
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
李国祥
曙光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王志红
曙光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臧传厚
曙光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部副部长 李士嵘
曙光城管监察分队队长 淤
青
曙光派出所副所长 周广杰
四季青工商所副所长 高
宇
黄庄交通队副队长 协调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检查验收, 督促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协调小 组办公室 设在城市综合管 理科。
电话:88433900
联系人:
李国祥、 蔚亚丽
三、 整治重点内容 不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废品收购站点形成集散乱点,环境脏乱、 安全隐患突出, 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秩序。
重点整治区域为辖区内四环路、 紫竹院路、 远大路、 板井路, 金源大饭店、金源购物中心、 四季青桥等, 启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试点, 做好资源回收乱点的整治工作。
( 一)
取缔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初步统计辖区内有废品收购站点 16 个, 其中无照经营 13 个。
无照收购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秩序, 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 二)
整治不规范设置、 不合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具体为:
1、 虽有营业执照但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不符合消防、 不符合管理等规定的;
2、 私搭乱建或者租用违章建筑、 违法租占用土地经营, 以及侵街占道、 影响交通的;
3、 营业执照与 经营地址不符、 异地经营, 租借用他人营业执照, 包括一照多点经营的;
4、 超范围经营和回收来路不明的废旧物品, 有收赃、 窝赃行为的。
对上述问题和不合法行为 由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 三)
回收废品的街头游商, 无序流动, 无照经营突出, 影响市容环境、 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 各有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对其进行整治。
四、 时间安排 1、 摸底调查阶段( 2006 年 11 月 下旬):
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点进行一次全面、 准确的调查摸底并建台账,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为开展整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 宣传发动阶段( 2006 年 12 月 上旬):
进行动员 部署, 组织力量深入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宣传整治的目 的、 意义、 内容和要求。
对无照经营、异地经营及出借、 转让营业执照经营的, 告知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 并限期自 行清理积存回收物品; 对非法租占用土地、 利用违
法建设及私搭乱建经营的, 通知租赁双方限期解除租赁合同, 腾退土地, 相关当事人自 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清理现场; 对不规范设置和经营的, 明确整治要求, 限期进行整改。
3、 集中整治阶段( 2006 年 12 月 —2007 年 1 月 )
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乱点整治取得实效, 整治工作采取属地管理、 部门联动的方式, 对本辖区的废品回收乱点进行联合执法、 清理整治,取缔无照经营、 查处违法建设和非法占地。
4、 巩固控制阶段( 2007 年 2 月 —5 月 ):
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显著效果的基础上, 加大对重点整治地区的清理整治和巡查监控力度, 巩固整治成果, 对集中整治阶段遗留问题和工作难点进行攻坚, 对局部反弹随时进行打击, 确保整治工作目 标的实现,同时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建设试点的全面推广, 落实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联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措施。
5、 总结验收阶段( 2007 年 6 月 ):
由区 08 环境办会同区综治办组织整治工作小组的成员 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 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乱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总结评价, 并将结果上报区 08 环境办。
五、 职责分工 辖区属地管理, 各负其责, 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 各司其职,共同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乱点的综合整治力度。
1、 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 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乱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并对工作进展和整治效果检查。
2、 工商所负责取缔有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 导地经营废品收购站点及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依法查处违法、 违规经营行为。
3、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收赃、 窝赃行为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打击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4、 城管监察分队负责配合各地区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站点周边的非法收购行为进行取缔, 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和依法拆除, 对收购废品的街头游商进行整治。
5、 交通队负责加强废品回收车辆管理, 限制其无序流动,配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六、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认真组织 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安排, 成立相应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 加强协调, 密切配合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专题会, 共同研究、 共同部署、共同行动, 定期沟通专项整治情况。
各部门主动工作, 积极作为,充分履行管理职责和执法职能, 密切合作, 合力推进, 支持配合各地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和联合执法行动。
3、 突出重点、 逐步展开
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整治地区, 突出取缔无照经营和清理不合法经营、 不规范站点, 在集中力量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分期分批逐步深入开展。
4、 疏堵结合, 规范设置
根据行业发展和工作实际,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 积极采取疏堵结合措施; 对社区内群众生活切实需要, 符合产业规划布局,经过整治后能够达到行业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引 导其完善相关手续, 整治后规范设置、 合法经营。
5、 注意方法, 把握政策
在整治工作中, 既要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 又要把握政策, 注意方法, 防止激化矛盾。
要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做好处置准备, 维护社会稳定。
6、 及时反馈, 加强调研
及时向区 08 环境办报送整治情况、 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每周五上午 11 点前报整治情况和统计数据; 专项整治完成以后报工作总结。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
环境整治 再生资源 脏乱点整治 工作方案
抄报:
海淀区“2008” 环境建设指挥部
送:
曙光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科、 曙光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部、 曙光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 曙光城管监察分队、 曙光派出所、 黄庄交通队、四季青工商所
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06 年 12 月 7 日 印发
共印 1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