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党组会议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会 党组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总工会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组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要根据分工,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
二、议事范围
1. 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上级工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根据工会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开展中心组学习;
2.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3. 研究、决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 研究、决定全市工会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讨论通过总工会重大问题及需要向上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的重要事项;
5. 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6. 讨论工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会日常支出超过 2000 元以上情况;
7. 其他需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流程
1. 召开时间。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 会议主持。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3. 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
4. 参会人员。参加党组会议人员为党组成员,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6. 组织落实。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