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娱乐场所管理,供大家参考。
(八)
娱乐场所管理(共 23 项)
1、 违法行为:
擅自 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处罚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 擅自 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 刑事案件时, 发现擅自 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 至 6 个月 ; 情节严重的,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指使、 纵容从业人员 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处罚规定:
娱乐场所指使、 纵容从业人员 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4、 违法行为:
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6 个月 :
5、 违法行为: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 、 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 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6 个月 :
6、 违法行为: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6 个月 :
7、 违法行为:
歌舞娱乐场所擅自 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第二十九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处罚规定: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8、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6 个月 :
9、 违法行为: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0、 违法行为: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奖品目 录未报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违法行为:
游艺娱乐场所未实行游戏、 游艺分区经营, 以及未设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 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 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12、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13、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对消费者利用娱乐场所从事违法违规活
动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14、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 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 或未在标志上注明“12318” 举报电话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处罚 规定:
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予以警告。
15、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九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6 个月 :
16、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处罚规定: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17、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 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18、 违法行为:
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处罚规定: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19、 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 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处罚规定: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 至 3 个月 :
20、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 名 簿、营业日 志, 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1个月 至 3 个月 。
21、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 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
违法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处罚规定: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22、 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 2 年内被处以 3 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
违法条款: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处罚规定:
2 年内被处以 3 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县级公
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 至 6 个月 ;
23、 违法行为:
2 年内被 2 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
违法条款:
处罚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处罚规定:
2 年内被 2 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