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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为本, 强化教育(3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
一要抓好学习。
要精心组织广大干职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 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全国、 全省、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既要通读通学, 又要精读细学, 把“树形象” 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寓教于政治理论学习中, 寓教于日常工作中, 寓教于执法办案中, 寓教于干警的日常管理中。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 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 、 “政法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四个专题的学习, 营造生动活泼的“大学习、 大讨论” 氛围, 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
为提高学习效果, 县局将组织一场全体干职参加的报告会, 邀请专家、 学者给广大干职授课辅导, 并召开一场学习交流会, 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抓好典型引导。
大力倡导和培育“学习型” 机关、 单位和个人, 加强理论武装, 紧密联系实际, 推动有效履职。
要广泛开展宣传英模、 学习英模活动, 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台溪司法所活动, 学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代表余书海、 郭仁坦、 杨德潘的先进事迹来教育和鼓舞司法行政干职, 增强教育的感召力。
三要抓好教育培训。
重点抓好青年干职和新招录的干职的教育培训工作, 并结合本地实际, 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队伍整训、 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等活动, 年内举办一期综合培训班, 切实把政治建警与业务建警有机结合起来, 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把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推上新台阶。
2、 认真查摆, 整改提高(6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一要组织广大干职深刻剖析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认真对照行业性规章禁令, 查找自身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 客观分析原因, 提出整改的措施。
二要采取多渠道、 多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意见, 通过信访件, 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办案的意见建议, 着力从人民群众意见最大、 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树形象” 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要着力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中依法办事观念不强、 精神状态不佳、 工作缺乏创新、 对群众“冷硬横推” 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要着力解决法律服务工作中违反宪法法律、 不讲诚信、 不守职业纪律、 职业道德缺失、 忽视社会责任等问题,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
五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努力拓展法律服务, 下大力气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帮助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 提出具体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要加强对整治的督促检查, 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取信于民。
3、 建章立制, 规范行为(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 从执法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 从看得见、 摸得着的事情做起, 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行, 没有明确规定的抓紧修改、 补充, 形成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 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 保证执法
权的正确行使。
在健全制度的过程中, 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 对执法中的每个具体环节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 切实防止执法随意性, 维护和实现执法公正。
(三)
检查评估, 总结表彰(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年底前, 各科室(所、 处、 中心)
应进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自查和总结, 10 月底前做好迎接县局的检查验收, 并对在“大学习、大讨论” 和“树形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人民满意的科室(所、 处、 中心)
和干职进行评选表彰, 并在此基础上, 推荐上报省司法厅及市委政法委表彰, 进一步弘扬正气, 鼓舞士气。
四、 主要措施
(一)
以思想政治教育为要点, 夯实队伍思想基础。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十七、 谱写新篇章” 、 “树形象” 等活动,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健全并落实教育培训、 “以案析理” 、理论研究、 巡回宣讲、 宗旨教育、 艰苦奋斗教育、 爱岗敬业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 使广大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 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司法行政队伍的发展方向, 牢固树立中心意识、 党性意识、 有为意识、 稳定意识、 法治意识、 宗旨意识、 服务意识、 自律意识、 责任意识、 创新意识、 实干意识、 把理论武装、 教育队伍、 指导实践的成效体现到凝聚力量做好工作、 服从服务经济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来。
在实际操作中, 每位干职要有一本专用读书笔记本, 每个季度有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确保理论学习人员、 时间、 内容三到位。
(二)
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 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要严格按照《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的目标要求, 将重点工作分解立项, 落实到各司法所、 各科室和分管领导。
继续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 由各科室制定逐月工作计划, 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继续坚持对司法所开展位次评比活动, 对评比获前三名的司法所长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使用, 后三名的司法所长找其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或调往偏远乡 镇工作。
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工作日志、 考评考核、 请销假、 检查抽查、 评差评优等制度, 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 省委政法委、 省编办、 省人事厅、 省司法厅闽司[2006]147 号文件精神,确实做好副科级所长配备工作。
(三)
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出发点, 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一要继续在司法行政系统中弘扬“齐创和谐、 齐助发展” 的三明司法行政精神, 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 二要继续开展司法“行正” 工程活动, 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下, 将“扬正弃邪” 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要义; 三要按照“强化素质, 注重技能, 突出能力” 的原则, 结合工作实际, 在全县司法助理员中继续开展会调解、 会电脑、 会代理、 会骑摩托车, 熟悉法律法规等“四会一熟悉” 岗位炼兵大比武、 基层司法助理员跟班学习、 “一月一学法、 一季一考试” 等活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 努力提高全体干警法律素质、 业务素质和办案
〈调解〉 素质; 四要要加大培训力度,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 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 有针对性、 按计划对全县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 法律、 公文写作、 电脑等培训, 今年拟举办上述培训班一次以上, 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五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 实行人员、 岗位、 服务范围“三公开” , 首问责任、 服务承诺等制度, 对外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举报箱, 按规定把知情权交给服务对象, 交给人民群众, 增强透明度,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 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组织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 全方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 实现好, 发展好。
(四)
五个结合, 推进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一要与县委“三讲一学” 、 县委政法委“三比三看一争先” 活动相结合,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 进一步细化活动考评方案, 做到年初有部署, 活动有人抓, 年终有考评。
通过“三讲一学” 和“三比三看一争先” 活动, 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职的工作积极性, 更好地为创建“平安尤溪” , 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要与开展“五好” 司法所活动相结合。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 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 通过努力力争把基层司法所建成精神面貌好、 作用发挥好、 内业规范好、 设施建设好、 关系协调好的“五好” 司法所。
三要与开展人民调解“三比三看” 活动相结合。
通过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中开展比数量看规范、 比质量看成效、 比形象看评价的“三比三看” 活动,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要与开展法律援助“三比”竞赛活动相结合。
通过比办案数量、 比办案质量、 比办案效果, 看法援案件承办过程优劣、听受援人评价好坏、 查报表、 卷宗是否及时、 准确、 齐全, 促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上一新台阶, 更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五要与“访百村、 进千户、 解万难” 、 “司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 、 “干职走访基层群众” 、 “领导干部体验法援对象” 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 组织干职开展进社区入农户或挂包村办实事促平安活动, 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 民间纠纷、 信访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问题)
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 早控制、早解决, 变群众上访为下访,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领导干部要体验法援对象,坐班亲自接待法援对象, 为受援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群众利益,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五)
健全机关党的建设。
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 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 带动和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要认真按照市局机关党委制定的 《关于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产的实施意见》 , 健全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面制度,并把“三级联创” 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状。二要突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为重点, 加强党章学习, 强化党员意识, 树立正确法治理念,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突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德才兼备、 注重实绩、 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 重点抓好“一把手” 和科、 所、 庭、 队负责人的配备。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监督管理,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不断提高政法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五、 几点要求
(一)
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精心抓好部署落实。
各科室(所、 处、 中心)
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 制定实施方案, 抓好本部门活动的落实, 各科室(所、 处、 中心)
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要以身作则, 身体力行, 带头学习、带头讨论、 带头宣讲、 带头贯彻, 为广大干职做出表率。
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及时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为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二)
联系实际, 科学安排。
要正确处理好“在学习、 大讨论” 和“树形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 既要集中精力抓好这项活动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 又要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切实把活动目标、 任务和要求与政法各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做到“两促进、 两不误” 。
(三)
严格实施, 突出重点。
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 分步骤, 按计划开展活动。
要借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 不断创新教育形式。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经常深入基层检查、 督促、 指导活动的开展, 县局将成立督导组, 不定时地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基层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和“树形象” 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促进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
及时沟通, 加强交流。
要加强信息报送, 及时交流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 各科室(所、处、 中心)
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 及时报送本地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 县局将各部门报送信息的质量作为年终评比的内容之一。
同时, 采取每月通报, 年终评比的方式强化对教育活动的督导, 并通过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刊发报道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 交流经验做法, 使活动在队伍内外形成氛围, 推动活动不断向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