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计划生育村民(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时间:2022-08-27 16:5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社区)计划生育村民(社区居民)自治公约,供大家参考。

村(社区)计划生育村民(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村(社区)

 计划生育村民(社区居民)

 自治公约 ( 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促进本村( 社区)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特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 制定本村( 社区)

 计划生育村民( 社区居民)

 自治公约如下:

 第一条

 村( 社区)

 党支部、 村( 社区居)

 委会要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程, 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健全工作队伍和常规管理制度, 实行计生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认真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 标任务。

 第二条

 村( 社区居)

 委会要在村( 社区)

 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具体抓好本村( 社区)

 人口计生工作。

 要通过发动育龄群众自愿与村( 社区居)

 委会签订双向承诺的诚信计生协议, 督促双方履行承诺, 认真兑现协议规定的奖惩措施, 保障村民( 社区居民)

 享有计生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全村干部、 群众都应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切实做到:

 ( 1)

 男女结婚都应达到法定年龄, 婚前接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证》。

 ( 2)

 夫妻双方都应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严格遵守现行计生政策, 不违反生育政策规定, 未婚生育、 多生育及婚外生育。

 违

 反者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干部党员还要接受党政纪处分。

 ( 3)

 已婚育龄群众要自觉与村( 社区居)

 委会签订《诚信计生协议》, 接受计生宣传教育, 服从计生常规管理, 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按要求接受环情孕情检查, 发现政策外意外怀孕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不阻碍计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4)

 已婚育妇计划生孩子之前要自觉进行孕前优生检测,怀孕期间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婴儿出生后要开展早教工作

 ( 5)育龄群众外出务工经商一个月 以上的,要事前与村 ( 社区居)

 委会签订《流出人口计生合同》, 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留存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并按规定到现居地计生部门接受“双查” 。

 房屋出租出借流入人口一个月 以上的, 要配合村( 社区居)

 委会做好计生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本公约于

 年

 月

  日 经村民( 社区居民)

 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自公布之日 起实行。

 全村( 社区)

 干部群众都应严格遵守, 村( 社区)

 两委成员、 共产党员、 共青团员、 计生人员和计生协会会员要起带头示范作用。

 村( 社区)

 两委如违反本公约, 群众有权提出批评, 要求认真整改, 或提请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村民( 社区居民)

 如违反本公约, 由村( 社区居)

 委会责成其检讨、 改正, 并按《诚信计生协议》 有关规定处罚或报请上级计生部门处理。

推荐访问:村(社区)计划生育村民(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社区 公约 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