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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阳明勇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的基本职责就是 “参谋政务、 管理事务” ,而履行职责又是通过办文、 办会、 办事的途径来实现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作为办公室一项基础性工作, 事关办公室工作的成败, 事关党委、 政府工作能否正常开展。
一、 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 作用、 规范 ( 一)
特点:
归纳起来有五个特定性。
1、 特定的作者。
公文作者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以其名 义行使权力和担负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公文的作者主要是以机关的名 义,但有时也用机关首长的名 义, 这种情况并非以首长个人身份出现,而是以其所在机关法定领导人身份行使职权的一种表现。
2、 特定的读者。
公文的阅知者是定向的, 从开始起草就确定了 读者是谁, 要求做什么, 怎么做。
3、 特定的属性。
这就是公文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政策性。
4、 特定的格式。
公文特定的格式是从维护党政机关文件的严肃性和处理公文便利的角度确定的, 包括统一的文种、 结构、 用纸、 文面格式以及文书处理的程序和制度等。
任何机关和单位都不得违背统一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各行其是。
5、 特定的权威。
公文体现的是党和国家机关的意志, 一经发布, 就具有约束力, 有的还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权威, 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不得违背。
( 二)
作用 :
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1、 确保政令畅通。
党和国家机关的公文, 如公布的法律、 规定、 条例、 决定、 通告等, 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容对阅知对象起着严格的规范和准绳作用, 要求人们只能这样做, 不能那样做,从而保证政令畅通。
2、 载传领导决策。
党和国家机关实施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确定工作目 标、 安排工作任务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而由此产生的公文就起着决策载体和传递工具作用。
如计划、 规划、工作要点、 会议纪要、 决议、 办法等。
3、 实现组织协调。
党和国家机关的计划、 决策制定后必须通过下级组织及各相关部门付诸实施、 贯彻落实, 而在具体的组织活动中, 必然存在大量协调任务。
在从事组织协调的过程中产生的公文, 就具有这方面的作用。
如通过发布决议、 决定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 实现步调一致; 通过印发通知、 通报、 通告来总结肯定计划、 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好的方面, 纠正不良倾向, 保证工作部署健康、 顺利实施等。
4、 沟通上下联系。
上情下达、 下情上达、 此情彼知、 彼情此知是党和国家机关对管理活动的进程和结果实行监控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 而在沟通上下联系方面, 公文就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请示、 批复、 报告、 通报等。
5、 实施宣传教育。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得以贯彻, 本地区、 本单位的工作部署得以推进, 各级党政机关经常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 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针对发现的一些突出典型, 发通知、 通报、 通告等公文, 以期起到宣传教育和导向作用。
( 三)
规范:
作为“法定” 公文, 在写作的过程中有内在的程式和法定的规范, 总的规范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具体来讲, 通常有以下七种。
1、 制发规范。
也就是说制发一件完整的公文, 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 而每道工作程序都有其特定的程式要求:
拟稿→核稿→签发→制作→发送→归卷, 这六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要点。
2、 名 称规范。
公文写作中运用名 称必须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其特点是地名 、 人名 、 单位名 、 事物名 等的表述必须规范。
具体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同一名 称在同一篇文稿中多次出现时,要求表述词一致; 要根据名 称的变化而变化, 不要因循旧名 不变;运用同类名 称时, 要注意次序的排列; 外国国名 、 地名 、 人名 、党派名 、 机构名 、 报刊名 、 著作名 等译名 , 要用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统一的、 通用的名 称, 不能自 以为是, 标新立异; 地区名 、 单位名 在文稿中第一次出现时, 要写明其所在的省、 市、 县; 使用简称时, 要按照约定俗成的规范简称, 而不能随意生硬编造; 各类事物名 称排列使用时, 要注意相互间的逻辑联系; 使用局部地区或系统内的熟语或行话应慎重, 尽量不用。
3、 数字规范。
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凡是可以使用而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 如在表示数量、 长度、 高度、 面积、 体积、 重量时, 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阿拉伯数字在文件中排行时, 十位数以上的不能移行。
4、 计量规范。
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 根据我国的情况, 适当增加了 一些其他单位构成的。
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有:
质量单位用千克或公斤、 吨、 克、 毫克而不用斤、 市斤、 两、 钱; 长度单位用千米或公里、 米、 厘米、 毫米而不用里、 尺、 寸、 公分;功率单位用千瓦、 瓦而不用马力; 功、 热单位用焦耳而不用卡、千卡; 容量单位用升、 毫升或立方米、 立方厘米而不用公升、 立升; 电量单位用千瓦时而不用度; 土地面积单位用平方米、 公顷、平方公里而不用亩、 分厘、 平方丈; 力的单位用牛、 千牛而不用公斤力、 千克力。
5、 标点规范。
不能违背国务院、 中办的严格规定。
6、 用字规范。
公文中对汉字的使用要做到“三不” :
不使用繁体字; 不随意简化; 不滥造汉字。
7、 格式规范。
公文格式就是公文文面外形的项目 、 标记及其在文面上的组成形式。
文面每个组成部分的拟制必须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形成公文格式的要素包括 9 个项目 、 8 个标记。
9 个项目是版头、 发文字号、 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 附件、 制发机关、成文日 期、 抄送机关。
8 个标记是机密等级、 紧急程度、 阅读范围、份号、 印发记录、 主题词、 签发人、 印章。
二、 党政机关公文办文程序 凡需以县委、 县委办名 义单独或以县委、 县政府, 县委办、县政府办名 义联合行文的, 要认真做好文件起草、 报批、 会签、送审、 复核、 登记、 印制、 分发、 归档工作。
1、 起草。
涉及部门主管的工作, 由职能部门起草; 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或县委有关领导授意要求发文, 或涉及面宽、 综合性强、不宜由单个职能部门起草的公文, 由县委办牵头, 主管职能部门为主、 相关单位配合起草。
2、 报批。
以县委、 县委办名 义单独或以县委、 县政府, 县委办、 县政府办名 义联合行文的拟发文稿, 一律由要求行文的机关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文稿及相应发文根据, 报送县委办秘书组审定。
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未经县委办秘书组审核把关的拟发文稿直接报送县委领导签批, 形成“逆行文” 。
3、 会签。
如果文稿的内容涉及到组织、 人事、 经费、 编制等问题, 在公文起草和校核过程中尚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要在文稿报领导审批之前送有关部门会签。
文稿送有关部门会签, 如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应与有关部门协商, 使各方达成共识; 经协商后意见仍未统一, 应将不同的意见及理由进行归纳整理, 与文稿一并报领导审阅或请分管领导出面召开协调会,直到达成共识。
4、 送审。
文稿经秘书组初审后, 由文件管理人员 送县委办主任、 分管文电工作副主任审定, 再按程序送其他领导审签。
特别
紧急或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立即行文的, 报经县委办主任及分管文电副主任同意后, 可先行文, 再按程序补签。
5、 复核。
文稿经领导审阅签批后, 还要对文稿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复核, 拾遗补缺, 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 确保精益求精, 更趋完善, 如对文稿内容要作实质性改动, 改后要送原签发领导复审。
6、 登记。
设立专门的发文登记本, 对已经领导审签的文稿进行登记。
登记的项目 有:
发文字号、 文件标题、 秘密等级、 分发范围、 印刷份数、 送印日 期。
登记前, 应仔细检查领导签发的手续是否完备, 文件版式格式标注的项目 有无遗漏和差错, 附件是否齐全, 办文程序是否正确。
7、 印制。
文稿经复核没有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作了 修改后, 即可送县委文印室印制。
8、 分发。
文件印好后, 要立即通知专门人员 送全体县级领导、县委办领导班子成员 及各有关单位, 并履行签字手续。
9、 归档。
文件管理人员 要按档案部门的规定, 将领导批示、文件底稿和若干份正式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归档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 定期归档。
三、 要高度重视目前办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了 解, 目 前办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七个方面:
1、 文风不正。
个别单位起草的党政公文代拟稿, 完全从本部门利益出发, 只重视解决其人员 编制、 经费等问题, 甚至有悖于
党和政府的现行政策; 有的文稿照抄照转, 不做调查研究, 不切实际, 可行性不强; 有的不是为了 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而是为了 应付上级机关的检查; 个别单位发文互相攀比, 应该由本单位行文或与有关单位联合行文的, 强行要求升格行文。
2、 多 头主送。
一件请示, 根据其内容只需报一个主送单位,但来文机关往往写上几个受文单位。
如有的单位的请示事项, 根据审批权限和职能只需报请县政府审定就可以了 , 但还是主送 “县委、 县政府” 。
这些多头主送的请示件, 不仅在转办过程中耽误时间, 有的还会因领导同志之间的批示意见不一致而导致工作的被动。
3、 越级上报。
有些县市区的请示件越过市州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
其实除特殊情况外, 对于越级请示, 受文机关一般是不会办理的。
还有一些县市区的请示件, 找市里有关领导签个字就报到省里, 这样的公文既不严肃又不便于上级机关办理, 退回重报还耽误时间。
4、 公文私送。
有的单位习惯于直接向领导同志报送公文。
实际上, 现在大部分领导同志收到请示、 报告后都会退到办公室来按程序办理, 有些即使看了 也不一定会批示, 有的即使批示了 ,由于事先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未做好, 仍然无法落实。
5、 一文多 项。
请示、 报告事项一文包揽, 办理起来要么退回重新分别报送, 要么无法协调, 耽误时间甚至办而无果。
此外,请示、 报告、 工作情况汇报不分, 报告、 工作情况汇报中常常夹
带请示事项。
对这类公文, 一般是按工作情况报告处理, 夹带的请示事项是落实不了 的。
6、 效率低下。
有的单位代县委、 县政府起草的文稿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 甚至没经过办公室把关, 业务部门草拟了就上报, 文稿质量不高; 文稿涉及有关单位职能的事项该事先协调的而未协调, 留下隐患; 联合行文的, 会签单位不认真履行审稿、 把关职责, 画个圈就报送, 以至于漏洞百出; 个别单位会签文稿不及时, 一拖就是一、 两个星期, 甚至更长时间。
7、 格式错误。
有的文稿篇章结构不完整, 内容编排不严谨,没有体现公文的严肃性、 逻辑性、 权威性; 有的公文格式不规范,文件版头、 主送机关、 印制版记、 字体字号随意性大; 有的公文种类经常用错; 有的请示公文或工作情况报告不加盖单位印章,甚至仅在本单位的工作总结材料上写一段话, 落个款就上报, 极不严肃; 有的公文错别字连篇, 制作粗糙。
四、 党政机关公文收文处理程序 收到外单位送达的文件( 包括上级文件、 请示报告件、 电报、机要信函、 内部刊物, 下同)
, 要认真做好签收、 清点、 登记、拟办、 传阅、 分发、 收集、 归档等工作。
1、 签收。
文件管理人员 从机要投递员 手中接收文件时, 应在对方的文件投递单或送文登记簿上签字。
签收前, 要核对投递单上写的收文单位和编号, 与文件袋( 机要信封)
上的收文单位和编号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签收, 否则拒收。
2、 清点。
文件管理人员 拆开文件袋( 机要信封)
后, 要对照发文通知单, 对收到的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核对。
清点的内容是:文件的序号、 份数、 密级、 起止号与发文通知单的编号是否相连。同时, 还要检查文件发出日 期与收到日 期的间隔时间是否正确,传递途中有无延误现象。
发现问题, 要与来文机关或文件投递单位联系, 查明原因并商定处理办法, 及时解决。
对来文机关的发文通知单, 必须保存三年以上, 以备查考。
3、 登记。
要配置专门的收文登记本, 对收到的文件分门别类及时、 准确、 完整地进行登记。
登记的项目 是:
收文日 期、 来文单位、 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密级、 收文份数、 文件起止号、 文件的阅读传递范围。
需要分送的还应登记分送的对象或范围。
收文登记本要视同机要件保存。
4、 拟办。
要印制专门的公文处理笺, 收到文件后, 要立即贴笺办理, 由单位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5、 传阅。
文件份数不够时, 文件管理人员 要做好文件的传阅工作。
送领导同志传阅的文件, 可送至其办公室。
传阅文件应使用阅文夹和文件传阅单。
传阅单上要写明文件的字号和份数。
只供阅读的文件, 一般先送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 再送其他领导。对需要办理的文件, 则先送主管领导, 再送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在特殊情况下, 也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传阅顺序。
收回阅文夹时,要检查阅文对象是否签字, 清点送阅的文件是否齐全。
对领导阅文时作的批示, 要及时传达交办到位。
6、 分发。
收到上级文件, 根据发文范围, 一般要在 3 天之内由专人分别送各受文单位, 并做好签收工作。
7、 收集。
对已处理完毕的文件, 要及时回收, 存放在配有锁的铁柜中, 妥善保管。
8、 归档。
对需要归档的文件, 要及时移交档案管理员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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