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存问题及对策研究(精选文档)

时间:2022-08-25 19:3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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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存问题及对策研究(精选文档)

 

 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得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更加专业化、技术化的发展态势, 职务犯罪嫌疑人各种反侦查手段也在不断提升,

 从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 群众反映越发强烈, 社会形势比较严峻, 胡锦涛主席指出:

 90 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但是由于侦查工作体制的僵化和侦查技术的落后, 以及实际工作中侦查队伍人才结构不稳定, 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工作进入到了 一个瓶颈, 仍处于一个相对薄弱的境地, 同法律的精神要求、 党的要求以及人民的期待仍有差距, 难以顺利长远的发展。

  经过基层调研, 整合出当前制约反贪工作的几项突出问题, 分析研究主要的原因, 深入探讨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以期对反贪侦查工作的长久发展提供操作性强的建议。

 一、 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初查环节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发现线索办法单一, 致使初查的针对性不强。

 初查是案件侦查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对于查办工作的深入,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没有专人管理、 筛选, 没有严格执行上级院的线索管理机制, 甚至出现

 瞒报线索的情况等就是初查环节的随意性表现。

 初查一定要注意细节, 这是一切后续办案的基石, 没有严格按照立案条件收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而是草率立案处理, 或者干脆不立案, 以及打草惊蛇, 泄露了案件信息等等都会造成案件线索的浪费以及日后案件质量问题的隐患。

 2. 侦查环节的问题

  突出表现为侦查意识不强, 获证、 固证存在瑕疵。

 首先是侦查的主动进攻意识欠缺。

 长期以来许多检察人员片面理解反贪案件主要是过失犯罪, 一般的调查方法即可获取证据, 主动进攻型侦查能力明显处于弱势;有的办案人员认为立案就是成功, 或是在侦查过程中只重口供、 轻视其他证据, 致使收集的证据不全面、 不深入。

 其次是未能充分发挥强制措施的积极作用, 由于怕错、 怕赔的思想顾虑, 不敢大胆、 果断、 灵活地采用强制措施, 过于片面地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使得强制措施在获取证据中的强大威力没有得到发挥。

 (二)

 产生问题的原因

  1. 反贪侦查人员的队伍整体素养与当前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为:

 一是个别侦查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分析能力不强, 案件深入侦查能力较差, 致使在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出现各种瓶颈。

 反贪部门查办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这些人员的反侦查能力比较强, 本身就对侦查人员的业务素质的要求就提出了相当的挑战。因此, 反贪部门的办案人员除了应具备的基本法律常识外, 还要懂得工商、土地管理和税务等多领域的各种相关专业知识, 善于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所在。

 二是侦查意识和侦查能力不能适应反贪工作新形势下的需

 要, 主要体现在侦查主动性不够、 进攻性不强, 尤其是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规律性研究不深, 综合运用侦查谋略、 侦查手段、 侦查技术的实战经验不足。

 2. 与内部各相关部门缺乏沟通。

 检察机关内部协调沟通不够, 就很容易造成反贪案件起诉率低、 结案率低。

 片面强调保密而忽视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重要性; 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存在“一送了事” 的思想, 没有及时跟踪了解公诉部门对案件事实、 证据、 定性的审查意见, 掌握整个案件线索的进展情况, 如果固持自己的想法, 不互助互动协调办案, 就很难形成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重拳, 达不到法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 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对策

  (一)

 注重舆论宣传, 创造良好执法氛围

  检察机关要加强反贪工作的宣传力度, 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发现、 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线索, 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取信于民;应当充分利用媒体、 新闻的舆论作用, 向社会、 公众大力宣传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为特征和严重危害, 通过联动和互动的方式, 为反腐倡廉创造强大声势和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

 注重队伍建设, 把知识层面拓宽拓深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工作流程、 业务知识、 行业规定, 所以每一位反贪干警在熟练掌握刑法、 刑事诉讼法的同时, 还要了解和掌握相关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专业知识, 从而增强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线索的能力。因此建议加大教育投入, 丰富培训方式。

 聘请资深讲师, 举办高水平的培训班; 邀请工商、 税务和海关等专业人员为干警讲解各个领域专业知识;

 此外还要多下功夫提高侦查理论素养, 丰富实战经验, 提倡国家司法考试和高学历学习, 创造良好地学习氛围。

 (三)

 注重调研, 总结梳理线索资源

  自侦案件相对比较复杂, 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就可以分析梳理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特点和规律, 借此提高发现和侦破行业犯罪的能力, 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渎职侵权案件证据体系的丰富内涵, 从而总结撰写出质量较高的论文和调研文章, 可在日后更好地指导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

 注重规范建设机制, 科学化管理办案流程

  一是要建立并实施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

 反贪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经验总结, 是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是排除干扰和阻力的有效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可以充分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组织指挥与协调作用, 可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形成上下互动, 左右联动, 相互配合, 统一组织, 分工协调的工作机制, 从而取得较好的侦查效果。

 二是要拓宽侦查手段。

 尽管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手段上有所改进, 但仍然以口供为中心, 为提高侦查质量, 转变侦查方式,有必要明确电子侦听、 电话监听、 电子监控、 秘密拍照或录像、 秘密监视(秘密跟踪和守候监视)

 等特殊侦查手段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三是要完善并落实反贪污贿赂案件质量跟踪机制。

 要加强与侦查监督、 公诉部门, 以及审判机关的协调与沟通, 着力解决认定贪污贿赂案件分歧意见大, 致使起诉率、 有罪判决率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对重大疑难案件, 要主动邀请侦监、 公诉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及时听取不同意见,

 完善补充证据, 确保诉讼工作依法顺利地进行。

 同时, 应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介入调查制度

 用机制规范执法, 进而科学推动各项工作的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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