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22-08-25 11:0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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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集团内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 24 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本部门所属人员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医院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露。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 QQ 群,微信群等实时监控;医院单位要摸清医院内部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管理人员应参与交流群加强监控和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责任人的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信息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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