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中心等职责【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农村“三资”审计监督中心职责
一、 农村“三资” 审计监督中心每年年底对各村当年财务帐目 、 资产、 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对在建工程进行事前、事中、 事后审计, 写出 审计报告, 对清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 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和疑问, 给予答复或进行复审。
二、 农村“三资” 审计监督中心对离任村干部、 财会人员 任职期间经手的财务事项要及时进行审计, 对审计出 的问题进行处理后, 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三、 农村“三资” 审计监督中心及时组织好对财务上访案件的重点审计, 针对群众提出 的问题, 逐项进行审计核实, 及时给予答复。
农村”三资”审计监督中心制度
一、 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1、 离任审计工作由办事处农村“三资” 审计监督中 心依法进行。
2、 离任审计范围:
村书记、 主任、 村民小组长及与 村财务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两委成员 , 在离任时应对其任职期间的各项经济活动事项, 进行全面审计。
3、 被审计人员 要积极配合审计人员 的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交任职期内的经济活动书面报告。
二、 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1、 每年年底对各村当 年财务帐目 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2、 对群众联名 上访反映有经济问题的村进行财务全面审计。
三、 在建工程审计制度 1、 对村内在建工程实行项目 预算审计。
2、 对在建工程项目 建设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3、 对在建工程项目 完结进行全面审计。
四、 资产资源审计制度 1、 对村内对外发包土地、 荒滩、 坑塘水面、 林地等进行全面审计。
2、 对购置、 建造、 处理大型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审计。
3、 审计人员 或审计机构对工作不负 责任, 玩忽职守, 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按贪污追究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