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村一顾问服务协议合同(全文),供大家参考。
服 务 协 议
甲方: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兴化市(
)法律服务所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服务法律工作者: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引导律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造福百姓,构建和谐的职能作用,根据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法治泰州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的义务 1、协助甲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参与乡镇重大工程项目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3、帮助甲方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经营行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营者、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4、协助甲方积极开展平安乡镇建设,协助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5、帮助甲方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6、协助乡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 7、明确一名律师担任甲方主要负责人的法律顾问,定期向甲
方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对甲方的重大法律服务事项,应提出法律意见,需要时应提请涉农法律顾问团讨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8、乙方在服务中应当依法、勤勉、尽责; 9、优先为甲方提供诉讼、仲裁代理法律服务,可按照办理法律事务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要求乙方服务的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 2、甲方应为乙方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应保证所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依法、合理; 第三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为
年。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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