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时间:2022-06-18 12:50: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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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4篇

第一篇: 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享有很多决策权和指挥权。这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的重大举措。此时,在学校领导工作中,还要不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本文就此问题,结合黄家实行校长负责制以来的实践,谈谈个人的看法,以供探讨。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校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力保

根据现代管理学的观点,学校的领导管理工作就是决策→执行。尤其是决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无论是办学目标的确立、发展规划的制定、计划的组织实施,还是实施过程中的督导评价等,这一切管理活动,都是沿着制定决策、执行决策、实现决策这条线路进行的。因此,决策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成败系于一策”说明决策对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运用,是科学合理的有效的制度。它既是我党的组织制度,也是各级组织的领导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后,中学的校长,在学校的领导管理中,必须牢记和坚持这一原则。其原因如下:

1.从管理体制的属性看,中学实行的校长负责制,既不同于行政学意义上的“首长制”,又不同于以前的“一元化领导”,按现代教育管理学的观点是“决策上的委员制,执行上的首长制相结合的部会混合制”。这就明确了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从校长负责制的内涵看,校长负责制绝不是校长吐辞为经,举足为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决策。校长负责制是一个复合型的结构型概念,由“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或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校长的中心地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三个方面组成。而这三方面在学校整体工作中,都有其特有的功能,不能相互取代。这样才能构成既有决策执行,又有监督咨询反馈连续封闭回路,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作为决策指挥中心的校长,要增强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这样才能使管理处于良性的运行中。

3.从校长个体看,由于校长身份的双重性(在学校是法人,在党组织内是委员或一般群众),个体智慧、才能、经验的局限性和学校管理系统工程的复杂性,决定了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对一些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进行决策时,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校内立法、干部的选拔任免,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工资调整、住房分配等敏感之事,先由行政有关部门或校长拿出既符合政策精神又是从群众中来的草案,在党总支委员会或党总支扩大会(决策层的校级干部都要扩大进去)中充分论证,形成意见,再在教职工代表中进行讨论,充分征求意见进行修改,最后形成共识。

对重大问题严格按民主集中制程序进行决策,可使校长的决策民主、科学,减少失误。实践证明,这样时间虽然是长一些,但执行起来,通畅无阻,提高了管理效率。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党组织核心地位和校长

中心地位的确立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
深入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带动群众,推进改革。”很显然,在实行了校长负责制的中学内,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其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办学过程中的“导向、示范、开拓”上,尤其是“导向”或“把舵”,在各项工作中,起保证监督作用。

校长的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的决策指挥地位上,在法律关系上是法人代表,并承担着与上述权力相应的责任,从而确定了校长的中心地位。因此党组织最高领导人书记和行政最高领导人校长之间,既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能是取代关系,而是互相依存,各有侧重,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的校长中心地位是不正常的中心,是不正常的校长负制,反之亦然。因此,作为法人的校长首先要增强党组织的核心意识,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以事业为重,按各自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办事,主动地处理好与书记的关系,做到心理相容,智能互补,决策共谋,责任共担,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
工作上分,目标上合;
制度上分,关系上合。在重大问题上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
在小事处理上多通气,多商量。这样,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就真正落到实处,党的核心地位“导向”才能得以体现,才能教育和要求党员“示范、开拓”。这样相辅相成,校长在行使决策指挥权时便能得心应手。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有利于调动一班人和教职工参

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

按照现代教育管理学的理论,学校管理,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永远是人的关系。管理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在不断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过程中取得放大倍率的效果。因此学校管理中,能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是处理好主体与客体关系,提高管理效率至关重要的大事。传统的管理观念是民主与效率相矛盾的错误观点,认为民主讨论迂回曲折,不能争取时间,所以谋求效率就要牺牲一些民主。这种错误的观点今天在教育管理中仍有市场。这种观点的实质在于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其实,效率与民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可以从相关两方面去认识:第一,集权与专断是以权势为基础的,只重纪律服从,不重民主接受。奉行权势效率表面上似乎统一了,形式上似乎很有效率,而事实上由于专断,压抑了主人翁责任感、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决策重大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论证问题必须充分民主。因为论证的过程也是思想工作取得共识的过程,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作出的决策才能可行、可信。同时,校长要经常倾听群众意见,鼓励教职工参政议政,做学校的主人,提倡和加强民主管理,增强民主意识,使学校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上下一致,协力同心,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篇: 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浅析基层党委(支部)班子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在基层消防部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实行民主决策,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委决策上的本质体现;
加强民主决策,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个重大课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有些基层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产生了怀疑或有一定的其他认识,严重地影响了在新时期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造成工作上的分歧和影响了正常工作。因此,对新时期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时期消防部队基层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

    (一)    个人说了算和无人负责。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则,是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方面。但在实际生活中,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往往发生,正所谓:“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搞什么“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严重践踏民主集中制。另一方面,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
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了,这样的结果,既助长了个人说了算和揽功推过的歪风,又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领导制度背道而驰。

    (二)   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力。在部队正规化建设过程中,班子在做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民主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家长制。有些领导班子让班子成员发言,各抒己见,但最终没有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或建议,对班子成员的意见不闻不问,你说你的,我做我的,自己说了算。在个别班子中存在着集中不力的问题。如班子不够坚强有力,缺乏能力集中,缺乏胆量集中,缺乏方法集中,因而领导集体无权威,令不行禁不止。

    (三)    议而不决或相互踢皮球。一些班子在研究棘手问题或怕得罪人问题时,班子成员发言不大胆,相互推委或议而不决,不敢公正、客观的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有时存在相互踢皮球的现象。

    (四)   “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目前基层单位班子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上,“无法可依”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如责权不明确,分工不负责,集体领导制度不健全,专断、无约束等;
“有法不依”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例如,部队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种规定政策规定不少,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很多打了折扣。

    (五)    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一些干部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按市场经济办事,上层建筑的一切方面都要适应市场经济,因而党和国家不需要再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了。市场经济讲价值规律,讲平等竞争,再强调民主集中制,就会束缚人们的手脚。以致在工作中不敢坚持民主集中制,或者是口头说说,实际不做。

    (六)   班子成员之间缺乏相互开展批评。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敢于开展自我批评,但谈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批评时,有些班子成员不敢直剖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根源,不敢相互大胆开展批评。有时只是蜻蜓点水或绕道谈问题。

    (七)   班子成员有“小团伙”现象。基层单位班子人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耍小聪明,结“小团伙”,导致一些非班子成员对班子成员的工作出谋划策或指手划脚,制约着一些班子成员的行为或思想,从而影响了整个班子的团结。

    二、新时期消防部队基层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  思想政治素质问题

    党委(支部)书记是经过上级党组织、政治部门慎重考察才使用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性,领导能力的主流是好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一部分领导干部暴露出思想政治素质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较浅,有的连一些应知应会的基础性、常识性的知识都不够了解;
二是党性修养不高,在用人、处事和交友中不讲原则,把庸俗作风、市侩习气带进了党内;
三是勤政廉政不够,少数人不能完全扑下身子、潜下心来干工作,没有把主要经历用在工作上;
官气足,群众观念不强;
私心重,自身要求不严。

    (二)  领导和执政水平问题

    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即市场经济的知识、经验和技巧不够,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和消化班子自身矛盾的艺术和能力不够,领导工作和组织程度不够,领导实践经验不够。

    (三)  放松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

    基层领导班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最基层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在各项工作中肩负着重任,对发扬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起着主导作用。但一些班子成员由于放松了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真谛不了解,对它的科学性、时代性理解不深,对在新形势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新举措、新内容、新方法,仍然按老一套或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来开展工作,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必然出现种种偏差。

    三、解决新时期消防部队基层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其内涵十分丰富。民主与集中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民主,民主是基础和前提。这种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体现。无数事实证明,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克服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一大法宝。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集中就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符合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意见。民主是集中的客观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如果民主发扬得不好,集中就会失去深厚的基础,就难以保证其正确,如果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贯彻和实施,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和背离。邓小平说:“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有中央的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这种集中,如果没有高度的民主作基础,集中也是假的。”(《邓小平文选》第一卷347页)可见,民主与集中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依存,辨证统一的。

    (二)  必须坚持“四个服从”。其中少数服从多数是核心原则,“全党服从中央”是最高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要严格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这“四个服从”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少数服从多数”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第一、多数决定原则;
第二、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是服从关系,没有这一层的含义,就会扯皮不休,就没有行动的统一;
第三、保护少数的原则,多数的意志代表着整体,少数也属于整体的一部分。“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民主集中制本来的含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维护中央的权威,也包括维护在实践中形成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维护这个领导集体的核心的威信,这是全国人民的利益所在,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同中央保持一致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当旗帜鲜明。

    (三)  正确处理好民主集中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民主集中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四)  抓好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和教育。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要求我们的基层班子成员必须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真谛,努力探索新经验,做到在转变中求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在改进中求加强,充分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为此,必须抓好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和教育,使我们的基层领导干部永不忘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学会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处理日常工作,并把工作做得更好。

    (五)   建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 “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
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因此,建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的监督作用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保证

新闻:经军委和总政领导批准,由总政组织部组织编写的《民主集中制读本》日前印发全军和武警部队。总政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团以上党委班子成员和政治机关干部认真学习。

  通知指出,《读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胡主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从理论源头、历史脉络、基本制度上对民主集中制进行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探讨回答新形势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认真学习《读本》,对于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把握,提高贯彻落实质量,加强各级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民主集中制论述选编》和《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理论集训,组织各级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知识,切实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原则和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各级政治机关要把《读本》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领会和研究,努力提高指导部队党的建设的水平。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学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必修课,运用《读本》搞好辅导宣讲,使之真正进入课堂,进入学员头脑。

  通知强调,要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联系部队全面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实践,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今天下午,总参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基层意见视频交流活动。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陈炳德在北京主会场同相隔千里的总参所属基层官兵代表对话交流,共同探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问题,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交流活动是总参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总参党委为倾听基层官兵心声,决定创新活动形式,开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新疆、西安、郑州等地分别设立6个分会场,参加交流的代表来自基层部队和院校、科研院所,有的常年驻守在艰苦偏远地区,有的长期奋战在战备值勤、教学科研一线。

  今年初,广州军区部队机关进行了一场为时数月的军事训练转变理论研讨,为年度军事训练打下理论基础。春华秋实。随着5场不同战略方向、不同作战任务的实战性检验性联合实兵演习完满落幕,广州军区年度军事训练取得丰硕成果,经验被转发全军。

  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热潮。广州军区领导机关和部队以科学发展观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把年度军事训练作为分析思考对象,将推进新形势下军事训练科学发展作为探索载体,又一次展开求真务实的问题查找和对策研讨。部队上下,思变求进的热情高涨。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增强领导班子活力的不竭动力

强领导班子建设涉及的问题很多,既有思想、理论方面的问题,又有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但是,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建设问题。

  (一)坚持集体领导,深化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需要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

  当前,在新旧体制交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政治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在集体领导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把作为管理市场经济的某些具体方法和行为搬到作为政治体制的民主集中制中来,片面强调决策的独立性、个人的权威性和权力的分散性;
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不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
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权威与集体权威的关系,搞极端分散主义,集体领导形不成合力。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班子和干部身上,但是对党的事业的损害是严重的,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上的影响是很坏的。

  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充分认识集体领导的重要作用,使班子成员自觉地维护集体领导。一是只有坚持集体领导,才能出战斗力。实践证明,集体领导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和集体的聪明智慧,起到推动工作,约束行为,激励干劲,凝聚力量,互相指导,民主监督,优化环境,提高效率的作用。二是只有坚持集体领导,才能出生产力。集体领导的目的是通过强有力的集中,推动经济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如果不坚持集体领导,在重大问题上形不成合力,拿不出科学的决策,就难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是只有坚持集体领导,才能出凝聚力。坚持集体领导,能够使班子成员思想观念在多元化中求统一;
能够使领导行为在差异化中求同步;
能够使集体形象在个体化中求整体;
能够使领导运作机制在动态中求和协。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集体领导的形象和权威,才能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增强集体领导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扩大民主范围,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矛盾统一体。没有广泛的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那么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怎样达到这个效果,一方面要扩大民主范围。民主的过程就是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民主程度越高,决策水平越高;
民主的范围越大,班子成员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得越广泛。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需要尽可能地疏通民主渠道,扩大民主范围,把更多的民主对象吸收进来,广开言论,畅所欲言。另一方面要为民主创造宽松的环境,提高民主质量。班长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鼓励和引导领导班子成员敞开胸怀、打消顾虑,畅所欲言,发表不同或反面意见,然后注意从不同或反面意见中吸取提炼有益的东西作为集中的补充。班子成员同样要做到真心实意,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以顾全大局、关心事业的态度,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发表意见和建议。通过两个“真心实意”的结合,为民主创造宽松的环境,从而提高民主质量,增强集中的准确性。



  (三)加强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艺术水平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它的载体是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如何,关系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效果。只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艺术水平的载体同民主集中制有机的、高度的结合,才能达到完美的效果。

  从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调查考察和了解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很好,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在少数班子和个别领导干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具体事、具体问题和具体人上,但根本原因是我们少数干部思想素质和民主集中制素质不高的问题。

  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基层党委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础知识。班子成员要加强自身民主集中制修养和锻炼,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去指导工作实践和约束自己的领导行为。要通过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艺术水平,使每个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的领导行为达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自主;
既严格要求,又心情舒畅;
既团结协作,又能开展批评;
既敢于决策,又不失民主;
既广泛民主,又能科学集中;
既多方听取意见,又有各自见解;
既开拓创新,又实事求是;
既树立威信,又不脱离群众的效果。



  (四)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和质量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当二者都较好地发挥作用,实现互相推进,互相补充的情况下,才能使民主集中达到最佳效果。

  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首先要加强集体领导,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应当遵守和坚持的。但是作为基层党委,究竟怎样界定属于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事宜,也就是说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在工作运行中应掌握在什么样的“度”和界线范围内,确实是值得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的问题。虽然基层党委都制定了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但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不稳定、不规范。这种不稳定、不规范既表现在集体领导得不到较好体现的一个方面上,更表现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另一个方面上。集体领导事无俱细,这种现象看起来很民主,坚持了集体领导,实际上是夸大了集体领导的分量,扩大了集体领导的范围,淡化了集体领导的权威,降低了集体领导的水平,削弱了个人分工负责的力度,助长了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甚至滋生了不满情绪,出现矛盾和不团结问题。

  因此说,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好坚持集体领导和强化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关系问题。处理好这个关系,一是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是涉及集体领导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凡是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班子成员必须切实负起认真贯彻执行的责任。三是强化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独立负责地抓好,凡是权限之内的事情,都要善于决策、敢于决策。四是要建立责任制。集体决策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该谁干的就由谁干,该由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该什么时候完成的就什么时候完成。五是要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是班长要为个人分工负责创造宽松环境。七是要完善集体领导议事规则。要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有关问题通过制度确定下来。



  (五)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约束力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富有实效的、可操作的制度,是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在制度建设上,目前主要问题是在新的体制赋予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产以新的内容的情况下,一些制度亟待修改完善。有些制度不科学、不规范,缺乏操作性,特别是在一些环节上还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民主集中渠道不畅通,随意性、盲目性很大,该民主的得不到民主,该集中的集中不起来,民主集中得不到应有的体现;
有些制度坚持执行不够,虽然有制度,但缺乏约束力,束之高阁,没能认真执行。在制度建设上,对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已经明确了的各项制度,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对不规范、不科学、缺乏约束力和操作性的制度,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在一些重要环节、重要方面,尚未形成制度,民主分散、集中无力的,应及时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情况下,应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制度形式,从而使民主集中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渠道更加广泛畅通,作用更加强劲有力,效果更加明显突出。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应加强对班子和于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状况特别是执行制度状况的考核,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

浅谈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 加强支队党委班子建设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原则。检验支队党委是不是有战斗力,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关键是看这个班子能不能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因此,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加强支队党委班子建设的核心问题。笔者认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前提。重点是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上下功夫。观念决定思想高度。要加强班子建设,就必须牢固树立民主集中制的观念。这一点对于党委书记来说尤为重要。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工作和学习中累积而成的一种综合素质,它既可以从侧面反映一名领导者的知识层面和思想境界,也可以看出领导者的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2006年是“基层基础建设年”、“素质提高年”,因此,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既是党委班子建设的需要,也是搞好“三基”工程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具体要求。二是要在规范领导班子科学决策上下功夫。重点是要规范决策的范围、决策的程序和领导干部个人决策行为。特别是党委书记,必须带头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在领导班子在作出决策之前,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广泛民主基础上,按照议事的程序,进行正确集中,并作出科学决策;
要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末位”发言制,防止事先“吹风”“定调”,确保决策民主。三是要在完善民主集中制机制上下功夫。要努力探索广开言路的党内民主机制,营造充分发扬民主的氛围,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要健全党内生活机制,尤其要完善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靠制度保证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四是要在提高党委班子议事能力上下功夫。党委班子在研究讨论问题时,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也要善于听取和吸收少数人的意见。特别是要讲究“集中”的艺术,适时地进行集中,注意把握好“火候”和“时机”。如委员态度明朗,议题说清议透;
绝大多数委员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没有多大分歧;
大家的意见正确、科学,符合上级指示精神和部队实际等,一般具备了这些必要条件,就可以拍板决策。

    (二)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关键。支队党委正副书记实际上是支队的军政“一把手”,如果正副书记“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不能很好地配合,贯彻民主集中制就无从谈起。因此,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首先就是要搞好军政主官的团结配合问题。没有团结就没有配合,党委就好象一盘散沙,根本谈不上什么凝聚力或者战斗力。然而,支队军政主官团结的问题,历来都是班子建设的关键,也不太容易处理。茂名支队在这方面也是有过经验和教训的。2004年茂名支队新班子成立之后,本人担任支队党委书记和支队长,和支队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都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维护党委的集体领导和精诚团结,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正确看待进入角色与超越角色的关系,正确看待主角与配角的关系,正确看待军政主官、班子成员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近两年来,茂名支队写匿名信乱告状、乱投诉的现象基本绝迹,部队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支队党委以及全市消防官兵都能同心同德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开创了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的新局面,连续两年被省总队评为实施“161”工程先进支队。事实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干大事。其次,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还要做到“三个明确”和“三个互相”:一是要明确正副书记是搭挡的合作,不是对手的竞争,要多相互信任,少相互猜疑;
二是要明确正副书记是工作上的分工,不是权力上的分配,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不能相互拆台;
三是要明确正副书记在党内是平等的关系,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是一座山上的两只老虎,感情上要互相沟通,不能相互冷淡。特别是在工作中,正、副书记要注重多培养感情,多沟通、多交流,珍惜共事的友谊,谋求达到“在位是战友,离开是朋友,共事时间有限,友谊地久天长”的境界,从而创造和优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良好环境。

    (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保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两者不可偏废。要正确处理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必须要真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原则决策办事,重点是要防止“三种现象”:一是要防止书记“一言堂”。前几年,在消防部队个别支队级党委存在一种错误观念:不管是支队长还是政委,往往是谁任书记,谁就被认为是“一把手”。其实,支队长不是“一把手”,政治委员也不是“二把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书记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将行政“一把手”概念带入党内,缺乏平等待人的意识,主观上产生了要求其他委员服从自己意志的想法。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削弱了集体领导能力,破坏了民主气氛,是一种党内作风不纯的表现。二是要防止分工导致分家。主要是防止党委成员之间各自为政,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没有对首长及对党委负责。三是要防止个人不敢负责。要防止在研究讨论问题时“随大流”,怕得罪人,处处小心奕奕,缩手缩脚,有意见不敢提,遇到矛盾就回避推诿,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棘手问题推给党委处理,个人不愿负责或不敢负责的现象。要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相互支持、协调共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总之,加强支队党委班子建设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以《党章》和军队《政工条例》为依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公安部最近颁发的《关于加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支队党委班子的能力建设,增强党委的战斗力、凝聚力,提高党委的“两个能力”和“四个水平”,促进消防部队的全面建设。

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冷思考

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长期以来,在推进基层部队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上发挥了根本性作用。但是,为什么新形势下一些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定性、原则性、有效性、严肃性不够,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基层党委内部总是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呢?笔者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新形势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了一些反思。

    一、显制度与“潜规则”——破除潜在规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这一制度在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中得以不断充实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委员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党委工作条例还具体规定了“八项程序、七项原则和十项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原则在推动基层党的建设、规范基层党委工作、强化党的集体领导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习以为常地通行着一些“潜规则”,严重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影响了党委班子的团结和整体作用的发挥,必须坚决予以破除。
    要坚决破除“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历老谁说了算”的潜规则。长期以来,就好像人们常说的“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一样,“谁职务高、谁资格老谁说了算”、“主官说了算,委员围着转”也似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从本质上看,这实际是一种思想观念方面的潜规则。思想决定行动。这种思想观念的不断传播和扎根,自觉不自觉地支配了党委成员在参与集体领导中的行为。一方面,使一些“班长”产生了“让我负责就由我说了算”的思想,开会前“个人定调”,讨论中“个人定音”,形成决议时“个人定局”,久而久之便养成“唯我独尊”的“家长作风”。另一方面,又使委员们认为反正“班长”负主要责任,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投桃报李,把随声附和当作思想统一,把相安无事当作感情融洽,把委曲求全当作互相谅解,把牺牲原则当作配合默契,影响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同时更加助长了“家长制”作风。如果思想观念上的这些潜规则不破除,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民主集中制也就成了一种形式和标签。
    要坚决破除“少数人拿方案,多数人来通过”的潜规则。这实际上是程序运行过程中的潜规则,用看似合法的“程序外衣”掩盖了不合法或者不正确的内容。一些党委的集体领导往往是个别同志或者几个同志商量好意见后,再以党委会的形式通过一下,并把这种做法当作一种惯例在坚持。从表面上看,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而且在讨论问题时也允许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发言权给予了委员们,但后面的决策权留给了自己。实质是,把民主集中制肢解为在空间上独立存在的两半、在时间上或先或后的两段,使民主集中制有“名”无“实”。而且,有的同志还搞决策风险转移,往往有了成绩是自己“集中”有方,出了问题则是委员们“民主”有错。我们必须坚决破除这种“钻程序空子”、根据个人需要走程序的潜规则,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规范提案形成,始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根本原则来做出决定,以防止“借集体集中之名,行少数人集中之实”的现象盛行,使民主集中制成为真正意义上“货真价实”的民主集中制。
    要坚决破除“上级未监督,本级无监督,下级不监督”的潜规则。也许是受到传统“中庸之道”的影响,大多数同志都愿意当“老好人”,我们基层党委成员中的部分同志也未能走出这个“中庸”的怪圈。上级监督不外乎“召开会议听听漏报,检查笔记看看程序”;
下级应对也只需要“汇报材料精心准备,笔记内容查缺补漏,谈话事项统一口径”。而在党委内部,党委成员碍于面子、顾及“团结”不去较真,纪委工作双重领导不便较真。至于说下级监督,也是照葫芦画瓢,不敢说真话,基本上没有人能提出疑义。如果不真正走出这个怪圈,我们一些同志在参与集体领导中因没人监督而犯错误或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的现象永远也不可能消除。

    二、议“人”“财”与抓中心——聚焦中心工作

    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最重要、最核心、最经常的工作就是议大事、作决策。《党章》、《政工条例》、《党委工作条例》及很多法规都强调要提高党委把关定向、谋大事抓中心的能力。然而,一些基层党委把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和运用范围看窄了,“议”事的范围大多只涉及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方面,在一些事关官兵切身利益和部队长远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关注不够,必须把提高部队战斗力、完成以作战训练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重心从议“人”议“钱”,转到议“训”议“战”上来。
紧紧围绕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扩大民主,聚发展之力。应该说,这些年来,在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上,各级基层党委落实民主集中制是认真的,大多通过了集体研究决定。但在如何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如何集中群众智慧,确保决策质量上还有差距。我们只有经常问计于基层,主动求教于官兵,认真听取官兵的意见建议,真正把官兵的意愿作为党委决策的重要依据,把官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党委决策的尺度,决策准备倾听群众呼声、决策制定让群众参与、决策执行向群众公布,才能保证这些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决策符合实情、顺乎民意、反映民心,使“热点”不“热”,也才能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官兵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紧紧围绕事关核心军事能力的难点问题咨询论证,谋打赢之策。现在,部队各领域的新情况新考验不断增多,信息化建设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推进军事斗争准备过程中的挑战与日俱增。紧迫的形势不允许我们有失误、错了重来。但是,我们的一些基层党委在对待这些问题时不够慎重,跟形式、随大流、赶风向,不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便风风火火做决定、急急忙忙上项目,结果做了很多无用的事,有的甚至“吃前人饭,断后人路”。这样的决策肯定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肯定经不住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说重一点,很可能是对历史的一种犯罪。我们各级基层党委必须正视这一问题,认真组织调查论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慎重对待“争议决策”,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应注意充分听取专家和咨询机构的意见,更加注重运用辅助决策手段,善于借助网络技术不断增强决策的实效性科学性。
    紧紧围绕事关非战争军事行动的重大问题提高贯彻时效,寻应急之道。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抗击雨雪冰冻灾害、藏区维稳、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给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很多新的挑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突然性、多变性、时效性特点,要求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能按部就班、四平八稳。在去年的三场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中,一些基层单位的党委在任务突然来临之时,要么惊慌失措,要么机械地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地走程序,结果错过了大好的“战机”,教训十分深刻。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特点要求我们各级基层党委必须着眼战时特点简化决策程序,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更加注重对形势的快速研判,以非凡的胆识和魄力,果断决策、快速反应,并善于根据“战场”态势的变化临机处置、及时调整,以赢得时间,占居主动权。

    三、强能力与“升境界”——培养崇高境界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培训和学习,各级基层党委成员的理论素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民主集中制也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业务素质和能力也明显增强,这些都为参与集体领导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但是,一些基层党委在贯彻执行上仍然效果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委成员的个人境界还需要不断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说,党委成员个人境界的高度,决定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程度。
    要提升政治境界,以强烈的使命意识来保证。政治境界的高度决定着党委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坚定程度和推进力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回顾我军历史,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军始终保持高度集中统一,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经受住了各种严峻考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党对军队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也是军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首要任务,是对部队各级党委的最高政治要求。我们基层各级党委成员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坚定地坚持好、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才能确保“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维护权威”的政治要求在部队各级基层党组织得到有效落实。
    要提升思想境界,以崇高的价值取向来牵引。思想境界的高度决定着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程度。前面提到那些“潜规则”之所以能顺利通行、大行其道,就是我们一些党委成员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思想在作怪。“个人说了算”的“家长”作风,把部门或者分管工作当作“势力范围”或“独立王国”,发展上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决策过程中“先定调后谱曲”,凡此种种,都是因为我们一些党委成员思想境界不高、动机不纯造成的。我们各级党委成员只有具备了“党和军队的事业高于一切”,“战斗力的发展高于一切”的思想境界和价值追求,才能真正把官兵的呼声作为决策的第一信号、把部队的长远发展作为决策的首要出发点、把战斗力的提高作为检验决策的根本尺度,才能使党委的决策服务部队建设,服务战斗力水平的提升,而不是服务个人或小集体。
    要提升道德境界,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来带动。通过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做出的决策,有个执行和实施的过程。党委决议的彻底、高效执行需要党委成员高尚的人格魅力作保证。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党委成员的道德风范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是引领官兵行为的方向标和指挥棒。可以说,党委成员是否信用诚实、正直公道、清正廉洁,直接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效果,影响着党委决策的坚定执行。党委成员必须经常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反省,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很强的道德自制力,在汲取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塑造自身的道德情操,逐步达到理想人格的制高点,成为官兵崇尚的偶像、正义的化身。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党委成员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全局的高度,提出建议、参与决策、抵制歪风,也才能保证决策的坚决执行。

    四、重要求与“育环境”——营造良好环境

    胡主席强调:“巩固全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关键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经过我们党长期的建设和努力,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已经建立,操作原则也很明确,经验也获得不少。而且对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各级都在提要求,都在定措施,都在反复强调,但在落实过程中为什么总不尽如人意呢?正如种子萌发需要合适的水分和土壤一样,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也需要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
    要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现实中,我们有一些领导和群众,把“独断专行”视为有魄力,把自由主义视为开拓创新,把“一锤定音”视为有领导威信,等等。这种错误的认识误区和舆论导向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潜规则通行的催化剂,给宣传、贯彻民主集中制带来了极大的障碍。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基层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有正确的评价标准,通过正确的评价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从而引导基层党委成员深刻理解民主集中制的深层意蕴,把好自己的角色,站在正确的高度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
    要营造团结和谐的内部环境。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只有班子内部团结、心齐、气顺,党委委员才会推心置腹、畅所欲言,才会主动出主意、积极想办法,提出富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党委正副书记也才能听到不同的意见。我们一些基层党委内部之所以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是因为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心齐气顺。要么“班长”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
要么委员畏惧权威,不敢提不同意见。这就需要我们党委成员心胸开阔、精诚合作、荣辱与共,以包容之心促进班子团结,容人之短、容人之怪、容人之过,在党委内部形成和谐共进、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要营造严格有效的制度环境。制度的落实不能光靠搞教育、发文件、提要求,还必须有完善的配套机制。也就是说,要让制度联动起来,在动态的过程中实现制度向行为的转化,就必须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从实践看,我认为这种机制应该既包括学习考核机制,把对民主集中制的掌握运用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框架、纳入民主评议范围、纳入选拔任用标准,实现学习方式由被动灌输向主动摄取转化,制度落实由外在要求向内在需求转化;
又包括责任监督机制,本着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履行监督职责,把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盯紧卡住,加强对决策执行过程的检查督导,以各级责任的有效落实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还包括奖惩激励机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党委集体领导的过程、内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好的党委和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反之,进行批评和处分,对集体领导中的违规违纪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坚持从严从重处理,从而以全方位、多维度的运行保障机制来促进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贯彻。

(作者系77283部队副政委)

第三篇: 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曹县第一初级中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进行科学决策的行为准则。在当今改革开放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新时代,全党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着力汇聚起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要充分发扬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我校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定,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遵守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领导干部要坚持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勇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重要事项,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或意见。

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委对自己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领导干部还要自觉维护内部团结,做到经常沟通交流、互相理解信任、互相协调帮助。

领导干部要坚持执行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杜绝民主不够、集中不够的问题,促进民主与集中的有效结合。

总而言之,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集体决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要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带头发扬党内民主,既要敢于集中,又要善于民主,集中和归纳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作出正确的决断,变为集体的意志,提高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又要在决策和工作中尊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以自己重视民主、尊重民主的模范行动感染和带动一班人。

要增强全局观念。“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增强大局意识,不仅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认识大局、把握大局,还要服从和服务大局,纵观整体发展,做出符合全局利益的决策。

要带头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地把地方、部门、单位的工作放到全党、全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来考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要增强维护团结观念,正确处理班长与班子成员、全局与局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

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要牢固树立集体领导的观念,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善于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运用集体的智慧开展工作。要强化民主意识,集思广益,又要敢于全权负责,一锤定音,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所以我校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教代会制度,使学校得明天越来越好!

第四篇: 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不充分,集体研究工作时,对没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主动,存

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章第十条规定,民主集中制有六条基本原则:

一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是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是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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