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派驻纪检组职责

时间:2022-08-22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派驻纪检组职责,供大家参考。

纪委派驻纪检组职责

 

  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

  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

 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 2016-12-17 浏览:分享人:孟丹静手机版

  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是什么呢,不妨随小编来看看,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纪委派驻纪检组的职责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

 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须明确职责定位。为什么会有以上“不务正业”现象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关系没有理顺。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或者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管的作用发挥不大。

 二是职能定位不准。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在工作中难以游离于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三是监督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用什么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不便开展监督和监督不力。

 四是派驻纪检组角色错位。按照纪委的规定,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应履行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六项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却主要履行了党组的责任主体的职责,造成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

 自己看而真正的责任主体却成了看客。

 如何让派驻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一是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增强派驻纪检组的独立性。要明确纪委监察局与派驻纪检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直接受纪委监察局领导并对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和驻在单位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工作成效。同时,对于派驻纪检组长,其编制、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后勤保障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其他工作人员的相应关系按原有渠道和办法由驻在单位予以保证。

推荐访问:纪委派驻纪检组职责 派驻 纪委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