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交通运输局 1 2021 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法学会、司法局和团县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金溪县 2021 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积极投身法治金溪建设实践,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服务保障全县工业三年倍增行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积极参与“践行习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注重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话语宣教解读,推动习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利用基层普法阵地、单位所属媒体和网站建立学习专区(栏),积极转载推送习法治思想学习、研究成果,将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向深入。
(二)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讲好宪法故事。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
(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民法典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关于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让民法典真正融入百姓生活,化作日常生活行为准则。围绕服务大局,重点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为金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平安金溪建设,重点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禁毒、交通安全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结合建党 100 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讲好党史、法制史,充分挖掘金溪红色法治资源和元素,利用红色法治文化宣教基地,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十普法宣传”新模式,传承红色基因,树牢法治信仰,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之不易。
三、服务对象
面向基层领导干部、群众等。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实施,成立金溪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委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晓东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花建平
副局长
付力扬
副局长
王俊伟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付洁清
局党组成员
胡志辉
局党组成员
周耀辉
局党组成员
成
员:
余小虎
人秘股股长
何岩苇
财统股股长
黎和平
公路管理站站长
李国强
农村公路养护公司经理
乐
晖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饶勇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规安监中队中队长
饶
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中队长
李根龙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
周峰林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政中队中队长
孙平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中队中队长
田
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车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周春平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外勤执法负责人
法治文化基层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胡志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活动顺利开展。
五、活动内容
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单位,通过张贴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治图片,制作法治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
六、活动要求
(一)明确主题,因地制宜。围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主题,根据我局实际重点突出基层领导干部等主体。针对主体需求,力求群众满意。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保质保量的开展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通力合作,扩大战果。各部门共同参与、广泛合作,加强联系沟通,构建宽领域、多形式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活动效果的最大化。
(三)结合实际,贴近生活。活动所宣传的内容应涉及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禁毒、交通安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因人施策,突出法律实用性,提高群众学习积极性。
(四)深入宣传,提升影响。在活动开展的同时,充分发挥
各种新媒介的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并保持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各股室于 10 月 20 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和相关数据等活动资料报局法治文化基层行组委会办公室汇总。要注意收集活动中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视频和相关数据,照片和视频要能够反映当地活动的重点或特色,与年度工作总结的内容相结合。(照片每张不低于 400 万像素,数量为 5-6 张,并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视频时间为 3-5 分钟,并注明录像时间、地点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