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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论文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论文摘要】
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 经济权利、 经济利益结合为一体,从经济运行活动的合法性、 有效性、 公平合理性和发展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特点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着手, 阐述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 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 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 公正的评价, 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 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
按照审计的内容, 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 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 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 发包(或出租)
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 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审计目标、 范围明确, 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 的规定, 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 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 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 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 负债项目的确认, 资产价值的评估, 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
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 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
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 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 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 负债、 损益的真实、 合法、 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 合理、 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 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 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 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
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 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 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防患于未然,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完整和保值、 增值。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 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如承包、 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 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 真实性、 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
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 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
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 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 工作内容、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 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 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 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
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 存在如下特点: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 主要是省、 地级市、 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以及乡、 镇党委、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他们集人、 财、 物三权于一身, 对其经济责任、 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 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经营业绩、 资产营运质量、 内控管理、 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 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 具体实施。
(二)
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 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 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
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 要认真进行调查, 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 再考虑审计内容、 审计重点、 实施步骤、 人员分工、 时间安排等, 然后拟定方案, 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在审计时, 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 适时充实原定方案, 使其更加切合实际。
这样, 不仅可少走弯路, 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 群众关注, 也是矛盾的焦点。
工作稍有疏忽, 就会造成负面影响。
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 任职期限相对较长, 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 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 深入调查、 广泛取证, 广征博引, 不能以偏概全, 偏听偏信。
在取证时, 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 检查经济活动的真
实、 合法、 效益性, 从清查资产、 实物、 有价证券入手, 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 责任人、 知情人, 取得一手资料, 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
在此基础上, 再去伪存真, 由表及里, 综合分析, 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
(四)
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 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 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 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
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 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 尊重历史, 既不能夸大成绩, 回避问题, 又不能脱离实际, 妄加评论。
总之, 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 恰如其分, 不能乱扣帽子, 乱打棍子, 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
选好审计的切入点,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 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 便于操作, 而其他方面问题, 比如:
廉政情况、 民主决策、 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 评价起来较为困难, 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
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 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 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
为此, 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 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 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 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 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 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 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
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 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
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 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 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
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 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
审计时, 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 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 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 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 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
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 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
加强风险意识, 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 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
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完善; 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 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 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 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
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
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 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 审计人员独立性差; 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 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任何审计的灵魂所在, 没有独立性, 审计监督也就无从说起, 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
审计机构和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 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审计部门在依法实施审计时,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妨碍,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2. 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努力改善和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使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更完备、更具刚性和权威性, 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规范,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这样可以及时有效的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系统。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预告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自查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双向承诺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复核制度, 加强质量控制, 避免取证不当, 最后作出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 从而达到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