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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务公开经验材料 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是落实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如何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更好的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 代表好、 实现好, 是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研究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推行政务公开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 在推行政务公开中, 政府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推进了依法行政, 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改进了工作作风, 取得了积极成效,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是, 这项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主要表现在:
(一)
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
当前, 少数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义缺乏必要的认识, 工作被动应付, 有的认为公开就是公布, 公布了也就完事了; 有的仅仅把政务公开作为应付公众舆论或上级检查的一个形式, 办了政务公开栏, 却无重要的、 群众关心的公示内容。
究其原因, 一是求稳怕乱、 思想保守。
认为政务公开会带来人心不安、 社会秩序不稳而不想公开。
二是思想轻视。
认为政务公开起不了多大作用, 对干部、 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 研究不够。
(二)
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目前国家尚未对政府政务公开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因此, 部分政务公开范围小、 内容少, 对群众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 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 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有些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
还有的对公开内容避实就虚, 只注重对办事依据、 程序的公开, 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 使群众无法实施监督。
(三)
政务公开的渠道不畅。
当前, 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 加之在山区农村,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等媒体的信息通道有自身的局限, 并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信息社会的现实需要。
由于信息不灵通, 导致政务公开渠道不畅, 不仅使信息资源浪费, 群众不理解部分政策和要求, 形成行政管理难、 执法难; 而群众想解决某些问题, 由于不清楚政策, 不知如何着手, 更谈不上有效的监督。
(四)
政务公开社会影响较小。
由于山区农村信息闭塞, 对群众来说, 政务公开似乎离他们较远, 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无直接联系, 因此不关心, 漠然置之, 导致政府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的弱化, 因而使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不够, 收不到实际效果。
二、 对策建议
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本地实际, 人大及常委会要充分履行法定职责,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
增强主动性, 强化监督意识。
政务公开囊括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 监督工作量大面广, 人大的监督职权是否履行到位, 监督是否取得实效, 思想认识是一个重要因素。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三方面着手, 增强主动性, 加大监督力度, 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
识。
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及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掌握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 重点内容和形式, 不断提高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使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依托和基础, 才能坚定做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是讲究方法, 做到善于监督。
从监督目的看, 人大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虽属两个范畴, 职责不同, 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一致, 都是为了促进和推动依法行政。
因此, 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把政务公开放在提升全县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高度, 与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 切实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结合起来, 努力做到监督、 支持相统一, 一方面对政务公开中涉及法律法规实施、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照法律程序主动实施监督, 另一方面对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权力的实施积极主动的给予支持。
同时, 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代表和群众广泛的优势, 及时了解民情, 反映民意, 宣传政策, 化解矛盾, 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搭起一座相互理解支持的“连心桥”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注重实效, 做到敢于监督。
监督是否取得实效, 体现在狠抓落实上。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中, 要明确目的, 不做表面工作, 突出“注重效率” 这一原则, 监督课题一经确定, 就契而不舍, 实行全程监督, 抓出看得见、 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二)
注重针对性, 找准监督重点。
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广、 内容多。
因此, 具体监督工作中, 必须注重针对性, 注意把那些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群众十分关注、 强烈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 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 运用视察调查、 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方法, 拓宽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渠道, 努力让人民群众知情知政、 参政督政。
同时, 注重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 使人大监督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实施监督:
1、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中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当前, 依法治国进程不断加快, 国家对维护群众利益,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法律陆续出台, 相关的政策性、 管理性文件、 规章、 规定的公示, 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将关系全县经济、 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监督的重点, 着重从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保障民主等方面入手, 监督和支持政府切实推行政务公开, 将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落在实处。
2、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进行重点监督。
公开本地区城乡 发展规划、 财政预决算报告是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通过加强监督来保障生产力发展, 推动经济建设, 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项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和完善监督方式、 制定监督办法, 推进此项工作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提高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水平, 保证重大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在计划与财政预算的监督上, 要进一步完善对计划和预算草案以及变更、 调整方案进行审查的程序, 督
促支持政府进一步细化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和配套办法。
要认真落实《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 严格按照对财政预决算监督的指导思想、 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办事, 促进县人大财政预决算监督规范化、 制度化和科学化, 努力监督和支持政府替人民管好“钱袋子” , 推行“法制财政” 、 “阳光财政” , 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3、 围绕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行政行为的监督, 必须坚持抓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即那些关系全局、 影响长远、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突出重点, 对全县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环境保护、 计划生育、 教育、 文化、 卫生等方面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开展监督, 并且注意务求实效, 一抓到底, 督促和要求政府把相关情况及时公示, 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吸纳好的建议, 进行整改落实, 使政务公开不走过场, 不流于形式,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县顺利开展。
4、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强力监督。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监督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议事日程, 实行强力监督。
在群众关心的减负、 增收、 退耕还林、 税费改革、 计划生育等惠农政策方面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要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一要完善公开内容, 明确对相关政策的项目及标准并完整公示, 同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二要规范公开程序, 相关内容在什么地方公开, 由谁公开都必须明确, 并积极深入基层调研、 视察, 倾听群众公开意见和要求, 及时发现问题, 督促整改, 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运行、 监督和评价体系,保证政务公开落在实处。
(三)
提高保障性, 做好基础性工作。
监督实践中, 必须做好基础性工作, 拓宽工作思路, 创新监督形式, 完善监督方法,提升监督水平, 才能为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 深入调研掌握实情。
监督工作必须以了解实情为根本, 深入实际, 深入基层, 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 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研究的深入细致程度。
要把调研视察作为密切联系群众、 扎实推进工作这个重点贯穿于整个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之中。
对重要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时, 要注重有计划、 有重点、 具有针对性的进行, 事前调研或深入视察, 收集社会方方面面的反映及群众意见, 掌握相关情况, 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份量、 有深度的调查报告。
2、 认真审议摸清症结。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过程中, 特别是在具体审议时, 要做到有审有议, 审查重大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完整, 程序是否规范, 工作思路是否明确, 工作措施是否可行, 从而做到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客观、 公正、 准确的评价。
再根据政府相关报告, 结合常委会调查视察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 深入分析讨论, 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同时, 在审议时, 坚持乡 镇人大主席、 副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制度, 使审议发挥更大作用, 促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
3、 审议意见准确可行。
政务公开审议监督后, 特别是对政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议后, 要形成书面意见进行交办。
审议讨论后形成的决议、
决定和审议意见要确保质量, 内容要准确、 要具体、 要可行。
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政府办理的结果, 要及时公示和宣传, 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
4、 跟踪督办提高实效。
在对政务公开的跟踪督查过程中, 要及时与政府加强联系沟通, 了解其对整改意见或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对办理不及时、 不到位、 群众不满意的, 要及时反馈政府, 督促其加强整改, 并及时公示, 以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5、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监督工作的主体, 发挥每位代表的作用, 是地方人大拓展监督广度、 增强监督力度的重要环节。
一是要组织好人代会期间代表的审议活动, 充分发扬民主, 引导、 鼓励代表畅所欲言, 针对政府行政行为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意见, 督促政府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要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组织代表参与视察、 调查和执法检查, 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监督支持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 依法行政, 促使政务公开更好的在全县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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