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退股协议(1)(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股东退股协议书(2)
龙泉好印象装饰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好印象装饰)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正式成立。
法定代表人:
张洋
投资资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 00 万元) 。
好印象装饰是由张洋、 胡向荣、 王益三位股东合资创办, 股东一:
占股份总额的 40%; 股东二:
占股份总额的 30%; 股东三:
占股份总额的 30%。
公司自成立以来,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 目前累计亏损 7000. 00 元, 由于自身原因胡向荣提出退股请求, 经股东会议研究, 同意其退股,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股东胡向荣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 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2000. 00 元弥补公司亏损。
2、 胡向荣退股后, 公司股东张洋持有公司 55%的股份, 王益持有公司 45%的股份, 公司盈亏由股东张洋及股东王益负责, 与胡向荣不再有任何关系。
3、 张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益负责技术。
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 胡向荣应退回股本金额为 1. 3 万元(大写:
壹万叁仟元整)
公司现亏损,胡向荣股本在二 0 一二年三月一日至五日退还。
如期未还由法人张洋负责退还。并追究还 10%的利息。
按退股日至还款日止。
5、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由张洋、 胡向荣、 王益各持一份。
6、 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同等据有法律效力。
7、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龙泉好印象装饰股份公司
股东一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二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三签字:
年
月
日
二 O 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