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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是党的力量源泉。强化基层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促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核心要义。县级巡察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必须坚决深化政治巡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重要指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重抓制度设计,增强巡察政治性。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规范工作机制,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组织保证。要按照“内调优中选优、外录公开遴选”原则,组建巡察组长库、专业人才库。要坚定政治方向,深化政治巡察,科学界定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巡察监督无盲区,任期内完成巡察工作全覆盖;坚持以乡镇为主,延伸至热点部门(单位)和村社;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要牢牢把握依规依纪这个政治标准,明确巡察工作准
2 备、开展、反馈、移交、整改、督查等环节,确保巡察工作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
活化巡察方式,增强巡察科学性。针对被巡察对象个体差异,坚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精心组建巡察队伍,灵活运用巡察方式,保证巡察工作科学高效开展。针对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一般都比较强,在组建巡察队伍时,要充分考虑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成长经历,进行对口巡察,确保问题精准发现、快速突破。针对越往基层“熟人社会”特征越明显,巡察工作易受人情干扰的实际,规定凡巡察组人员与被巡察对象存在亲属、同学、曾经同事关系等五类情况的,要推行交叉巡察,一律执行回避制度,通过让巡察组成员与被巡察单位严格错开,帮助巡察干部“轻装上阵”。针对社会高度关切、群众反映强烈,在全县面上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开展专项巡察。
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巡察针对性。始终把“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做到精准定位、精确打击。要建立问题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巡察前组织纪委、信访、审计等部门集中“会诊”,排列“问题清单”。要始终将查处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民生领域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群众数量多且分散等特点,在实践中更要坚持按图索骥、以点带面。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违
3 纪违规问题,巡察组要主动延伸监督视角,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通过追根溯源,不断拓展巡察深度和广度。
注重成果运用,增强巡察实效性。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格分类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办理“绿色通道”,通过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发挥巡察威慑力。要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主抓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并按规定时限报告整改情况,坚决做到真抓真改、长抓常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篱笆、扎紧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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