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董事应当会议记录上签名(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 副经理若干,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规定 (5)
制定公司的具体制度;
(6)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7)
聘任或者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 1 人, 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 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的职责权限如下: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长、 董事经理行驶公司职务时违反纪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长、 董事、 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 董事、 经理、 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法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法人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 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交董事会任免;
(5)
在发生战争、 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 会计、 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
务制度, 并在每一年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0 年, 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
公司违反纪律、 行政法规被法律责令关闭的;
(5)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
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 应依《公司法》 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报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 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 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 自公司设立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 股东各留存一份, 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哈尔滨徐虎(上海)
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9 月 15 日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一、
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 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 坚守岗位, 忠于职守,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 执勤坚决做到“五不准”, 记不准喝酒, 不准聊天, 不准容留外来人员, 不准擅离职守, 不准迟到早退。
4、 服从管理, 听从安排, 廉洁奉公, 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 爱护各种警悈器具装备, 不能丢失、 破坏、 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 严格执行请、 销假制度,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二、 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 10 分钟上岗接班, 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 交接班时, 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悈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交代、 移交清楚。
3、 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 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验收完毕, 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 所以事情交代清楚后, 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且签名。
5、 接班人未到, 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如果接班人员未到, 交班人员下班, 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三、 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 仪表着装 (1)
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带, 制服须保持洁净、 平整, 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
风纪严整, 不得敞开衣领、 翻卷衣袖、 裤边; 上岗前须到更衣室整理仪表。
(3)
上岗前、 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 不得将制服及佩带物带出执勤目标; 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4)
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禁止化浓妆、 禁止佩戴饰物, 不得留长发、 胡须、染指甲。
2、 上岗姿态
(1)
在岗时须精神饱满, 精力集中。
(2)
站岗时保持抬头、 挺胸、 收腹、 并腿, 巡岗时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矫健, 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 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3)
两人巡岗时须并排, 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进行; 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 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进行。
(4)
在岗期间不得吸烟、 吃零食, 不得有闲聊、 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 文明礼貌值勤 (1)
对待用人单位工作人员、 客人、 业主、 商户或顾客须态度和蔼, 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 落落大方。
(2)
礼貌待人, 需交涉或按章程管理时, 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 把“先生、 女士、 您好、 请问、 对不起、 打扰了 、 感谢合作” 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3)
禁止任何粗俗语言、 污言秽语。
(4)
回答提问时应清楚扼要, 并使用普通话。
4、 巡逻岗 (1)
巡逻值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
(2)
巡逻岗值勤主要包括:
执勤目 标外观、 周围的设施、 目标内的配套设施完好情况, 车辆停放情况及库房的安全情况, 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3)
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4)
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四、 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1、 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 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成绩显著者。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 积极侦破案件, 成绩突出者。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4)
为搞好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 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5)
拾金不昧者。
(6)
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 或“先进保安员” 者。
2、 惩罚细则 (1)
值班时收听收音机、 录音机、 收看电视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
擅离职守, 经常迟到、 早退、 酒后上岗, 并造成一定后果。
(3)
未按时交接班, 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 或交接班不清楚, 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 私自顶班者和擅自带人留宿者。
(4)
值班时, 衣装不整, 佩带不齐; 值班中玩忽职守, 疏于防范, 致使在辖区内发生案件或事故, 造成极坏影响者。
(5)
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 而没有正当理由者。
(6)
扣留物品不登记、 不上交, 捡拾物品不报告、 不上交者。
(7)
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 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8)
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 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9)
法制观念淡薄, 参与社会聚众闹事、 嫖娼赌博等。
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0)
思想不纯, 见利忘义, 监守自盗或以权谋利, 严重损害公司形象者。
(11)
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服从分配, 不执行规章制度, 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
对一些性质恶劣者, 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 AV 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 职责 (1)
24 小时严格监守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 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 并通过电话或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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