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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 技师考评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0〕 26 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事)
局, 省直各单位, 各高等院校:
根据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 皖人社发〔 2009〕 60 号)
精神, 现就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一、 报名事项( 一)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可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名 。
报名 时须填写相关申报表, 交近期同底 2 寸免冠照片 4 张。
报考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计算,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为截至时间。( 二)
在肥各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于 1 月 28、 29日 持经审核盖章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 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报名 汇总表》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报名 申报表》 和报名 信息库( 报名 信息录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
统一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 、 缴费手续。( 三)
合肥以外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报考人员 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 由单位集中到当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
部门报名 。( 四)
各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报名 汇总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审申报表》 一并于 1 月 31 日 前报省人事考试院。
( 五)
在肥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报考人员 的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发; 各单位人事部门于 3 月 8、 9 日 到省人事考试院四楼大厅统一办理并领取准考证。
各市须严格按照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 3、 4)
编排准考证号并负责准考证( 附件 5)的印制、 发放工作。二、 统考科目与时间( 一)
统考理论考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共两张卷, 总时间为 150 分钟。
理论考试满分 150 分。
其中, 公共知识 50 分,专业知识 100 分。
技能考核满分 100 分; 考核时间按工种、 等级确定。
( 二)统考工种理论考试时间:
2010 年 3 月 14 日 上午 8:
30-11:00。
统考工种技术等级技能考核时间:
2010 年 3 月 20 日 -21 日 。技师技能考核时间:
2010 年 3 月 27 日 -28 日 。
技师评审时间:
2010年 4 月 7 日 -8 日 。
考点、 具体考核安排和技师考评每阶段入围人员 名 单将上网公布, 考生可登陆“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看, 不另 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 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核。三、 考试组织( 一)
为便于报考人员 就近就地参加考试, 合肥以外的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人事)
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
( 二)
考场设在省辖市, 县(市) 不设考场。
各考场按级别、 工种进行编排, 每考场满员 30 人, 尾数不足的可设置混合考场。
各市须在 3 月 1 日 前将试卷预订单( 附件 8、 9、 10)
报省人事考试院( 传真:
0551-3457904)
。( 三)
统考理论试卷的领取时间为 3 月 13 日 上午。
统考技能考核试卷领取时间为 3 月 15 日 。
届时各市须派专人, 带专车, 持单位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试卷, 并缴纳考试费用和复习参考资料费。
各市应于 3 月 15 日 将理论试卷和考生信息库送省人事考试院。
四、 考试费用( 一)
报名 费按每人 10 元、 理论考试费( 二科)
按每人 60元收取。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的技能考核费按皖价费〔2004〕198 号文规定分类收取( 附件 11)
。
技师评审费每人 150 元。( 二)
各市收取的考试费用按每人 45 元标准上缴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报名 费、 理论考试费、 技能考核费全额上缴省人事考试院。( 三)
参加技师考评人员 在报名 时只收取报名 费和理论考试费, 技能考核费、 评审费分阶段收取, 在每阶段考评前提前 3 个工作日 , 由各市、 各单位统一收取入围人员 考核费用全额缴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五、 复习参考资料征订
全省统考工种和技师考评工种考试复习参考资料, 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类。
各市和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在报名 时按考生自 愿原则为报考人员 办理复习参考资料征订并收取资料费,于 1 月 28、 29 日 将本地区、 本单位所需复习参考资料数汇总后( 附件 6、 7)
报省人事考试院( 传真:
0551-3457904)
。
省人事考试院将于 2 月 9 日 前通过快运方式将复习参考资料送达各市。
在肥的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于 2 月 8、 9 日 前往省人事考试院按征订数领取复习参考资料。
六、 其他事项 ( 一)
考试期间, 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为 0551- 2862420,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值班电话:
0551-2655976。
各市应于 3 月 9 日前将本考区的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 名 单报省人事考试院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二)
进入技师考评评审阶段的人员 应填写《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 表格请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 连同学历证书、 高级工证书、 获奖证书和参加技术比赛取得名 次证件 ( 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 评审后原件退回)
、 个人主要工作业绩总结,于 4 月 2 日 由各市、 各单位统一报送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三)各市应将本市报考人员 考试分数和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适当形式公布, 便于查询。
4 月 13 日 起, 在肥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 高等院校报考人员 可拨打 16897734 声讯台查询考试成绩; 如需查阅统考理论试卷, 可于 4 月 15 至 17 日 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查
询。
各市报考人员 如需查阅试卷, 可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登记, 由各市于 4 月 15 日 至 17 日 统一到省人事考试院查询。
( 四)
非统考工种名 称及等级须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分类工种目 录》 。
省直单位、 中直单位应抓紧制定非统考工种考核实施方案, 于 2 月 10 日 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并于 4 月 15 日 前将本单位、 本系统参加非统考工种技术等级考核人员 名 单和成绩 ( 须审核盖章)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 4 月 30 日 前将考核合格人员 名 单书面通知报名 单位, 并将所有合格人员 名 册 ( 电子版)
发送至省厅。证书核发办法另 行通知。
联系人:
职业能力建设处
何实, 电话:0551-2673947, 邮箱:
pxc@ah. hrss. gov. cn。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 工作量大, 各市、 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精心组织, 稳慎操作, 确保考试考核顺利进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人事考试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不得举办各类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有关的培训, 各地要加强培训市场管理, 对未经行政许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 要依法查处。
要严格考试纪律, 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考试、 鉴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
考务时间安排表
2.
报名 信息录入要求及注意事项 3.
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4. 工种级别代码 5.
准考证式样 6.
技术等级考试复习参考资料征订单 7.
技师考试复习参考资料征订单 8. 技术等级考核理论试卷预订单 9. 技师考评理论考试试卷预订单 10. 技术等级考核技能试卷征订单 11. 技能考核分类收费标准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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