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学习心得体会【共2020】

时间:2022-08-16 16: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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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学习心得体会【共2020】

 

 《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学习心得体会【共五篇】

 【第一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工作措施、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如实、准确、全面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非私事、更非小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未病”的源头防范。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上要“不打埋伏”,力戒“不敢报告”“不想报告”和“不实报告”,为一般党员干部做表率、树榜样。

 力戒 “ 不敢报告 ” ,以当好 “ 老实人 ” 的忠诚之心 “ 按时填报 ” 。见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在个人事项报告上,如果领导干部怀“投机之心”和“欺瞒之意”,表面上是“涂抹粉饰”掩盖情况、“做贼心虚”不敢报告,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为人不老实、对党不忠诚。“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要最讲“认真”二字,在为谁执政用权、为谁造福谋利、为谁奋斗终生的问题上有清醒的认识,心中有“一国之荣辱”而非”一身之进退”,明确角色定位“答卷”,坚持表里如一“答题”。要在个人事项填写

 上“说老实话”,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老实人”,绝不“敷衍了事”“缺斤短两”,立场如磐石之坚,忠诚如真金之纯,认真执行政治任务、严格遵循填报要求,自觉维护党的威信与形象。

 力戒 “ 不想报告 ” ,以主动 “ 晒家底 ” 的大公之心 “ 完整填报 ” 。请示报告不是小事,而是一面“明镜”,能够照出领导干部最真实的样子和家风家貌。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上不能抱有“满不在乎”的态度和“不情不愿”的心理,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填写,主动“晒家底”、亮出“家风样”。“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家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家风严不严、家貌好不好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要守公德、严私德,在填报个人事项时做到“公烛无私光”,报告时不失之于松、失之于宽,明明白白、堂堂正正地把“家底”晒出来,从个人事项的填报中审视自己的思想、反观自身的言行,从个人事项的主动报告、完整填报上筑牢抵御腐败、廉洁齐家的“防火墙”,树牢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观。

 力戒 “ 不实报告 ” ,以念好 “ 紧箍咒 ” 的敬畏之心 “ 如实填报 ” 。小节失守的背后是“深渊”,“讲人情”是贪腐的“导火索”,“小圈子”是贪腐的“拉水绳”,事实证明处心积虑是要“吃大亏”的,违法乱纪要“跌跟头”的。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纪党规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规矩意识

 和思想自觉。在反面典型的“活教材”中,“瓜田李下”式的利益输送、“靠山吃山”式的优亲厚友,“暗度陈仓”式的非法牟利大多与身边人有关,归根到底都是没有摆正“情与纪”“情与法”之间的关系。领导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每一条规定、每一项要求牢记在心,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让对纪法规矩的敬畏之心成为防腐拒变的重要防线,“心中有责”如实填报,“心中有戒“严明情与法的界限。

 【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吹响了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集结号”。

 吹响全面立体、深入人心的 “ 集结号 ” ,把廉政风险挡在外面。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已经出台,地方如何将其落到实处即为当务之急。要聚焦“关键少数”,既不随意扩大监督范围,也不粗心留下“空白区域要精准把握政策,把“谋生”和“发财”、“开办”和“从业”等情形区分开来,既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的公正无私,又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办事武断。要开展系统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动态建立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电子化、纸质化“两本台账”,让干部管理监督“有账可查”。要坚持项目化运行,将监督管理细化为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效的项目内容。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政策设计的重要意义讲明白,将个人填报的流程要求说清楚,着重强调“是规范不是处理人”,为领导干部吃下“定心丸”。

 吹响政治过硬、家风良好的 “ 集结号 ” ,把精神之 “ 钙 ” 补足补好。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领导干部之所以从“高位”跌入“低谷”,甚至失去自由、身陷囹圄,原因往往在于理想信念滑坡、家教家风不严,把党纪国法“硬要求”当成可有可无“软指标”,将服务为民“公权力”当作服务自己“私有权”。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自觉同党中央重要求对标对表、步调一致,把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在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体现于生活中的一言一行。要重视家风建设、注重家风传承,以“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的政治自觉管好家人、管好亲属,用“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家训倡导简朴生活、守住思想防线,不让特权思维在家庭内蔓延,不让拜金主义在家庭内滋生。

 吹响常态监督、动态管理的 “ 集结号 ” ,把严的基调一以贯之。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长期常态的。要严厉打击官商勾结、靠山吃山问题,

 在《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符合本地情况的细化方案,特别是要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隐秘化、变异化倾向,不断压缩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生存空间,确保政治生态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要在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指导下,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司法、财政、证监等有关部门力量,实现动员部署、个人申报、登记汇总、查核比对、确定禁业范围、甄别认定、选择退出等工作的数据共享、资源互通、动作联动,让“全家腐”失去生存的“温床”、滋生的“土壤”,使“全家福”成为领导干部“平凡的日常”。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是常态化、规范化推进从严管党治吏走向纵深的重大举措,通过“关口”前移,对持续巩固“不敢腐”的目标成效、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迈向“不想腐”的自律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正己立德 ” 方能 “ 正身齐家 ”。

 。从近些年查处的一桩桩腐败案件来看,“一人当官,全家敛财”“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家族式腐败屡见不鲜,一些失足落马干部不仅没有用好手中权力,反而利用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面子”为亲属大开“绿灯”,让“枕边风”“膝下雨”“隐形门”扰乱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政治生态。想要管好身边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党

 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和自觉,时时处处做到以“德”修身。

 。

 要常树为政为官之大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谆谆告诫领导干部要树牢从政之德。思想松一寸、行动散一尺,品德坚守出现滑坡,行为便会越轨,人生随即偏航。党员干部要坚持自我审视,善用“放大镜”来找问题,巧用“显微镜”来纠偏差,在党性洗礼中坚守初心,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传承廉洁为民的红色基因,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补足信仰信念之“钙”,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厚植人民情怀,用绝对忠诚、担当作为擦亮共产党员鲜明的政治底色。

 。

 要常思敬畏敬仰之公德。虑于微、防于小,要坚持自我扫视,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坚持慎微慎独慎言慎行,主动跳出狭隘的亲情观,坚持高尚的价值追求,永葆浩然正气,让法纪明镜在心中高悬,让法规戒尺在手中紧握,不让原则在亲情面前变通,不让底线在亲情面前失守。对身边的违规违纪和腐败现象保持“零容忍”态度,杜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朽作风肆意蔓延。

 要常修律己律他之私德。“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员干部应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要坚持自我透视,自知职责职权底线、

 党纪法规红线、违法犯罪高压线,始终以“严”的标准对待自己和家人。少算家庭“经济账”多算社会“政治账”,坚守原则不放松、不放任、不放纵,在“常”“长”二字上下真功,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将“公”与“私”、“亲”与“爱”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严防异化权力、滥用权力。

 “治已病”不如“防未病”,始终绷紧“自律弦”,念好“紧箍咒”,筑牢“防火墙”,杜绝侥幸心理,避免懈怠思想,不打折扣抓好落实,才是让制度落地生根的关键所在。

 第四篇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全面规范,是生动鲜活的“教科书”。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规定》的具体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防权力染上“铜臭味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和发财就像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如果领导干部试图通过配偶、子女谋财,让资本戴上“红顶子”,那么必然会坠入腐败深渊,受到党纪国法的“当头一棒”,最终落得权财两空的悲惨下场。要力戒特权思想、享乐思想、攀比思想,带头心存敬畏、公私分明、看准红线、守住底线,始终保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感”,

 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善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从中汲取跨过权力关和金钱关的智慧及力量,增强不想腐的志气、骨气、底气。

 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历史反复证明,廉洁从政方能取得群众认可,收获群众“点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平,时刻防范“围猎”,坚决做到管住嘴、拉住手、收住腿,确保“八小时外”和“八小时内”高度一致,防止“关系网”“利益链”近身。“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要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将克己奉公、廉洁用权、戒贪止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进行“照镜子”“正衣冠”,防止见钱眼开和“下不为例”撕开拒腐防变的口子。

 避免 “ 全家腐 ” ,才能带来 “ 全家福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因此,要准确把握并及时向家人传达《规定》提出的有关要求,确保自己及家人都能知边界、养正气、正己身,进而形成良好家风。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腐败“亲友团”、“靠山吃山”等贪腐现象充分反映了管好家人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重大问题上严格要求,不能怀有“事不过三”的侥幸心理,导致“小情况”演变成“大问题”,既毁掉自己,又伤害家人。

 “。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有敬畏之心、越要严于律己。

 ”领导干部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重视管好家属子女,做到心有所畏不放纵、言有所戒不越轨、行有所止不逾矩,确保权力不染上“铜臭味”。

 【第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又一重要措施,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具有重要意义。

 立规明矩,扎紧制度 “ 铁篱笆 ”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我们党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采取“先试点再推广、先地方再中央单位””的方式渐次推开,顺利完成全国集中规范工作,有效破解了过去一直想

 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赢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此次,制定出台《规定》,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必将更好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关口前移,划出规范 “ 硬杠杠 ” 。有了自上而下的重视、有了坚强的制度保障,还需要在约束领导干部方面做到位、做到底,堵上任何可能引起思想“决堤”和行动“失守”的“漏洞”。基于此,一方面,《规定》把监管重点放在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的中高级领导干部上,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这无疑抓住了预防腐败的关键少数,充分体现了“上行下效”的考虑。另一方面,《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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