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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因不能按期交房、延期办证、虚假宣传、建筑质量、捆绑搭售车位、物业管理、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等引发的涉稳风险凸显,已成为影响我县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有效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要求,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理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解决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凸显问题,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稳定”的要求,属地是主体责任,部门是主管责任,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履行好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的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以人为本原则。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初心、担使命,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合理权益作为防范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的出发点、落脚点,从根本上破解痛点难点。
(三)源头防范原则。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重在源头防范,要通过强化监管,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涉稳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处置。
(四)分类处置机制。根据涉稳风险引发的原因与表现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法律、行政、协商、重整等形式分类处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目标任务 我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目标分为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远目标。
(一)短期目标。针对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涉稳事件反复发生的楼盘,组成跨部门工作专班,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确保 2020 年 3 月前遏制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
多发、高发态势,引发 50 人以上规模聚集事件的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处置。
(二)中期目标。梳理县内所有问题楼盘,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一案一策”明确化解措施和责任,力争 2020 年 9 月底前房地产领域风险存量大部分得到稳控和处置,增量得到有效控制,50 人以上规模聚集事件基本不发生。
(三)长远目标。立足源头治理,建章立制,规范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四、组织机制 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县房管局为牵头单位,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召集人,县住建局、政法委、信访局、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金融局、税务局、人行 XX 县支行、银监会 XX 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视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增加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治理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政策、机制制度,统筹部署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定期分析研判房地产领域稳定形势,针对性提出防
范风险对策措施,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责,督导房地产领域重大涉稳风险的防范处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调度成员单位贯彻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报告总召集人,必要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五、责任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根据各自职能有所侧重地承担相应工作。
(一)县房管局:牵头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涉稳风险常态化排查化解,督办重大涉稳风险,参与处置涉房地产领域突发事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市场、建设与工程质量的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法治化,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涉稳风险源头防范。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承担由原县房管局为牵头单位的职责。
(三)县政法委:统筹协调房地产领域涉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督促相关部门对涉房地产领域的重大政策、重大工
程项目在决策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与调度重大涉稳风险的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成效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
(四)县信访局:指导各单位信访部门下访、约访、接访,参与重大访情处置,对防范处置重大访情不力的单位约谈督办,定期分析涉房地产领域访情,向县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
(五)县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依法保护未提起诉讼楼盘业主正当权益,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加强司法调解,配合政府及相关单位在政策与法律框架内,支持开发商盘活资产或破产重整,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涉稳风险排查,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信息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快速有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处理房地产领域及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县司法局。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楼盘业主法律意识,引导楼盘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积极参与调处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组织指导律师协助有关单位依法定纷止争。
(八)县自然资源局: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审核楼盘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从严查处违规建设;清理并废止法律规定之外的确权登记条件,依法为楼盘业主登记;负责因规划、登记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九)县城管局。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后违法违规建设,并依法做好拆除工作。负责因违法违规建设引发的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调整工作;划分和调整学区决策前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负责因学区划分及入学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有关价格、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广告的监督,依法查处开发商违反价格、广告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因开发商价格、广告违法违规引发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二)县劳动监察大队。严格执行落实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登记,建立健全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负责因民工工资引发的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与处置。
(十三)县金融局。充分发挥 XX 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提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 X XX 县税务局。及时向房管局提供涉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和数据,协助房管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十五)中国人民银行 X XX 县支行。负责指导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及时向房管局提供相关信贷信息和数据;对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进行监测,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十六)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X XX 监管分局 X XX 办事处。负责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对其房地产信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运行方式 联席会议主要采取会议会商、常态信息推送、专班运作的方式进行。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研判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研究风险防范处置的重大政策,调度重大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成员单位在风险防范处置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交办督办新增的重大风险隐患。
(二)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第一召集人或常务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
研究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对策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政策法规研究。
(三)联络员会议。视情召开,由常务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同志召集,联席会议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调度成员单位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分析阶段性涉稳形势,会商研判重大涉稳问题,梳理需要提交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事项。
(四)专班运作。由总召集人或第一召集人召集,针对问题突出的特定楼盘,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深入调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运用行政、法律、教育引导等手段,综合施策,妥善化解问题,实现多赢。
(五)常态信息推送。由常务召集人委托的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主要任务是将排查掌握及相关单位获取的涉稳信息,按责任分工,推送相关成员单位,调度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处置工作。一旦事件扩大、问题上行,及时报告总召集人、第一召集人和常务召集人,并提出处置建议。
七、工作制度 为保障联席会议有效运转,建立分析研判、清单与反馈、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
(一)分析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综合分析本单位掌握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提出下步工作计划或对策建议,形成书面研判报告,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情况,形成全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月度分析报告,报总召集人、第一召集人、常务召集人,抄送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县委、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提请政法、信访部门协助,召开会商研判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二)清单和反馈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政法、信访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地梳理摸排掌握的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形成问题与责任清单,推送相关成员单位,明确防范化解要求和时限。各成员单位接到问题与责任清单后,要迅速研究、抓紧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并反馈情况。其中,15 个工作日内反馈部署落实情况,30 个工作日内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疑难复杂问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
(三)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跟进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责情况,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特别是落实分析研判制度、清单与反馈制度情况、涉稳风险防范化解绩效实行季度通报。通报内容作为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计分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把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放在坚决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服务国家稳定大局上来谋划,放在为描绘新时代 XX 改革发展新画卷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上来推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密切协作配合。引发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的诱因宽泛,风险防范处置涉及多个部门与行业,各相关单位要树立整体作战观念,在工作措施上叠加强化,密切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合成作战,务求防范化解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加强调度督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口支持指导,强化系统内部调度,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充分履行部门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敢于较真碰硬,督促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并定时组织联合督查,全力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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