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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规矩不够严明
纪律规矩不够严明
纪律规矩不够严明 2017-01-18 浏览:分享人:郝笑建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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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习近平同志强调: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要推动各级一把手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正确认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联系与区别,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请示报告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习近平同志特别重视和强调这个问题。请示
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要少些“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他指出: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从巡视的情况看,对用人腐败问题的反映很突出,违规用人问题十分普遍,干部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地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严重。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
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
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要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根据《中共廊坊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 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我们党员干部自身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管好我们身边的人。经过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和自身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对照“八个严禁”、 “52 个不准”,
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科学,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根据客观实际需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教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克服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培养自己成为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忠诚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为教职员工做好表率。四是讲科学。学习科学、尊重科学、运用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主义、科学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工作中尊重科学、尊重民主、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按管理科学规律办事。
二、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是正确用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以节制欲望。从不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名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防微杜渐。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四是表里如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做到了严格自我监督。
三、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52 个不准”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治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 个不准”,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人。
没有出现以下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条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牟利;对职工吃、拿、卡、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
虽然在廉洁从政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有些方面还做的不够,一是学习不够。由于长期从事具体工作,对党建理论关注不够,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缺乏创新精神,开展工作稳重有余而闯劲不足。二是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把握不牢;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与广大教职工沟通少,对职工的心声了解不深,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强。
今后要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一是做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夯实自身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三是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党的纪律规定,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实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要以治标为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同时也要治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党章是
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要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同志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执行这两项法规,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
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牛栏关猫是不行的。党内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就是要把这些漏洞堵起来。针对过去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一系列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既有激励性,又有惩戒性,还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习近平同志在修订《准则》和《条例》时着重强调的。他
说: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过去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强调纪法分开、纪在法前,这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一个成果。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形成“破窗效应”,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因此,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对干部要求严一点,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改进作风、管理队伍
的基本着眼点。习近平同志强调: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开展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
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