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4篇

时间:2022-08-06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4篇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篇1

  职业教育的教师,是新职业教育法框架下最重要主体之一,应该将学习当作自觉、持续的行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把握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含义。疫情下大半个学期的网络教学,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即使如此,我们更应该在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方面,运用好信息化手段,不断推陈出新。在认真备好课的同时,努力打造学生喜欢听、喜欢上、入脑入心的课程,改变抬头率低、低头率高,学生爱手机、不爱学习的现状,用实际行动打造高质量的课堂。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篇2

  新《职业教育法》内容全面、丰富,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教改革发展成果,将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条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对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固化,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了清晰界定,明确了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职业学校与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以及不同层级职业教育之间的逻辑关系,规定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不同定位和基本要求,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遵循,为我国职业教育高速发展提供保障。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篇3

  通过5月8日的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宣讲会的学习,对《新职业教育法》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感受:

  首先,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新法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这些法案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另外,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新法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控性,尤其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新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篇4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在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了修改。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明确了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针对职业教育招生,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针对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规定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让企业深度参与职教。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在总则中强调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还制定了多种优惠激励措施。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对其中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职业教育立法是现代职业教育普及化,大众化的要求,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任重道远,前途光明,需要每位职业教育参与者坚定信心,从我做起,将满腔热情和自身精力投入到职业教育当中来,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推荐访问:教育法 学习心得 新职业 学法教育心得体会 新教育法学心得体会4000字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500字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00字 教师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法律心得体会 学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职业教育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