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5篇

时间:2022-07-29 14:30:06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5篇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篇1

  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信访工作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要牢记职责使命,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信访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信访事项办理中,应当根据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并对生活却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帮助依法申请社会救助。这些规定均体现了信访工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篇2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篇3

  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面对新时代新变化新考验,必须深刻认识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多次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科学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特点,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从国家长治久安、地区长远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视角,来看待信访制度、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最大优势,深入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抓信访工作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

  强化宗旨意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专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通道,努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按照“及时”和“就地”的要求,妥善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风险意识,不断增强预防化解能力。信访是社会矛盾最直接、最全面、最具体的反映。2016年总书记就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完善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重大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做好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变上访为下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要针对重点领域问题和重点利益群体问题,集中力量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理清症结根源,综合精准施策,限期挂图作战,依法妥善化解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抓信访。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根本方向。《条例》要求“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必须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好访前依法引导、访中依法办理、访后依法处置“三步法”。要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维护权益的途径,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逐步由“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复查复核等规定要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高度自觉。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充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努力构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强化首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织密织牢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基层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网络。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篇4

  《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在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规范信访业务、优化信访生态方面都有积极影响,《条例》最大的创新和突破就是对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新界定,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关于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总结篇5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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