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20 12: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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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全镇疫情预防处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去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因传染源尚未确定,传染途径也不明确,呈现局部暴发态势,加之正值春节,人员流动处在高峰期,传染机率高,风险隐患多,防控形势严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要求,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建立台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集中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严防输入性病例发生

  (一)启动发热旅客排查。针对毗邻宁夏、内蒙的地理实际,镇交警中队、公路管理所、派出所、交管站要在交通要道、重点路口设置检查站,加强公共汽车、过境车辆隐患排查。通过体温监测,设立发热留观室,对湖北省外来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立即依法采取分检隔离、留观措施,并及时报告和移交。

  (二)对武汉来民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各村负责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人员基本信息,依法做好居家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督促其严格执行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成立由包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服务组,每天督促其家人监测体温,了解其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及时向镇政府和镇卫生院报告,并做好他们家庭日常生活服务工作。各包村领导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包社排查管控责任,监管网络,按时上报外来人员和居家观察人员情况。

  (三)及时做好发热人员报告和移交工作。对过境及居家观察筛查出的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就地隔离,并向镇政府和卫生院报告,第一时间移交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诊疗。卫生院要设立发热病人留观点(站),对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集中留观。

  三、全面加强疫情监测和治疗工作

  (一)实行预检分诊和定点治疗。筑牢体温监测和发热门诊筛查两道防线,卫生院要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的要求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时派专人专车(符合感染防控相关要求)护送至定点医院,由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安全防护。卫生院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防控知识宣传资料、疫情通报分析等多种措施,及时全面加强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四、加强疫情防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各负其责、严防死守。镇食药所、畜牧站、派出所要加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抓好可能是疫情源头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全镇禁止一切禽类屠宰活动,餐饮店全部停业。食药所要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会同镇卫生院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超市等公共场所一日三次消毒制度,坚决防止群体性交叉感染。各村社要加强武汉等疫区来民大学生的监测掌握和返校学生的宣传引导。交管站、派出所要做好交通工具及候车室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及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乘客不戴口罩予以拒载。镇派出所要安排民警做好公共区域流动值勤。

  五、严明疫情发布纪律

  落实疫情防控统一发布制度,按照“依法发布,公开透明、科学防范”的要求和县上统一安排,全镇疫情防控动态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宣传及舆情应对组统一向社会通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发布,坚决防止谣言传播。

  六、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和舆情管控

  (一)强化舆情应对。镇宣传及舆情应对组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强化舆情应急值班值守,定期通报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舆情平稳。严明宣传纪律,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发布不实言论的人员,镇派出所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镇宣传及舆情应对组积极与县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下发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县委宣传部发布的“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这个春节,我承诺”等倡议,对疫情防控措施、预防知识等,利用社区及各检查站大喇叭不间断播放宣传,引导群众科学防控,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理性认识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三)加强群众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引导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等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往来。取消所有群众性、集聚性活动,倡导群众停办婚嫁事项,丧事从简,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形式和集体用餐。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借鉴“非典”期间做法,发动群众在各自村口设立检查站和卡口,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实行严格排查。镇派出所、卫生院分别开通专门举办电话,发的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制止留观人员私自外出等行为。各村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物资保障

  镇政府建立规范的物资储备及配置工作机制,由物资保障组统一保管配置口罩、电子体温计、橡胶手套等防疫应急物资,优先保障医护人员和一线值班执勤人员。市场监管组要加强全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抬价等行为,保障防控物资市场有序供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所需调运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

  八、强化社会稳控工作

  自全县启动一级响应之后,一些防控措施会更加强硬,可能造成一部分群众生活不便,要在做好群众宣传思想工作的同时,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群体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对拒不服从接受者,镇派出所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应对需要,一旦启动疫区封锁、房屋征用、停工、停市、停课等措施,要做好群众引导和社会面稳控工作,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抢物资、操纵群体事件、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成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八组”,负责全镇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一办八组”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各村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全力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沟通衔接、督导调度等职责。各工作组、单位、各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镇食药所、交管站、卫生院、派出所要加大防护、消杀灭、药品、器械、设备等防控物资采购储备,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严厉打击囤积抬价等违法行为,保障防控物资市场有序供应。

  (四)加强群众引导。要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近期尽量减少与重点区域的人员往来。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工作督导。镇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分析研判形势,指导科学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强化监督问责,对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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