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寿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供大家参考。
寿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考评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全民守法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项目单位
寿县法宣办
主管部门
寿县司法局
考评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考评组√
2021 年 7 月 22 日 寿县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柏跃环 联系电话
地
址 寿县司法局 邮编 2322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计划投资额(万元)
7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7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75 区、县(市)财政 75 其它
其它
基 本 概 况 2020 年我县全民守法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 75 万,项目安排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费,主要用于在宣传栏、主流媒体、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进行法治宣传;法治学习资料费,主要用于全县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学习所需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订购;法治宣传物品制作费,主要用于法治宣传画册印制、橱窗、展板更新、综合性大型活动法治宣传物品制作(含喷绘、幕布、横幅、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及其他法治宣传用品制作。
项 目 绩 效 预 期 目 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普法办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1.1 万场,举办普法文艺演出 140 多场,组织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者法律培训班 332 期,发放普法宣教资料 20 万份,项目受益人口 140 万,群众受教育面达 95%以上,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自 评 结 论 所有业务考核指标均符合寿县财政考核指标要求。
问 题 与 建 议 现行的普法经费使用办法是 2016 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下一步将与县财政局积极沟通,出台新的《寿县全民守法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推动全县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评 价 人 员 李中禄
张贤祝
柏跃环
考评工作组组长: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考评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
二、封面填写 (一)考评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实施过程执行情况考评的填报“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属于项目完成后考评的填报“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四)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项目绩效预期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五)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对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
并给出相应的考评等次。
(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考评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考评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考评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的负责人签字。
(十)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 2 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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