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感悟(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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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话感悟(精选文档)

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感悟3篇

【篇1】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感悟

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1950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布的。团旗颜色为红色,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的胜利,旗面左上角的黄色五角星以及黄色圆形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团旗为长方形。长与高的比例是3:2,通用尺寸有以下3种:(1)长288厘米,高192厘米;
(2)长192厘米,高128厘米;
(3)长96厘米,高64厘米。

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是1959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布的。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团徽的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是2003年7月26日中国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团员证

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
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的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情况,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团员离团,备注等栏目,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篇2】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感悟

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共同回顾中国青年运动波澜壮阔的历史,共同瞻望我们伟大祖国灿烂美好的未来,共同抒发我国各族青年奋发有为的情怀。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团员青年和各级共青团组织、广大共青团干部,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90年前,在中国革命风云激荡的历史变革中,在伟大五四运动的深刻影响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告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广大青年投身中国社会伟大变革而采取的重大行动,表明我们党充分认识到青年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此,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长期奋斗中,中国青年运动展开了浩浩荡荡的发展征程。

90年来,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青年、关怀青年、信任青年,对青年一代寄予殷切期望。毛泽东同志赞扬青年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强调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号召广大青年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邓小平同志满怀深情地指出,“青年一代的成长,正是我们事业必定要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希望广大青年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江泽民同志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希望广大青年为党和人民事业坚韧不拔开拓前进。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要求全党都“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希望广大青年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尽情展现人生价值,让青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焕发出绚丽光彩。这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把青年看作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从来都把青年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朝气蓬勃的推动力量,从来都热情鼓励和坚定支持青年在人民前进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人生理想和远大抱负。

9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代又一代青年用青春和热血书写了彪炳史册的壮丽篇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大青年冲锋在前,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浴血奋战、赴汤蹈火。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广大青年发愤图强,为改变国家一穷二白面貌勇挑重担、艰苦创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广大青年锐意进取,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顽强拼搏、再立新功。一代又一代青年茁壮成长、发奋成才,涌现出一个个可歌可泣的英模人物,谱写出一首首感人至深的青春凯歌。实践充分表明,广大青年确实是我国社会最积极、最活跃、最有生气的一支力量,确实是值得信赖、堪当重任、大有希望的!

90年来,共青团组织始终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自觉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发挥自身优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推动中国青年运动始终沿着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发展的方向前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组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组织带领广大青年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赤诚奉献,开创了共青团事业发展新局面。实践充分表明,共青团不愧是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不愧是党联系青年的牢固桥梁和纽带,不愧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国青年运动90年的历史发展,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和启迪,我们要牢牢记取、倍加珍惜。

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事业胜利的坚强领导核心。一部中国青年运动史,说到底,就是一部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不懈奋斗的历史。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大青年才能朝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中国青年运动才能沿着正确道路蓬勃发展。

必须始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是伟大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伟大五四精神的核心内容。爱国主义旗帜感召和凝聚了一代又一代青年为祖国和人民忘我奉献。只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广大青年才能激发出经久不息的奋斗热情,中国青年运动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必须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青年的前进步伐从来都与时代的前进步伐紧密相连。与时代并肩前行,走在祖国和人民前进队伍的行列中,是青年成长发展、大有作为的前提条件。只有走在时代前列,广大青年才能成就远大抱负,中国青年运动才能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必须始终投身人民伟大实践。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人民创造历史的丰富实践,是青年磨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最好课堂。与人民相结合,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是青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只有投身人民伟大实践,广大青年才能站稳最基本最扎实的政治立场,中国青年运动才能拥有最强大最深厚的前进动力。

必须始终尊重青年主体地位。青年是青年运动的主体,青年运动是青年人的事业。必须尊重青年、理解青年、相信青年、依靠青年,充分照顾青年特点、发挥青年优势。只有尊重青年主体地位,广大青年才能焕发出极大的创造热情,中国青年运动才能始终保持勃勃的生机活力。

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经过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前赴后继、顽强奋斗,一个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中国已经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13亿中国人民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满怀信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前进道路上面对着这样那样的风险和挑战,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当代青年是无比幸运的一代,又是责任重大的一代。祖国发展的巨大成就为青年成长进步创造了良好条件,祖国建设的艰巨任务为青年大展身手提供了广阔舞台。广大青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光荣使命,珍惜宝贵机遇,以坚定的信念、宽广的胸怀、创造的激情、务实的态度,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努力做科学发展的奋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者,用自己的双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奉献力量,谱写中国青年运动浓墨重彩的新篇章。这里,我给广大青年提5点希望。

第一,希望广大青年坚持远大理想。理想是指引人生的灯塔。青年时期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人生道路就会越走越宽广,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都能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广大青年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掌握和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把个人奋斗同人民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奋斗紧密结合起来,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矢志不渝朝着崇高理想奋进,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奋斗中创造人生辉煌。

第二,希望广大青年坚持刻苦学习。青年是学习的黄金时期,学习是青年的首要任务。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能不能始终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青年一代整体素质强不强、拔尖人才多不多。广大青年一定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如饥似渴地学习,既认真学好基础知识又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既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又广泛涉猎其他知识,既重视学习文化知识又努力掌握实用技能,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同时,要深入了解国情,自觉到基层一线去,到艰苦环境中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实践的熔炉中增长见识、砥砺品质、强化本领,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

第三,希望广大青年坚持艰苦奋斗。没有艰苦奋斗精神的民族难以自立自强,没有艰苦奋斗精神的国家难以发展进步,没有艰苦奋斗精神的青年难以担当重任。青年要干成一番事业,就必须不畏艰难、矢志奋斗。广大青年一定要牢记“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的道理,敢于吃苦、勇挑重担,不怨天尤人、不贪图安逸,依靠自己的辛勤努力开辟人生和事业的前进道路;
一定要牢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道理,从小事做起、从基础做起,不沉湎幻想、不好高骛远,用埋头苦干的行动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一定要牢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道理,迎难而上、百折不挠,不畏惧挫折、不彷徨退缩,在千磨万击中历练人生、收获成功。

第四,希望广大青年坚持开拓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面对的是日新月异的世界,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创新是掌握民族发展命运的关键之举,是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致胜之道。青年最具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广大青年一定要大力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那么一种勇立潮头的浩气,有那么一种超越前人的勇气,有那么一种与时俱进的朝气,立足岗位、立足实际,讲求科学、讲求方法,把创新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为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贡献聪明才智。只要青年一代的创造热情极大增强、创造能力极大提高、创造活力极大迸发,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一定能够不断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第五,希望广大青年坚持高尚品行。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青年从来都是开风气之先的力量,应该主动走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列,为开创社会新风发挥积极作用。广大青年一定要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品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新风正气,用高尚的道德行为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要争当诚实守信的模范,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争当奉献社会的模范,带头学雷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大力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公德;
争当促进和谐的模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依法办事的行为规范、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局。广大青年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好引领社会风尚。

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肩负着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光荣任务。共青团组织一定要适应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不断提高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着力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共青团各项工作中去,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真心实意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着力提高服务青年能力,把为青年服务作为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工作、生活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团组织的关爱。要着力创新活动方式,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提高团的活动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推动共青团工作提升整体水平、实现全面活跃。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把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当作全团的重点工程来抓,增强基层活力和战斗力,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广大团干部是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要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业务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严格自律为重点,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

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务必把青年工作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倾听青年心声,关心青年疾苦,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及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尽力为青年身心健康、事业发展、生活幸福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共青团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关心帮助共青团干部锻炼成长,更好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伟大的时代召唤着青年,辉煌的事业期待着青年。党和人民坚信,我国各族青年一定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创造更加壮美的青春业绩。

祖国的未来属于中国青年!

民族的光荣属于中国青年!

5月4日,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篇3】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感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 “ 三会两制一课” 实施细则 (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 层团组织建设,根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 三 会 两 制 一 课 ”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 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自 我 教 育,强 化 团 员 意识, 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

开展 好“ 三 会 两 制 一 课” ,对 于 教 育 引 导 团 员 增 强 政 治 意 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 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 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会

第五条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 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 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 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 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 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 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 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 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 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 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 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 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 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 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 学习党的 理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 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

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 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

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 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 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 分,不 是 团 的 一 级 组 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 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 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 数量、分布和 工 作 需 要 等,按 照 易 于 集 中、便 于 管 理 的 原 则 确 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 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条 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 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

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 作相结合,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 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 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 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 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 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九条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 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 任 务,参 加 团 的 组 织 生 活 和 活 动;能 够 在 学 习、生 产、工作及其 他 社 会 生 活 中 发 挥 积 极 作 用;关 心 集 体,乐 于 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 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 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 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三条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 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 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 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 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 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 的 团 员,应 当 劝 其 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 对 不 合 格 团 员 的 处 置 时,除 特 殊 情 况 外,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 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 般应在每年 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 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 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 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 团委在其 团 员 证“ 团 籍 注 册”栏 内 填 写 注 册 时 间、评 议 等 次, 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 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 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 团员,如能正 常 参 加 团 的 活 动,按 时 交 纳 团 费,一 般 可 予 以 注 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 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基层团组 织 要 认 真 做 好 流 动 团 员 团 籍 管 理 工 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进行团籍注册; 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 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 应的团组织, 并参加教育评议, 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 团员年满 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 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 28周岁, 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 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 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 团 课

第四十六条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 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 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 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 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 中 国 梦”教 育;学习党的基 础 知 识、党 的 光 荣 历 史 和 传 统,宣 传 党 的 路 线、方针、政策, 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

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 组 织 的 理 解 和 认 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 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 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 习 应 不 少 于 8 学时。

第五十一条 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 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 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 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 部担任,〔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

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授一次团课。

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 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 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 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 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 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 ,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 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 三会两 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 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团支部要将“ 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 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 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 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没 有 选 举 及 表 决 任 务 的 支 部 大 会、支 部 委 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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