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和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我县老年人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老年人体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标准规范,为老年人体育健身夯实场地设施基础
各乡镇老体协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认真执行《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及《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老年人室内健身场所要求》(T/CSGF009-2020)等规章制度,力求更多的体育场馆向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服务,用标准引领推动老年人健身场所建设。同时,各乡镇老体协、县老体协所属各协会要积极作为,加强现有老年体育场所的摸底排查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办法,力所能及采购老年体育活动所需器材和用具,大力拓展更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体育健身场所,有效保障老年体育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加强活动组织,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打造展示休闲平台
各乡镇老体协、县老体协所属各协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成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老年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用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作风展示**老年体育的风采;
要在常态化抓实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突出展示性、娱乐性、趣味性和多样性,设置适合老年人参与、受老年人欢迎的体育项目和健身休闲活动,推广老年人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健身跑、健步走、太极拳、武术、健身气功、健身操舞、广场舞、柔力球、门球、气排球、乒乓球、棋牌和具有民族、民间传统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健身需求。同时,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功能作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打造各具特色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品牌,为老年人进行比赛、表演、交流提供机会,切实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
三、完善体制机制,为老年人体育健身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老体协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依法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组建老年人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打造一批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进一步推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
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大力普及老年人科学健身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技能、方式、方法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老年人体育的宣传力度,倡导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要大力宣传老年体育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宣传无私奉献、志愿服务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讲好老年人的体育故事,弘扬体育精神,传递体育正能量。
四、强化疫情防控,为老年体育健身提供安全保障
各乡镇老体协、县老体协所属各协会及其所属成员,在组织、参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时,务必将疫情防控放在突出位置,在把握“居家、分散、小型、多样、科学、安全”原则的前提下,方能组织开展各类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一要落实个人报备责任。认真执行非必要不出市,非必须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的防疫要求。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者、健康码红黄码者、收到疫情短信提示者、接到社区或疾控机构电话告知者、与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叉者,务必立即电话报告所在乡镇或疾控中心。二要配合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凡前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医院、宾馆、餐馆、超市、景区、车站(公交车)、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聚焦的重点场所,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秩序。三要严格落实聚集活动管控措施。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要求,从严控制人群聚集性活动规模,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
大力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超过规定人数,要按照要求提供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活动所在地乡镇或疾控中心报备,获得许可后方能举办。四要不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哨点)就诊,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知。
**县老年体育协会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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