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4篇
【篇一】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工会工作
1、协助工会领导处理好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2、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厂务公开制度,完善厂务公开的形式,开辟民主管理有效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以面对面谈心、对话以及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实现与职工的广泛沟通与交流;
利用《》报,使公开的力度更加广泛、全面、及时。适时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动公司的建设和发展;
4、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重大规章制度,作好调研准备工作;
5、做好女工和计生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6、继续做好困难职工的慰抚工作;
7、组织职工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素质。
二、做好党委成立筹备工作
㈠与上级党组织充分沟通,做好党委成立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向上级提交企业成立党委的请示;
3、待上级党委批复后,接转组织关系,刻制公章;
4、召开企业党支部座谈会,酝酿、提名党委成员;
5、向上级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㈡、做好成立大会准备工作
1、统一思想,保证大会顺利进行;
2、确定会议时间,准备会议材料,上报上级党委;
3、布置会场,拟定议程
【篇二】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标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标题.个人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一:
提案内容、建议办法: 镇海位于浙东沿海,宁波市东北部,甬江北岸,在未来东海、台海方向作战中,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军事设施是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是国家武装力量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托,是国防实力和军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管好、护好。 一、我区军事设施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但还是出现一些国防工程损坏和达不到战备要求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众军事设施保护意识明显不足。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单位和公众对军事设施保护意识有所下降,认识不足,以至在经济建设中,军事设施人为破坏,有的营区周边高楼林立,训练、设施设备尽收眼底;有的为了方便放牧、生产生活,破坏和占用军事禁区、管理区的人防工事、战时指挥工程、军用洞库,毁坏军事设施的围墙、铁丝网、界线标志和植被;有的为了采砂、采矿、采土,毁坏场地,挖断军用光缆,损坏堑壕、掩体、交通壕等工事。 二是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需要完善。军事设施保护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单一单位、部门难以综合处置,虽说成立了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武部),但该委员会不是具体行政部门,是一个非常设机构,成员由军事机关和地方政府指派的兼职人员共同组成,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经费无保障,工作开展不经常,协作配合不密切,形不成拳头。 三是军事设施保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和工程看管员外出务工、从事副业生产等原因,使国防坑道看管队伍不够稳定,国防工程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国防坑道维护经费少、看管员的工资待遇偏低等问题也阻碍着国防坑道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致使国防坑道内部淤泥积水,糊乱涂画,工程设施锈迹斑蚀,部分坑道口部的坑道界桩也去向不明,人为造成了国防工程使用难题。 二、加强对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意见建议 军事设施受损,危害很大,既严重干扰部队战备和训练,又容易造成军产流失、设施毁坏、部队经济受损,还会引发军民纠纷,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一是宣传教育要先行。知是行的前提。建议地方各级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纳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和公务员培训考核,引导各级各类人员学法、知法。利用重大节日、双拥共建、学生军训、兵员征集等时机,借助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平台,搞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政策、案例的宣传,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宣扬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保护军事设施光荣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功能要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和组织军地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把这件大事办好。建议辖区内有军事设施的乡(镇)和村,应设立军事设施保护小组,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各级军事设施保护组织要着眼辖区特点,建立部署任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报告通报、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度,促进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各地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考评军地单位及其负责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方面,并与评选双拥模范区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保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三是法规支持要有力。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和惩罚性,是最有力的保障。目前,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不少法律法规对军事设施保护都作了规定,要抓好具体落实。建议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军地人大代表通过召开座谈、实地考查等形式,检查各驻军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协调纠治问题,拆除违章建筑,清理营区周边环境,取缔影响部队生活、管理和训练秩序的活动,督促国防法规的落实。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的行为。建议保密、国家安全、农林、海洋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事件,地方各级司法部门要依据刑法等规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违法犯罪行为。
【篇三】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
一、根据要求明确领导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分管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
二、强化各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明确权责、规范流程、把工作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对业务工作内控机制建设的责任。政策法规科要加强筹划和指导,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的作用。
第三、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 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第四、深入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单位将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助于单位司进一步完善单位治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全面整合、补充、优化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到位等问题,定期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分类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第五、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单位各部门、各级干部要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掌握内控方法,在全单位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讲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气氛,促进单位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篇四】国有企业纪律规矩教育月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范文述职报告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工作打算范文【述职报告下一步打算】 今年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做到在政策上不“越位”、在管理上不“缺位”,努力将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一、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局党组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1、城乡低保工作
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自7月1日起由450元提高到470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自7月1日起由250元提高到285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182元。截至9月底,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户17159户、26606人,1-9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872.4万元。
2、专项救助工作
今年截止到9月底,我县已审批临时救助250户、25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0万元,解决了社救对象的一次性临时困难;为全县农民工低保对象交纳1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解决困难农民工群体看病难问题,确保患病农民工低保对象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二、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报、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全县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三个阶段的具体措施、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人员等。同时,总结低保工作经验,研究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以及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努力依靠健全完善的机制制度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公平公正。
2、开展公开承诺,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组织全县96名民政干部签署低保《承诺书》,向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低保法规政策、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坚决不办人情保、关系保,不插手、不干预低保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安装全省统一的橱窗式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办理流程、低保人员名单、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全面公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阳光运行。
3、借力社会活动,加强政策宣传。为加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惠民县民政局通过“行风热线”、“春风计划”活动以讲课、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加大了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低保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进行明查暗访,进村入户实地复核。9月7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活动动员会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分设5个小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复核,对所有在保对象做到一户不漏,准确核定家庭人数,家庭收入以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确保低保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三、完善救助资金发放机制,加强资金管理 出台《惠民县城乡低保资金规范发放工作程序》文。规定了城乡低保资金实行每季度发放制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低保补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经常开展抽查和暗访。联合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低保资金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出台《关于在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工作实施意见》,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夯实平台,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到位 1、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健全了服务承诺制,以文形式明确了示范窗口建设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民政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的内容、程序、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健全了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受理事项,规定了办结时间。健全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晰了追究行政过错的情形,明确了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解决条不好的问题。为改善基层救助工作平台办公条不好、不规范的问题,除各镇(街道)配套工作经费外,县民政局为每个镇(街道)配备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打印机、扫描仪、相机、档案柜等基本办公设施,实现了电子政务。
3、解决队伍不专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老带新和办培训班的形式,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电脑操作、档案管理及业务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提升“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
通过签订低保承诺书、全面核查、重点备案、长期公示、信息核对等手段,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制,严肃低保工作纪律,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重点救助与特殊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类救助。
(二)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实现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在医疗机构实现及时结算。制定出台提标文,将住院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的报销比例提升,确保患病困难农民工得到及时、方便、有效的医疗救助。
三、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全方位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一年来,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管理,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惠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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