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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省级局)
2018年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作为从政之本、事业之基,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201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略)
局行政编制XX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XX名。局属基层事业单位XX个,核定事业编制XX名。局系统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政治标准和用人导向。局党组始终把班子成员对《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组会上多次提出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严格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在坚持标准和原则的前提下,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广开言路,广听民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去年以来,局党组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增强了严格按程序选贤任能的责任感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抓好组工干部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和工作能力。人事(机关党委)部门肩负着党的组织建设,承担着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等重要职能。因此我们一直强化组工干部对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人事(机关党委)部门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头作用。在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组工干部精通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把关。另外要求组工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把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的重要职业操守,提高自身廉政勤政的意识。三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增强理想信念和内在动力。今年以来,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等机会经常性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真正使各级党员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及内容规定,充分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与此同时强化干部对理想信念、道德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大对典型好干部的宣传,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能够从内心由衷认可自己的职业。另外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三项机制”,让大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理解与时俱进,不仅仅停留在对《条例》的认识上。
(二)坚持程序,严格纪律,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程度。为了充分发挥干部选用导向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坚持按实绩选人用人,注重在承担重点工作的同志中选人用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把好“五关”,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严把推荐关。把党组会议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提名关。凡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均能按照有关职数配备、德才素质、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局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民主推荐选拔干部,增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干部选拔推荐注重实际工作业绩,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实现干部选拔服务于事业发展。二是严把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
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由副职领导任组长,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工作的处级干部为成员;
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大会评议、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相结合,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党组会讨论决定。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局党组严格按照处级干部职数的设定,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在讨论干部任免时,由考察组详细介绍对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情况,局党组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努力创造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的条件和环境。四是严把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局党组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拟任用单位和局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群众反应情况。五是严把廉政关。为进一步加强拟任干部的廉政意识,树立清正廉洁的从政理念,我局党组对拟任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考试制度,由局办公室、机关纪委组织,采用市纪委专业题库,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凡廉政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与任用,坚持干部任用适用必考。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局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处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XX年XX月共有X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在机关开展了处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近年,共有XX名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
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
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处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局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机关纪委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局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市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2018年以来我局选拔任用的干部不多,选拔聘任工作也比较顺利,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也没有出现告状现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找差距,求突破,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建立符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尽快补充缺编人员,培养使用新生力量,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二是加快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在完成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交流后尽快开展其他副处级干部的竞聘上岗工作。三是建立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处级以下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快干部档案的审核认定进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五是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根据干部工作情况和行业实际,通过干部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更好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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