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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个人发言3篇
【篇一】青岛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个人发言
原创素材 仅供学习
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同志们: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今天来县委党校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一些学习心得。十九大闭幕以来,我相信大家都反复读了报告,听了不少宣讲,对十九大精神也都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今天,我主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准确认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二是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
三是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准确认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加强自身建设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都必须直面的课题,更是执政党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五年来,从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可以说,赢得了党内外以及国内外高度评价。党的十九大报告用“成效卓著”一词来总结过去五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实效。我们在座各位都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我相信大家都切身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以前逢年过节,大家张罗的就是“拜年”“送礼”的事,还生怕没送到位,领导不高兴。以前我们在部队,跟地方上也是一样的,也不是一块净土,也存在“拜年”“送礼”的情况,搞得大家都很累。现在好了,大家都可以更好的回归家庭。但整治“四风”只是大家对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中感受最为明显的成效之一。我认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成效至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必须兑现的政治承诺,也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十八大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掷地有声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年来,全党始终坚持“向中央看齐”的管党治党思路,构建了从党中央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到省区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直至基层党支部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体系。不论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还是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要求,都是从中央政治局管起、从高级领导干部严起。在党中央的示范引领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明确具体,应该说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机制。而且,通过强有力问责从党中央到最基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既挂帅又出征,使正风反腐和从严问责落到了实处。
二是整治“四风”赢得了党心民心。5年来,在中央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年节假期,从一块月饼、一张贺卡抓起,抓早抓小、串点成线,以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遏制了“舌尖上的浪费”、刹住了“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了“会所里的歪风”,等等,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难以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现在,干部普遍反映,应酬少了,精气神也好了。要是在以前,像这种党校的培训班,大家相互吃请、喝得“不醉不归”,还谈何学习效果?下面,我们来看几组数据。截至2017年10月31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2万起,处理26.26万人,平均每天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问题超过100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截至2017年10月,全国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国内)三类突出问题共计45502起。其中,违纪发生在2013年、2014年的共31223起,占68.6%;发生在2015年的7794起,占17.1%;发生在2016年的4908起,占10.8%;
发生在2017年的1577起,仅占3.5%。总体上,各类问题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这充分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中不断落地生根,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三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时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从“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折射出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落马的第一位省部级干部,当时就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端,之后党中央相继查处了徐才厚、周永康、令计划、孙政才等高级干部,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重拳反腐的决心和勇气,也一次次刷新了人们的认识。一方面是坚持“打虎”无禁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余人。总之,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任何人都不是“铁帽子王”。其次是坚持“拍蝇”零容忍。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18.6万件(次),处理问题线索267.4万件,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打破所谓“法不责众”的观念。最后是坚持“猎狐”撒天网。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500人,“百名红通人员”已超半数到案,释放“天网恢恢、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持续量变产生质变。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比2015年下降17.5%,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回落;2016年,在高压之下,有5.7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问题。2016年底,中央对形势作出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党的十九大作出最新判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四是党的自我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自我净化能力不断增强。5年来,党内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向着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迈进。巡视监督的震慑效应不断放大。中央巡视共开展12轮,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政治体检”,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单位进行“机动式”巡视,实现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各省区市党委也完成8362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任务。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厅局级干部1225人,县处级干部8684人。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充分发挥。中央纪委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全面派驻后的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坚决清除“灯下黑”,让监督者时刻受监督。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内部谈话函询232人、组织调整24人、立案查处22人;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1.1万人、组织处理7600余人、处分1万余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促进。在北京、山西、浙江3个省市试点基础上,截止2018年3月,已构建完成党统一领导下的中央、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五年来,党中央通过制定出台一些列的措施,并坚持“以上率下”,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了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存在的贪污腐败、党的领导弱化等突出问题。这些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无畏勇气和坚定决心。
二、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
整个十九大报告3.2万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有4100字,占了整个报告的八分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提出了“三个不能有三个更加”的要求(即: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在2018年1月11日—13日参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在贯彻落实这些新部署、新要求上,我认为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十九大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就在于,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第一项任务进行部署,明确指出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全局中的性质、地位、作用一目了然,其“首要”地位充分彰显。报告明确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这一提法开宗明义、直指关键。十九大闭幕刚三天,2017年10月27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这是十九大后出台的第一个党内法规,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规定,决心之坚定、落实之迅速,为全党树立了表率。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种种信号表明: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将成为十九大后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谁要再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搞“七个有之”那一套,必定付出代价。
二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十九大报告对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些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根本宗旨的坚守,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深恶痛绝。2017年10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这项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传递出十九届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从落实“八项规定”开局深化的信号,给期盼作风建设再接再厉的广大干部群众以积极有力回应,也给还在观望或者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强烈警醒。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对标对表,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形势新表现,固化作风建设成果。
三是要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在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最”字,再次表达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的清醒认识——“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站在人心向背的高度,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反腐败工作进一步作出系列部署,力度、广度、深度都明显“加码”: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基础上加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彰显反腐力度只增不减;
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表明反腐广度也将进一步拓展;
明确“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强调“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着力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记者会上回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尖锐问题时,也用“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巩固‘不敢’、强化‘不能’、促进‘不想’”,宣示了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党的十九大闭幕以来,从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接受组织审查,不到半年时间,已有李贻煌、王晓林等8名省部级干部落马,可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号角已经吹响,任何喘息之机都不会给腐败分子留下。2018年,我县成立监察委员会以后,较之前监督范围更广,对此,我们也将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以案件的查处体现改革的成效。
四是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首次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纳入党的建设中。纪律建设被写入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并列为党的六大建设,引起广泛关注,这凸显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反映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把握更加深刻”。尤其是里面提到“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等新提法,被广泛认为是加强纪律约束力的又一力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反复强调纪律和规矩,强调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明确提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等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巩固深化纪律建设要求,在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央纪委向十九大工作报告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对今后5年工作提出建议;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可以预见,十九大后,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将进一步发挥,纪律规矩的刚性作用将进一步强化。
这些新部署、新要求,鲜明的传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决不给不收敛不收手者留下任何幻想。从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鲁炜、刘强也好,王晓林也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而且落马前都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他们正是要被严肃查处的重中之重。十九大后,从“百名红通人员”超过半数到案,到党的十九大后首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数据,充分展现了一刻不停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韧和执着。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有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和工作。
3、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应当看到,尽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但一些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
尽管“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不良作风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新的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
尽管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员违纪问题依然频发,“微腐败”问题严重。所以,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还得继续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对于今天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而言,可以说都是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者,都肩负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着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大家都要毫不含糊地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根据前期县委巡察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职责,下面,我重点与大家交流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
第一,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也指出,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这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早提法。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涵是什么?这是我们首先要掌握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下面,我们来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有哪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了深刻的阐述,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是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中央为什么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我理解,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要职责。十九大修改后的新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说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职责、应尽之责。另一方面,这是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较之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明确的“全面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内涵有了重大深化和发展。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抓执行和推动工作的落实。
第二,如何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去做。具体到大家的的工作中,就是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时俱进对照梳理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在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方面,重点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加强统筹谋划。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二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任务,督促其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党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四是要深化作风建设。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五是要加强源头治理。要制定辖区内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六是要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是要维护群众权益。要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我们民生部门的领导班子要主动把责任担当起来,决不能只管发钱、不管监督。八是要坚决反对腐败。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九是要加强党内监督。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报告、五不直接分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十是要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这十个方面的内容不一定每一条都涉及各单位党组织,但每一条都是干货,请大家务必抓好落实。
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要发挥统筹作用。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二是要发挥带头作用。要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亲自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要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亲自带队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要发挥监管作用。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四是要发挥示范作用。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俗话说“火车跑的快不快,全靠火车头带”,党组织负责人就是这个“火车头”,你们的一言一行都将直接影响所辖干部队伍行为习惯的养成,所以,你们一定要做好表率。
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方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是要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要强化工作指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报告。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总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的是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一项抓到位。
第三,责任落实不力的后果?
责任落实不力就实施责任追究——“一案双查”。什么是“一案双查”:“一案双查”就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违规违纪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也就是“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和省市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2016年,党中央也专门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们也是始终严格执行的。如,在对xx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处理时,在问责这个问题,我们也听到了一些杂音,说我们问责太严了,其实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是慎之又慎的,关键就看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了,如果责任落实到位了,谁还敢问“他”的责。具体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主要就是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看有没有抓教育管理,有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二是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针对权力集中、腐败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有没有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或者以各种名义规避制度的问题。三是看有没有抓“一把手”,上级有没有抓下级“一把手”,“一把手”有没有抓班子,班子成员有没有抓职责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看有没有抓查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有没有失察失管、避而不见、压案不查,甚至包庇纵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没有及时提醒、诫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部署有没有认真结合实际,检查有没有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有没有一抓到底、取得实效。这五条可能不一定讲得很全,但我认为是最主要的。对此,今年我们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目的就是希望大家抓在日常,履职有痕,留档备查。在此也着重强调一点,抓与没有抓、没有抓与没抓好处理结果都是不一样的,问责的方式肯定也有所不同,失职失责轻微的可能被通报处理,不管不问失职失责严重的可能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对干部负责、对自己负责。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篇二】青岛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个人发言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课题,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乡之前工作积累,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XX乡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情况
近年来,我乡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的基础上,并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重点从加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两个方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一)转作风,深入服务群众,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工作
1.“四化”服务走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近年来,乡党委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找不着干部”、“来回路费开销大”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热点问题,牢牢把握“聚焦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方式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率先推行“服务信息公开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监督公正化、服务水平优质化”的“四化服务”机制,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真正让干部沉下去,民心浮上来。2014年,全乡10名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群众1300余次,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卡1100余张,做实事89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10个。“四化”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 创新四个特色服务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2014年初,XX乡整合部门资源,投入18万余元,对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增加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安排了国土、林业、计生等9个涉农部门入驻,完善了服务事项和流程,建立了配套制度,配备了民生资金查询台、座椅等服务设施,开展了“二、七”逢赶集日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延时下班、上门代办、特别预约等四项特色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搞好服务。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乡便民服务中心录入监察系统办件量一直位列全县乡镇前列,窗口工作人员受县政务中心通报表扬2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乡村文明和谐
1.“三早三心”促村民关系和谐发展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既重要又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建立“三早三心”(即: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接待群众要热心、宣传政策要耐心、解决问题要公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就地消化,抓好源头稳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各村“两委”实行包片责任制,经常深入农户掌握准确信息,对村民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2014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成功调解31起,全年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为全乡各项事业营造了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2.“五好”推动诚信道德建设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农户诚信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发展意识,着力打造诚信XX,乡党委政府按照“双向承
诺、双方守信”的原则,将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经验推广到各工作领域,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以遵守法规政策好、带头科技致富好、执行计划生育好、弘扬道德风尚好和居住环境卫生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诚信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承诺、信诺、守诺,有效推动诚信道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乡信用社、各村“两委”等共拟定相关政策优待、优先办理事项等35项,为诚信农户出具各类证明、办理各类证照等372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6件,对计生帮带户等不诚信农户暂缓办理事项13件。
二、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新常态不理解、不习惯。“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对从严治党的措施抱有迟疑和侥幸心理。
二是对个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自身形象,不能率先垂范,少数党员还存在借故工作或生产忙,不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过问组织建设,个别党员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损害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有待改善。当前群众普遍反映部分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不够,作风建设懒散,服务能力、带动能力较差,办事公开情况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干部和群众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在一些工作中,干部的参与度不够,造成为民服务效果不够理想。
三、对下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1.要始终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纪律要求,常敲纪律警钟。如:我乡结合周五全乡干部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纪律规定及其他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纪委书记上廉政课》等系列活动,使党员干部对新时期、新形势、新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2.要始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深化廉政建设,对全乡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搞“小圈子”、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行为,严肃追责。
3.要始终坚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实质也是让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党员群众都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给予了最热烈的好评。所以,要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决、持久地执行好、落实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严肃惩治,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的效果取信于民。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纠正“四风”、防止“四风”反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国土分局党支部结合本局实际,围绕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梳理出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牢牢抓住的四个关键环节。
一、现状和特点
应该肯定,近两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化,那些明目张胆、明火执仗、群众反感、社会痛斥的种种腐败行为虽然有了明显收敛,或基本销声匿迹。但“变相四风”、“隐形四风”依然没有彻底铲除,而且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如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的车去参加宴请,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就是例证。这说明以坚决反对“四风”、纠正“四风”、防止“四风”反弹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重而道远。
【篇三】青岛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个人发言
BuildingaCleanGovernmentandFightingCorruptionfromthePerspectiveofComprehensivelyGoverningthePartywithStrictDiscipline
作者:刘继华[1];孙咏梅[1];王飞[1]
作者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出版物刊名: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页码:41-47页
年卷期:2019年第2期
主题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制度;纪律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抓“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防“灯下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风政风为之一新,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也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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