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06 12: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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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范文推荐)

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6篇

【篇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中具有牵头管总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就在于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能不能抓住。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首先,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肩负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政治使命,同时必须看到我们又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全面从严治党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关系到党的政治使命能否顺利实现。只有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把党建设好管理好,才能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才能实现好党的政治使命。所以,可以说,主体责任就是政治立场、政治态度。

其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法定职责。党章明确要求,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是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最后,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我们党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既要领导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工作,更要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尤其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履行党内监督,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乃至立案查处,开展巡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都是党委(党组)的职责,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

总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赢得了党内外、国内外的高度赞誉。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党委和部分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主要领导还是用老眼光看待党内监督,认为党内监督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独家的事;有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不明确,分解过于原则,责任主体存在交叉,落实方式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下功夫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责任追究顾虑重重,容易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情况表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非常紧迫。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真正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二、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内容,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是抓住了要害和关键。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来说,各级党委(党组)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篇二】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

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

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

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

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

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

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

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

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篇三】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落实不到位,会容易使工作的开展失去意义,取不到预计的成效。下面是推荐给大家的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多年来,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面临联动机制难建立、查控效率难提高、执法环境难改善、激励机制难到位的突出问题,具体而言:
  一是缺乏查人找物的信息共享平台。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核心难题,也是制约执行效率的关键所在。执行财产的查控划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公安、住建、国土、工商、房管、交通等部门必须有效建立起联动机制,以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最高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法院、公安两部门通过政法机关工程专线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安全快捷的传输失信被执行人等案件信息,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辆、住宿、出入境证件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及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当前,在上级政法专线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在地市级公安现有网络技术支持下,与法院系统建立协作机制,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二是法官人身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一些当事人经常为一己之私,打着申冤投诉旗号,向党政机关、上级法院、新闻媒体等递状子、发帖子,甚至颠倒黑白、造谣中伤,肆意诋毁法院、法官形象。从舆情监测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通过天涯论坛、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法官的负面帖子,主要是一些受到过法院拘传等强制制裁的被执行人的泄愤帖,发帖人言辞激烈,点名道姓,侮辱法官个人品行、贬损法官人格。由于相关惩戒、遏制机制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法院一般只能冷处理,亟须党委宣传部、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强对涉及法院舆情的管控,协助消除影响,维护司法尊严。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预算金额不足。申请执行人中,有一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依靠执行结果无法保障自身利益,申请执行人如遇到人身受刑事伤害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没有保险,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情形等,若无适当措施予以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将没有保障,甚至会造成申请人因绝望走上不归路或引发严重的负面社会舆情。当前,司法救助机制虽已建立,但救助力度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应视情况适当增加。
  四是有关执行不能的社会宣传不够。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即应百分百实现的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未能有充分了解,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大众较少参与诉讼,更是很少接触、了解执行工作,有关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结,即被执行人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和能力)、执行法律的规定并不被群众广泛知晓。应当加强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群众认识到司法保护的不仅仅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维护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减少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从而有效化解执行工作中爆发的各类矛盾。
  五是协助执行机制尚不健全。执行难是社会问题,执行效率低下无论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基层组织参与化解执行矛盾积极性较低、配合强制迁让等工作异常消极、提供执行线索等帮助相当匮乏,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效率低下、措施不实、主动帮助排除障碍意识不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遭遇掣肘较多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考核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用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难题,努力创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司法环境。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结合全县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就工作不落实的原因及执行力的提升,谈谈一孔之见。
  一、抓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不善抓落实、不会抓落实、不愿抓落实,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的现象。一些干部在工作中蜻蜓点水、敷衍塞责;有的心浮气躁、华而不实;有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有的避重就轻,互相推诿,导致好事大家都要管、难事谁也不愿管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部门、单位纪律松散,脱岗旷岗,不负责任,甚至行政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已经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可以说,因为不落实、落实不到位而恶化发展环境,错失发展机遇、耽误工作进度、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不稳定因素的问题是我们当前亟需着力解决的问题。
  二、影响各项工作落实的原因分析
  从根本上讲,工作不落实、工作效果不佳就是执行力不高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原因:
  1、因为主观原因而不落实。主要表现为思想上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必然导致效率低下、落实缓慢、工作质量不高。譬如,在维稳、综治、信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于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查处理,小问题拖出了大毛病,小纠纷成了大隐患,一直拖到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才去解决处理。
  2、因为工作作风不良而不落实。个别机关工作人员态度傲慢、蛮横、喜欢摆花架子,又不深入基层和群众,该做好的工作没有做好。工作中存在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管的不管,该配合的不配合,该落实的不落实。
  3、因为方式方法不佳而不落实。方式、方法既是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利器,也是衡量广大公务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我们有些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总是一劳永逸,把惯用的一套老方法作为通灵法典,不与时俱进,不懂得创新,因循守旧,结果适得其反。
  4、因为能力素质不高而不落实。细节决定成败,精准的细节来自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有些干部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来,不屑过问,不感兴趣,贻误事业。个别机关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方法不科学,起草文稿漏洞百出,安排事务前后矛盾,返工、窝工现象严重。
  5、因为压力过大而不落实。农村工作责任重,任务多,压力大,而乡镇严重缺编,一人多岗,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线穿,上级对乡镇干部工作要求高,群众期望值也高,而农民思想意识不高,对乡镇干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尊重的有之,为应付上级名目繁多的考核检查与乡镇日常工作,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是常事,导致乡镇干部身心疲乏,力不从心,工作热情低,缺乏冲劲,得过且过,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6、因为经济待遇不能保障、政治前途渺茫影响工作落实。乡镇干部普遍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精神娱乐项目少,养家糊口压力大,无可奈何难以专心扑在工作上,再加之现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提拔交流的力度在放缓,造成干部积极性受挫,不思进取,一部分出勤不出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7、因为工作受阻而不落实。有些工作不落实,也不完全是干部的主观原因,往往是工作中遇到了阻力,加之落实者责任心欠缺的共同作用,而导致许多工作搁浅。诸如在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工作、重大工程的实施中,因为舆论宣传不够,群众观念不改变、环境不优,资金受阻,方法措施不当,在涉及基层部门和群众利益面前得不到理解与支持,如居民拆迁等,客观上确实有很大难度。
  8、因为程序繁琐、腐败干扰而不落实。办事设置一定的程序是必须的,是保证决策科学、源头预防腐败的可靠保证,必须推行程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提高工作效率。有时要敢于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绝不能容忍那些教条地恪守程序而耽误工作的人和事。有的人在工作中特意放慢进度,制造获利机会;有的人不得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个别人甚至索拿卡要,对于这些人我们应当清理出党政机关。
  9、因为凭借借口而不落实。由于一些客观或主观的因素,成为某些公务员工作不能落实或落实效果不佳的借口,使他们暂时逃避了困难和责任,获得了些许心灵的慰藉,但是正是因为种种借口的存在,付出的代价无比高昂,给社会和事业带来的危害无法估量。作为公务员,应该像《送给加西亚的信》中的送信人安德鲁罗文,接受到上级命令,就要无条件服从,不讲任何理由,不寻任何借口,克服任何艰难困苦,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这体现的是一种完美的执行力、强大的落实力,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这是每个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倡导学习的品质。
  10、因为体制不顺、部门不配合而不落实。现在,很多工作的落实涉及到多领导、多部门、多层面。然而,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愿当配角,或不会当配角,甚至敷衍了事,将工作任务生硬割裂开来。同时,部门分工不明、职能不清、沟通不够、关系不融洽等问题存在,造成领导不合作,行政机关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或者一个部门的工作开展有损另一个部门的利益,或者过于强调本部门的利益而争权夺利,致使工作处处掣肘,执行力低下,难以落实到位。
  11、因为缺乏完善的机制而不落实。缺乏完善的制度和办法,致使工作落实和效果提升缺乏制度保障。这是执行力和落实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缺少标准化流程。从接受任务到开展工作到完成任务,每一步如何做,什么时候完成,没有可操作性规定,过于依赖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二是缺少必要的跟踪监督。任务交办后对进展情况缺乏监督办法和制度,谁负责监督、怎么样监督都没有明确规定。三是缺少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执行情况没有及时的统计和评价,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人员绩效挂钩不紧密,工作完成快慢一个样,干得好坏一个样,造成执行力和落实力下降。
  三、提高执行力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我们通常所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就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方针意图。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提高执行力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一是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明确地分别落实到每个岗位,使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特别是对重大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实行专人挂钩负责,全程跟踪督促协调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程进度等落实情况,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限时办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要求高标准完成。
  二是实行严格的监督制。督导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只安排不督促,只布置不检查,再好的决策也会落空,要建立严格的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意见强烈的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启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团对重点工程、单位部门进行督查评议;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法律监督,重点查处一批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重大典型案件。绥宁报、电视台要加大力度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帮助有关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通报和处理。对典型的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真正体现督查的严肃性。
  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提高执行力,不仅要从履责入手,更靠问责落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权责不明、有责不负、失责不纠等突出问题。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既要追究因失职失误而有过的公务员责任,又要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无为问题,对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推行问效、问绩、问责模式,要大胆运用撤、免、停、调、罚等手段,采取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严肃处理少数党员干部不执行、不落实的行为。情节较轻,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实行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责令公开道歉或检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使广大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现在,许多工作同时涉及到多个领导和多个部门,如果没有有效真诚的合作,是难以落实下去的。针对部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合作共事是当务之急。为此,应建立部门牵头负责制、部门配合责任制、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各部门以大局观念为重,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聚精会神抓经济,齐心协力谋发展,绝不能让工作受到影响。
  五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把提高执行力和干部使用紧密挂钩,真正把那些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让善于推动发展、执行力强的干部提拔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去。对缺乏责任心、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在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民生改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中心工作中,善于考察识别干部,善于发现真正英雄,把那些作风好、执行力强、善于打胜仗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体现县委火线练兵、赛场选将的用人导向,形成领导干部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的良好氛围。
  六是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建立干部执行力档案,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要把责任追究、干部使用导向、经济利益、舆论监督四挂钩情况记入档案。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届中考核中把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作为民主测评和座谈了解的重要内容,了解掌握群众对干部执行力的满意度,把民调结果通报发布,实行奖优罚劣,并作为提拔使用依据。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党员干部在执行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有力措施,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形成提升执行力的良好氛围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领导干部在抓紧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重利轻义,不愿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嘴上讲落实,思路也清晰得很,但一接触实际就容易糊涂,不知从何下手;还有的领导干部一事当前先打小算盘,看看对自己或小团体有无利益,以此作为权衡行动的筹码,倘若尝不到甜头,得不到一点好处,便认为工作抓得再实也是白干。一旦被实惠之实迷了心窍,则落实必打折扣,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之类的事也就应运而生了。
  (2)畏首畏尾,不敢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怕吃苦受累,他们当惯了和平官,图省力,求舒适,怕付出。抓落实的过程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不下苦功夫精雕细琢,不脱皮掉肉,轻轻松松,谈何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怕得罪人。随着改革的推进、利益的调整,深层次矛盾日益渐显。面对分歧和阻碍,有些领导同志患得患失,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一团和气,见难题就退,遇矛盾就避,绕来躲去,议来扯去,推来拖去,计划自然落空,好事当然难成。
  (3)粗枝大叶,不善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把形式当作实,认为多开会就是狠抓,喊口号就是重视,签责任状就是落实;把走过场当作实,走马观花,雨过地皮湿,不作具体指导,不抓追踪监督,不问结果如何;把半截子工程当作实,干某项工作总是半途而废。有的领导干部办公室里听汇报,电话机里催材料;吃不透上情,摸不准下情,找不到抓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跟着感觉走,甚至信马由缰,随心所欲,陷入顾此失彼、杂乱无章和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这些现象不去纠正,势必成为妨碍抓落实的大敌,导致很多好的决议、政策束之高阁,既定目标任务打了水漂。
  

【篇四】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作落实不到位,会容易使工作的开展失去意义,取不到预计的成效。下面是推荐给大家的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多年来,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面临联动机制难建立、查控效率难提高、执法环境难改善、激励机制难到位的突出问题,具体而言:

  一是缺乏查人找物的信息共享平台。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核心难题,也是制约执行效率的关键所在。执行财产的查控划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公安、住建、国土、工商、房管、交通等部门必须有效建立起联动机制,以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最高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法院、公安两部门通过政法机关工程专线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安全快捷的传输失信被执行人等案件信息,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辆、住宿、出入境证件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及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当前,在上级政法专线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在地市级公安现有网络技术支持下,与法院系统建立协作机制,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二是法官人身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一些当事人经常为一己之私,打着申冤投诉旗号,向党政机关、上级法院、新闻媒体等递状子、发帖子,甚至颠倒黑白、造谣中伤,肆意诋毁法院、法官形象。从舆情监测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通过天涯论坛、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法官的负面帖子,主要是一些受到过法院拘传等强制制裁的被执行人的泄愤帖,发帖人言辞激烈,点名道姓,侮辱法官个人品行、贬损法官人格。由于相关惩戒、遏制机制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法院一般只能冷处理,亟须党委宣传部、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强对涉及法院舆情的管控,协助消除影响,维护司法尊严。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预算金额不足。申请执行人中,有一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依靠执行结果无法保障自身利益,申请执行人如遇到人身受刑事伤害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没有保险,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情形等,若无适当措施予以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将没有保障,甚至会造成申请人因绝望走上不归路或引发严重的负面社会舆情。当前,司法救助机制虽已建立,但救助力度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应视情况适当增加。

  四是有关执行不能的社会宣传不够。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即应百分百实现的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未能有充分了解,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大众较少参与诉讼,更是很少接触、了解执行工作,有关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结,即被执行人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和能力)、执行法律的规定并不被群众广泛知晓。应当加强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群众认识到司法保护的不仅仅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维护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减少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从而有效化解执行工作中爆发的各类矛盾。

  五是协助执行机制尚不健全。执行难是社会问题,执行效率低下无论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基层组织参与化解执行矛盾积极性较低、配合强制迁让等工作异常消极、提供执行线索等帮助相当匮乏,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效率低下、措施不实、主动帮助排除障碍意识不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遭遇掣肘较多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考核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用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难题,努力创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司法环境。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结合全县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就工作不落实的原因及执行力的提升,谈谈一孔之见。

  一、抓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不善抓落实、不会抓落实、不愿抓落实,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的现象。一些干部在工作中蜻蜓点水、敷衍塞责;有的心浮气躁、华而不实;有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有的避重就轻,互相推诿,导致好事大家都要管、难事谁也不愿管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部门、单位纪律松散,脱岗旷岗,不负责任,甚至行政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已经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可以说,因为不落实、落实不到位而恶化发展环境,错失发展机遇、耽误工作进度、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不稳定因素的问题是我们当前亟需着力解决的问题。

  二、影响各项工作落实的原因分析

  从根本上讲,工作不落实、工作效果不佳就是执行力不高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原因:

  1、因为主观原因而不落实。主要表现为思想上不重视,责任心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必然导致效率低下、落实缓慢、工作质量不高。譬如,在维稳、综治、信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出于思想上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查处理,小问题拖出了大毛病,小纠纷成了大隐患,一直拖到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才去解决处理。

  2、因为工作作风不良而不落实。个别机关工作人员态度傲慢、蛮横、喜欢摆花架子,又不深入基层和群众,该做好的工作没有做好。工作中存在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管的不管,该配合的不配合,该落实的不落实。

  3、因为方式方法不佳而不落实。方式、方法既是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取得成功的利器,也是衡量广大公务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我们有些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总是一劳永逸,把惯用的一套老方法作为通灵法典,不与时俱进,不懂得创新,因循守旧,结果适得其反。

  4、因为能力素质不高而不落实。细节决定成败,精准的细节来自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有些干部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来,不屑过问,不感兴趣,贻误事业。个别机关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方法不科学,起草文稿漏洞百出,安排事务前后矛盾,返工、窝工现象严重。

  5、因为压力过大而不落实。农村工作责任重,任务多,压力大,而乡镇严重缺编,一人多岗,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线穿,上级对乡镇干部工作要求高,群众期望值也高,而农民思想意识不高,对乡镇干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尊重的有之,为应付上级名目繁多的考核检查与乡镇日常工作,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是常事,导致乡镇干部身心疲乏,力不从心,工作热情低,缺乏冲劲,得过且过,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6、因为经济待遇不能保障、政治前途渺茫影响工作落实。乡镇干部普遍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精神娱乐项目少,养家糊口压力大,无可奈何难以专心扑在工作上,再加之现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提拔交流的力度在放缓,造成干部积极性受挫,不思进取,一部分出勤不出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7、因为工作受阻而不落实。有些工作不落实,也不完全是干部的主观原因,往往是工作中遇到了阻力,加之落实者责任心欠缺的共同作用,而导致许多工作搁浅。诸如在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工作、重大工程的实施中,因为舆论宣传不够,群众观念不改变、环境不优,资金受阻,方法措施不当,在涉及基层部门和群众利益面前得不到理解与支持,如居民拆迁等,客观上确实有很大难度。

  8、因为程序繁琐、腐败干扰而不落实。办事设置一定的程序是必须的,是保证决策科学、源头预防腐败的可靠保证,必须推行程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提高工作效率。有时要敢于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绝不能容忍那些教条地恪守程序而耽误工作的人和事。有的人在工作中特意放慢进度,制造获利机会;有的人不得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个别人甚至索拿卡要,对于这些人我们应当清理出党政机关。

  9、因为凭借借口而不落实。由于一些客观或主观的因素,成为某些公务员工作不能落实或落实效果不佳的借口,使他们暂时逃避了困难和责任,获得了些许心灵的慰藉,但是正是因为种种借口的存在,付出的代价无比高昂,给社会和事业带来的危害无法估量。作为公务员,应该像《送给加西亚的信》中的送信人安德鲁罗文,接受到上级命令,就要无条件服从,不讲任何理由,不寻任何借口,克服任何艰难困苦,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这体现的是一种完美的执行力、强大的落实力,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这是每个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倡导学习的品质。

  10、因为体制不顺、部门不配合而不落实。现在,很多工作的落实涉及到多领导、多部门、多层面。然而,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愿当配角,或不会当配角,甚至敷衍了事,将工作任务生硬割裂开来。同时,部门分工不明、职能不清、沟通不够、关系不融洽等问题存在,造成领导不合作,行政机关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或者一个部门的工作开展有损另一个部门的利益,或者过于强调本部门的利益而争权夺利,致使工作处处掣肘,执行力低下,难以落实到位。

  11、因为缺乏完善的机制而不落实。缺乏完善的制度和办法,致使工作落实和效果提升缺乏制度保障。这是执行力和落实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缺少标准化流程。从接受任务到开展工作到完成任务,每一步如何做,什么时候完成,没有可操作性规定,过于依赖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二是缺少必要的跟踪监督。任务交办后对进展情况缺乏监督办法和制度,谁负责监督、怎么样监督都没有明确规定。三是缺少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执行情况没有及时的统计和评价,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人员绩效挂钩不紧密,工作完成快慢一个样,干得好坏一个样,造成执行力和落实力下降。

  三、提高执行力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我们通常所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就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方针意图。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提高执行力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一是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明确地分别落实到每个岗位,使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特别是对重大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实行专人挂钩负责,全程跟踪督促协调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程进度等落实情况,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限时办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要求高标准完成。

  二是实行严格的监督制。督导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只安排不督促,只布置不检查,再好的决策也会落空,要建立严格的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意见强烈的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启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团对重点工程、单位部门进行督查评议;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法律监督,重点查处一批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重大典型案件。绥宁报、电视台要加大力度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帮助有关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通报和处理。对典型的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真正体现督查的严肃性。

  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提高执行力,不仅要从履责入手,更靠问责落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权责不明、有责不负、失责不纠等突出问题。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既要追究因失职失误而有过的公务员责任,又要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无为问题,对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推行问效、问绩、问责模式,要大胆运用撤、免、停、调、罚等手段,采取明查暗访、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严肃处理少数党员干部不执行、不落实的行为。情节较轻,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实行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责令公开道歉或检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使广大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现在,许多工作同时涉及到多个领导和多个部门,如果没有有效真诚的合作,是难以落实下去的。针对部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合作共事是当务之急。为此,应建立部门牵头负责制、部门配合责任制、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各部门以大局观念为重,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聚精会神抓经济,齐心协力谋发展,绝不能让工作受到影响。

  五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把提高执行力和干部使用紧密挂钩,真正把那些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让善于推动发展、执行力强的干部提拔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去。对缺乏责任心、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在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民生改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中心工作中,善于考察识别干部,善于发现真正英雄,把那些作风好、执行力强、善于打胜仗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体现县委火线练兵、赛场选将的用人导向,形成领导干部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的良好氛围。

  六是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建立干部执行力档案,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要把责任追究、干部使用导向、经济利益、舆论监督四挂钩情况记入档案。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届中考核中把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作为民主测评和座谈了解的重要内容,了解掌握群众对干部执行力的满意度,把民调结果通报发布,实行奖优罚劣,并作为提拔使用依据。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党员干部在执行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有力措施,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形成提升执行力的良好氛围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领导干部在抓紧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重利轻义,不愿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嘴上讲落实,思路也清晰得很,但一接触实际就容易糊涂,不知从何下手;还有的领导干部一事当前先打小算盘,看看对自己或小团体有无利益,以此作为权衡行动的筹码,倘若尝不到甜头,得不到一点好处,便认为工作抓得再实也是白干。一旦被实惠之实迷了心窍,则落实必打折扣,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之类的事也就应运而生了。

  (2)畏首畏尾,不敢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怕吃苦受累,他们当惯了和平官,图省力,求舒适,怕付出。抓落实的过程就是解决矛盾的过程,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不下苦功夫精雕细琢,不脱皮掉肉,轻轻松松,谈何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怕得罪人。随着改革的推进、利益的调整,深层次矛盾日益渐显。面对分歧和阻碍,有些领导同志患得患失,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一团和气,见难题就退,遇矛盾就避,绕来躲去,议来扯去,推来拖去,计划自然落空,好事当然难成。

  (3)粗枝大叶,不善抓落实。有些领导干部把形式当作实,认为多开会就是狠抓,喊口号就是重视,签责任状就是落实;把走过场当作实,走马观花,雨过地皮湿,不作具体指导,不抓追踪监督,不问结果如何;把半截子工程当作实,干某项工作总是半途而废。有的领导干部办公室里听汇报,电话机里催材料;吃不透上情,摸不准下情,找不到抓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跟着感觉走,甚至信马由缰,随心所欲,陷入顾此失彼、杂乱无章和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这些现象不去纠正,势必成为妨碍抓落实的大敌,导致很多好的决议、政策束之高阁,既定目标任务打了水漂。

【篇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领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领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具体详实,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领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领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分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领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领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领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领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
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中心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共***办公室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责述廉制度的通知》(委办发201488号,现将我中心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
党组按照县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其他分管领导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14年组织召开*次党组会议,*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次中层以上负责人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根据《***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办发2014*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败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考核。确保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严肃党的纪律
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党组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一是组织学习党章活动。组织开展“党员的义务”专题党课,使全体党员重温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二是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支部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 2 干部精研细读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坚定政治立场;三是传达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纪委会议精神,开展思想动态分析,对全体干部提要求、敲警钟。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廉洁准则》、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六个严禁”,从而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四是抓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观看了《“四风”之害》、《忏悔实录》、《*》等警示电教片,组织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监狱开展廉政警示现场教育;及时通报全国、省、市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促使大家引以为戒,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党性觉悟明显提高,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政效果明显提高。
三、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认真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机会,及时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好、会监管”的干部队伍。
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中心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条办法”及“六个严禁”,强化学习,严明纪律。深入开展与*的结对共建活动,共同组织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慰问*户家庭困难村民。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章制度;二是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执行事前申报,财政局审核,领导审批的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外出考察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到目前为止,无违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未组织赴县外召开会议;四是加强内控制度。继续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中层负责人评价工作,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监管等关键环节,排查“吃拿卡要”等中梗阻行为,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一年来未发生违规现象;五是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开通的优势,及时对领导分工、本级文件、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作动态等栏目进行公开和完善,强化了外部监督,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杜绝了腐败现象的产生。2014年**无一例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4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发生。
六、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发挥好“防火墙”作用
带领全中心同志共同努力,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把握重点环节,落实监督管理职能。
(一围绕交易流程,细化交易操作规程。一是规范内部交易操作。建立涵盖受理操作、交易组织、交易评审、现场监督四个具体规程的《内部交易操作规程》;二是为进一步硬化交易外部运行规则、程序、制度,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资源交易、土地出让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交易内外流程图,详细定格各类交易方式的步骤;绘制了交易服务指南,明确了项目受理需准备各类资料。
(二围绕统一发布,健全信息化相关制度。一是建立《网站平台管理办法》,健全了网站管理组织领导、网站信息发布与更新、网站故障处理机制、网站信息管理和保密四方面内容;二是制发《交易信息公告发布须知》、《公告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项目对外公告的内容、依据、公告地点、程序与方式。从制度上对公告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实现交易信息的公开。
(三围绕交易现场,完善现场管理制度。一是创新思路设置了现场管理专员,制发了《现场管理专员岗位说明及职责分工》;二是针对现场管理专员,制发了《交易现场管理制度》,涵盖招标人(含代理机构关于报名方式、程序、受理报名流程、规则等方面的现场管理,投标人关于开、评标现场管理,现场监督人员职责、规范、禁止性行为方面的现场管理,评标专家现场遵守。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加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不断推进,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普遍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优良作风不断发扬光大,先后涌现出大批像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孺等这样的优秀领导干
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成为当代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当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状况总体是好的,主要表现在: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努力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权力观、政绩观,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大局、讲民主、讲觉悟,自觉维护和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积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等等。实践充分证明,正是由于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作风,才保证了我们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增强执政能力,推动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在看到主流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有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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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使命感,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决策打折扣,常常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为本位,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自己谋私利,搞山头主义,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把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抛到九霄云外,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对群众呼声和要求置若罔闻,有的甚至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有的缺乏服务群众的意识,遇到群众办事和反映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生、冷、硬”,官腔官气,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严重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损害党的事业。
2、思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但一些领导干部依然观念保守,思想僵化,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的教条主义思想严重,讲话、办事首先找经典依据,没有经典依据,就不敢越雷池半步,缺乏创新意识;有的经验主义思想严重,遇事总按经验办,不敢突破“惯例”,不顾时代、形势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怕担风险,怕动脑筋,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不尊重客观规律,思想脱离实际,不讲实事求是,不认真搞调查研究,主观主义严重,闭门造车,随心所欲,盲目决策,急功近利;有的小农思想意识严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固步自封、不思进取,事业心不强,工作缺乏激情,不求有所作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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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风气不够端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各种灯红酒绿的诱惑面前,心不沉、气不静,忽视党的理论和科学知识学习,疲于应付文山会海,热衷社会交往,理论素养和知识修养亟待提高。有的对学习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根据自己需要任意裁剪,断章取义,为我所用,误导干部群众;有的学习动机不纯,把学历当作晋升的敲门砖,满足于弄一张文凭作为要求组织提拔的资本,或者把学习当作摆设,当作装潢自己形象的工具,附庸风雅,哗众取宠;有的学习理论不扎实、不深入,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没有解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问题;有的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常常用理论装点门面,讲起来夸夸其谈,而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遇事力不从心,无所适从,甚至束手无策,等等。
4、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严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有的政绩观错误,乱铺摊子,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热衷于搞 “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沽名钓誉,劳民伤财,欺上瞒下,虚报浮夸;有的科学决策的能力不强,在重大问题决策时不征求意见,不做可行性论证,而是靠拍脑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有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有的陷于文山会海,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没有效率;有的习惯于整天浮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等,没有下功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即使到基层,也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不是用心和群众交流,没有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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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作风或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忽视党内民主建设,不注意发挥领导集体的作用,常常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作风专断,搞家长制、“一言堂”;一些领导干部则软弱无刚,好人主义严重,在错误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错误言论不敢理直气壮批驳,对错误行为不敢大胆抵制,对腐败现象不作坚决斗争,患得患失,明哲保身,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立场和正义感,等等。
6、生活作风铺张浪费,奢靡腐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工作、办事总要讲排场,比阔气,不计成本,不讲节约,铺张浪费严重;有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法纪观念淡漠,道德防线失守,追求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贪图安逸,追求享受,吃喝玩乐,恣意挥霍,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贪婪成性,腐化堕落,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等等。
以上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机关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但其恶劣影响和消极后果不可低估。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
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与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既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又有复杂的思想根源,同时有制度、管理等方面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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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经济体制转轨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造成冲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快速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冲击,也给人们思想带来强烈振荡。社会分化明显,社会利益主体、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体系多元化,不同人生观和新旧价值观对流整合、相互交织;同时市场竞争、利益导向以及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等现实问题的存在,致使少数领导干部心理失衡,从而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异化和社会行为失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等,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不起各种利诱和考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封建主义残余文化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对一些领导干部思想带来消极影响。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有许多是民族优秀文化的精华,但也有些属于封建文化糟粕,如官本位、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厚黑学”、官场权术等,一些领导干部缺乏鉴别力,不加分析地将这些封建文化理念奉为人生信条,他们不思为民谋利,却热衷于升官发财、当官做老爷,追名逐利,投机钻营,以权谋私,完全不顾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改革开放后,西方资本主义一些腐朽落后文化乘势而入,特别是国外各种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大肆造谣煽动,蛊惑人心,宣扬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严重侵蚀广大干部思想,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盲目转向崇拜并追求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念和及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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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的生活方式,造成他们无视党纪国法,丧失党性原则立场,大肆受贿,疯狂敛财,利令智昏,彻底沦落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三是党长期执政容易导致一些领导干部逐渐淡化党的宗旨意识并产生脱离群众的倾向。党的作风建设的客观依据主要是由党所处的地位、环境和党肩负的任务以及党的队伍基本状况所决定的。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党的地位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长期执政的党。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党员干部地位的变化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使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容易滋长骄傲自大情绪,他们眼里不再有群众,动不动对群众颐指气使,漠视群众利益,逐渐淡化了党的宗旨意识,产生了脱离群众的倾向。一些领导干部长期缺乏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系统教育,缺乏在艰苦环境和做基层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导致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够坚定,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厚,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不够强。一些领导干部长期缺乏忧患意识,把党的执政视为理所当然,认为只要党掌握政权就可以万事大吉,不再需要像战争年代那样时时处处和群众打成一片,于是在工作中就不愿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处理问题首先是从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而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因而导致不时引发干群矛盾冲突。
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理论学习,放松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归根到底是他们自身出了问题。其思想根源是忽视党的理论学习,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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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没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在改革开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面前,思想境界、价值取向以及道德观念等发生了严重扭曲和错位,没有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可以说,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是一切腐败分子的最终思想根源。
五是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领导干部作风出问题,首先从思想上反映出来。目前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常常强调的多,但检查落实不够,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同考评、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总是习惯于在学习上做样子、走过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尚不够到位,领导干部问责制执行还不够严格规范,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关口前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出问题,事前往往缺乏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生小问题不够重视,出问题后处理过于宽泛,根本起不到警示他人的作用,甚至会助长一些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同时机关党员和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造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纪检监督太晚”的情况屡有发生。
六是一些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邓小平曾说,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现实需要相比,一些制度和体制机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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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健全、完善,如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监督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作风考评机制,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等等,尚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由于制度缺失,体制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常常为牟取私利挖空心思、想方设法钻制度的空子,实施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思考。


【篇六】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清单汇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更为重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抓好“牛鼻子”——如何认识主体责任
牵牛怎么牵?最好的办法就是牵住牛鼻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
什么是主体责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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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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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种好“责任田”——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收获,你要负起责任。长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田”中,荒田、废田现象比较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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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案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贯彻、不部署、不落实或拒不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下级党委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等。种好“责任田”,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重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一个强化”即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覆盖”即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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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
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纪委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约谈下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以“第一责任”为表率。在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自抓”,就是要像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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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抓”,就是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案件频发才去查。“严格抓”,就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扎实有效地推动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担当为根本。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宁愿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不当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问题时的悔恨和高墙里的眼泪。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麻木不仁,决不能护短遮丑、养痈遗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体责任
“撒手锏”,是指在对战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掷敌手的招数,比喻最关键的时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撒手锏”就是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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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没责任,是治党管党的大忌,不追究责任,主体责任就会落空。
健全完整链条。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抓好明责这个前提,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要抓好考责这个关键,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研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追究这个保障,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落实“一案双查”。所谓“一案双查”,就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多,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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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然要被追责。前不久,安徽省委对省国土、环保系统腐败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按照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分别作出问责决定,并向全省通报。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要认真办理。
激励履行主责。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善用“撒手锏”。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不仅要“一票否决”,还要对单位领导进行追责。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夯实工作基础,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净化社会风气,各级党委、纪委均结合各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据调研发现,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得不实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主体不清。有的镇、部门和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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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搞出笑话;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
二是意识不强。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三是落得不实。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单位领导看到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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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督责不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但如何追究主体责任,尚未明确规定,基层难以落实。有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
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二要领导带头“履责”。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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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
三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认真答复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各类问题,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由党委常委分工包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一些县级及以下党组织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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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主体责任,但县级党组织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十个方面履职尽责。
一要抓学习教育,拧好“总阀门”。要认真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按照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让辖区内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提高思想和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到定期听取汇报、分析^p形势,研究工作,自觉履行好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宣传者的职责。
二要抓责任明确,扭住“牛鼻子”。县级党组织一定要根据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认清新形势,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基层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对本县、本乡镇、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基层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实现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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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督促辖区内党组织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抓好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政绩,两个政绩一起抓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政绩。
三要抓责任分解,划好“责任田”。要充分认清县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
一是建立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首先要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全县其他业务工作统筹推进,要建立责任细化、分解、推进、考核具体推进机制,并形成制度。
二是建立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重要指标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
三是建立实施责任追究机制,出台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予追究的各种情形和追究方式。
四是建立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将责任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
四要抓制度建设,筑牢“防火墙”。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要研究制发《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单位考核重要内容,明确一个单位出现重大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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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办法确定的任务,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抓早抓小,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提醒,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最大限度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五要抓简政放权,打好“服务牌”。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对依法保留并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切实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目录和服务指南,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及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要抓管控监督,编好“权利笼”。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八项规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的检查,强化监督。结合实际,重点围绕人财物管理,界定权力边界,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行政许可、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事项、重大政府采购事项、“三公”经费等重点风险点的监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全县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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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要抓严肃执纪,高悬“达摩剑”。要把反腐肃贪这个重点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中,为纪检监察组织当好坚强后盾。要畅通举报途径,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的作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要突出办案重点,对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要重点进行查办,切实做到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完善办案机制,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实现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要加强案件管理,落实好办案责任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制度的作用,完善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办法,严格落实中央规定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做到查办案件和线索处置及时报告,依规执行。
八要抓作风建设,凝聚“正能量”。针对“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的特征,要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善于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及时建章立制,要重点清理、规范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实现一项工作一个责任主体,防止单位职责不清、岗位责任不明。要通过探索建立作风问题发现机制、处理机制、解决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奖罚分明、监督有效的作风建设运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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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驰而不息地解决“四风”问题。要按照廉政勤政要求,加快职能转变步伐,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九要抓队伍建设,练就“金钟罩”。要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努力干事创业上来,把功夫下到建设经济强县上来。要坚持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讲党性、创和谐、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少数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加强作风整顿。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治本力度,从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大案要案,震慑腐败分子,对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要坚持以转变职能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加强县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变指令为指导,变发号施令为全方位服务,合理调度县四大家的领导力量,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镇、联项目、联企业、联重点工程的“四联”责任制,进一步创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十要抓表率推动,当好“领头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关键是自身要发挥带头人、领头雁作用。一方面,自己要站得稳、立得住。带头严格自律,讲党性、守纪律,以身作则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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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发挥带头引领、表率示范作用。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认识和行使权力的重要保障,形成自觉、自愿在监督下工作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在统起来、深下去中,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起来,就是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发展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下去,就是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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