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2022年2篇
第1篇: 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2022年
党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根据一些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少支部是自已负责上党课的。对于依靠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的支部,须注意做好配合工作。
一是要在上党课前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本支部党员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找出党员思想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党课的针对性更强。
二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党课的安排,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按要求组织党员讨论。
三是要注意收集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包括提高党课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对于由自已负责上党课的支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至少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将讲课的时间、地点、内容、讲课老师、讨论题目和讨论时间等列表印发给党员,使党员心中有数,准时参加。
二是要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突出基本国情的教育,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要围绕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支部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课本或提供的教育材料,确定讲课内容。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三是落实好党课教员。党课教员除支部委员要主动承担外。要选择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讲课能力的同志担任,也可适当聘请先进人物,优秀党员或上级党组织同志担任。
四是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的形式、社会调查的形式、知识测验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5、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4)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7)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8)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1、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选拔干部及党员的奖惩。
7)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2、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2)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要提倡“群言堂”,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若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对,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支委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请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内容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8)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9)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2、党小组会会期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3、党小组会要求
1)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单位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
4)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5)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
6)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
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对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应加以关心和爱护,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
(一)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或建立离、退休干部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当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安排。
(三)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离休、退休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五)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离休、退休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他们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
(七)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参加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负担不宜过重。
长期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
长期外出的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生活,这是需要严肃对待、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对于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单位实习、进修、培训的党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党组织应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如有的党员单独外出执行任务,且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党员在结束实习、进修、培训、工作前,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写出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鉴定或证明,作为该党员考核的依据。
(二)对于经党组织同意外出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如外出时间较长,距原支部所在地较远,应携带党员证明信,由其所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在他们合同期满或工作结束后,再将其党员证明信及党组织的意见转回原单位。
(三)凡集体外出,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根据他们外出时间的长短,编临时党小组或建立临时党支部。分散外出的党员,必须向支部登记,说明理由和去向,党支部应根据其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给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或出具党员证明信,或要求党员定期向支部写思想汇报,回原单位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外地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应予以按纳,并及时把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那些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给予处置,或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严肃处理。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若建立临时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长期卧床不起或休养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对因长期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应从生活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对这些党员的组织生活,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
(一)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那些身体条件尚可,本人坚决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可视其身体键康状况,适当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但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要过长。
(三)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本单位(支部)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与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到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使他们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由这些单位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患有精神病党员的组织生活
共产党员患有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按长期病号对待,保留其党籍。但由于他们不能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在他们真正病愈以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其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如确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正。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患病的,病愈后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如对其所犯错误有了认识,并且已经改正,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是按期恢复,还是从病愈后的什么时间恢复,可由党组织视实际情况确定。
第2篇: 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2022年
组织生活制度和学习制度
为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建设,结合管理区的实际,特拟定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学习制度。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即: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小组会制度、党课制度,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干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宣传委员负责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纪检委员负责督促会议决策执行情况。二是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既要参加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每月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四是党内监督制度,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总局、管局党委的系列讲话等工作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以“转换角色,切身体验”的学习方法开展学习,反思自己,查找不足。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
作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查阅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