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作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作文3篇
【篇一】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作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又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十二五规划重提共同富裕,是让更多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的成果。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至出现了“发展中的停滞、富裕中的贫困”的不和谐现象。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已逼近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社会财富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而同样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所占份额高达50%。五中全会“共同富裕”的政策取向,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基尼系数有望维持在当前的0.45水平。
一、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我们应该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呢?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何为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共同富裕。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平均主义。邓小平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大政策提出来了。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共同富裕,是一个能够影响和推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从贫穷到温饱、小康再到富裕,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循序渐进的艰难过程。,全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共同富裕,也不等同于先富。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的目标所规定,但它毕竟不是目标本身,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只是手段。
二、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
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归结起来,主要包含四个层次:一个总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一项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裕、先发展;
一条主渠道———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帮助后富的地区和人,先富带后富,最终共同富;
一个大原则———把握适当的力度和时机,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和调节贫富悬殊问题。十几年来,中国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确富裕了起来,先富已经得到落实,但共同富裕尚未落实。我们社会目前所面临的是从“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历史性超越。
如果说拉开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价段,那么现在就应该是进入调节贫富之间差距的第二价段了。
三、如何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
对从宏观层面看,我国要调节贫富分化的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加大政策投入,缩小东、中、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达到均衡发展。在我国,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是导致东、中、西部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的直接的重要因素,“孔雀东南飞”、“民工潮”等现象正是这种发展差距及收入差距的真实写照。近来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全国可持续均衡发展,达到共同富裕最终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极其重大的经济、政治意义。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机制在缓解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主要的问题是缺乏一个全国统一的收入再分配的机制和与此相关的系统的有效政策。实现共同富裕,就要在制度上、政策上进行创新,调节过大的居民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一是要在制度上确保公平致富、合法致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
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要通过不断改革,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制度上保证每个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获得合理收入的起点和选择机会均等,消除产生收入差距的制度性原因。譬如,逐步取消实施了几十年的城乡分割管理制度,除了可以直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效率之外,对于个人而言,其实就是提供一种制度平等。这是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当前,制度建设的突出重点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监督。要大力整顿当前不合理的分配秩序,打击非法致富及不正当致富,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灰色收入(合法不一定合理的收入)。应当说,从我国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看,对违法、非法收入的界定是清楚的。但近年来,不正当致富、非法致富的问题日益突出,愈来愈引起人们的不满却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之所以如此甚至更趋严重,也许主要是因为不正当收入往往与其他灰色收入及合法合理收入裹在一起,甚至与权力本身以及各种复杂的关系网联在一起,因而对这种收入从真正判定到实施限制(如公款消费)乃至取缔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当然包括各种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可能受到权力、关系的干扰和抵制。另一方面,对收入分配的这种整合不仅需要加大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力度,还需要直接进行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即需要很高的治理成本投入。财政投入不足正是实践中的关键之一。此外,也与我们对这种成本的认识不足密切相关。其实,无论是从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还是从维护市场经济社会的有序运行考虑,与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走私贩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行为对经济社会秩序乃至政治秩序所可能带来的破坏和损失相比,政府适量增加这种成本投入无疑是值得的。换言之,打击各种非法致富行为所付出的社会成本是最低的。
二是要在政策上确保合理致富。政府通过合理的税收、财政、产业政策等对居民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是抑制收入差距趋于扩大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可以显著影响个人收主状况,因而税负公平对于人们的合理致富极为重要。对居民收入差距直接有调节作用的当然是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长远看,征收遗产税也可明显抑制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但在目前,个人收入所得税依然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一是城市和农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相互分离的,农村甚至还没有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是个人的收入透明度太低;
三是税率缺乏差别。例如,农村几乎所有的税费都具有“人头税”的特点。如何建立统一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如何提高个人收入透明度,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帐目化征管,从而发挥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值得深入研究。从我国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需要来看,必须强化个人收入累进税制。其它税种也可以影响个人收入分配。例如,农村的各种税费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就很大。基于农民几十年来对国家建设所作的巨大贡献,特别是考虑到当前城乡差别的扩大趋势,我们认为,适当降低农业方面的税负是合理的。对于当前巨大的行业收入差别,可考虑对某些个人收入显著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性行业开征类似于特种税种的垄断税,对某些个人收入高的非垄断性行业暂时提高其原有所得税率,从而达到抑制个人收入差距过大之目的。不能以为这是税赋不公平,会影响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效率。相反,垄断本身就阻碍了公平竞争,也缺乏效率,它实际上意味着对其他行业的生产要素投入的不公平,最终必然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征收垄断税可作为对垄断的某种程度的限制,也可视为对行业性收入差距的调节;
而在转型时期,那些非垄断性行业的过高的利润和收入很大程度也往往是由于某些特殊机遇造成的,这种机遇对其他行业来说也是难言公平的。总之,通过调整已有的税收政策或制订出台一些新的税收政策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先富起来的个人多交点税,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支持国家的建设,这既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也是共同致富的目标要求。财政政策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制定和实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实施转移支付等来缓解和改善低收入者的困难。譬如,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已有的扶贫政策、地区倾斜政策、产业优惠政策、生活生产救济政策等来帮助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和缓和乃至消除人们因这种差距而产生的社会对立情绪和不公平感。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政策明显偏向于城市居民,从共同富裕的要求来看,应该改变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财政政策应该在缩小地区差距及城乡差距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显然,健全、合理的财税政策对于建立合理、公平而有效的分配秩序,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至为重要。
三是在社会主义上要帮助共同致富。要建立、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手段,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大力倡导全社会对贫困者的扶持和救助,进一步强化各项扶贫济困政策措施,以最大的努力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更有这个责任,要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上起先富者的作用。
四、具体措施
1、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如农民、城镇下岗职工以及国家公务员等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
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
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2、完善社会保障
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能较好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和他们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无关系的。与之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它不但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还关系到亿万个家庭以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够覆盖全国所有人口(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3、健全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这充分说明我国财税制度的不合理,这也是我国贫富差距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我们就必须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消费税等。此外,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4、加强法制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片面地强调效率问题,导致一些人为了致富而不择手段。现实生活中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并依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进而有效解决贫富差距悬殊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建立相关法律,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办教育、办慈善事业或修路等。
5、降低垄断收入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尚短,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体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电力、电信、铁路等行业至今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垄断。并可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拉开了这些行业与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为此,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行业的垄断性收入。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6、继续“两大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享受了优惠的政策,东部地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东部的发达程度已远远超过了中、西部。为了解决日益增大的地区差距,党中央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伟大战略。实践证明,两大战略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还不太明显。因此,我们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吸引国外投资者和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到中西部地区,从而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生活水平,最终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
五、从华西村看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华西人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穷生乱,富生安。贫穷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幸福社会。华西村家家富裕,也不是没有差别,不过是富裕之间的差距不大。
华西人总结出:共同富先要集体富,共同富必致家家富,共同富更要精神富,共同富要先富帮后富。吴仁宝反复讲:“个人富了不算富,集体富了才算富;
一村富了不算富,全国富了才算富。”“我们先富起来的,有责任、有义务,带领欠发达的村庄,共奔小康。”华西始终坚持“三不忘”:不忘国家、不忘集体、不忘左邻右舍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华西扶贫支出1亿元,培训各地基层干部1万人,带动10万人脱贫。宁夏华西村、黑龙江华西村发展致富以后,己移交给当地。2001年以来,通过“一分五统”(村企分开;
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的方式,将周边16个村,“并”入华西共同发展。无论是建房筑路,还是移坟迁墓,老百姓无一句怨言,一通百通。大华西实现了“基本生活包,老残有依靠,三守促勤劳,小康步步高”。已直接或间接使周边村上万人就业。老年人按月领取保养金。已经造好的和正在建造的50多万平方米的新房,3年内再造19.8万平方米的公寓小区,可节省土地200亩。华西为周边村支付修桥筑路、村民福利等八项计7470多万元。“一分五统”是体制、机制的一大创新。周边村村民走上了文明、富裕之路,华西也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
华西村坚持兼顾公平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控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保证了村民们共同富裕的实现。为了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华西人具体做到了:
一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充分的就业条件,这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必要前提和保证。在华西村,人人有工作,个个有工资,残疾人和退休不愿清闲的老人,都一样机会均等,这是最大的社会公平。
二是集体宏观调控,在收入分配上对干部职工采取不同政策。共同富裕也是有差距的,做到了“既拉开档次,又不脱档”,既要不吃“大锅饭”,又不搞“独吃饭”。达到了承包班子担风险,职工无风险的目的。
三是积极平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华西是合作经济,集体控股,个人参股。村民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工资奖金,多劳多得。第二个来源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实际上就是对华西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除工资、奖金、保养金外,村民每人每年还享受一定数额的福利待遇。第三个来源是股金资本分红,多提积累少分配,少分现金多入股。
六、总结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凝聚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
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江泽民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胡锦涛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等重要论述为主要线索,系统地梳理和充分地展现六十年来几代领导人对共同富裕的不懈探索和追求。纵观六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经过几代领导人的实践和探索,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共同富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已经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共同富裕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篇二】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作文
率先“共同富裕”,浙江凭什么作者:暂无
来源:《读报参考》 2021年第21期
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依据这份文件赋予的20项措施,今后的浙江将成为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试验田。
为何花落浙江
实际上,按GDP总量排名,2020年浙江排在广东、江苏、山东之后,并不占优,人均GDP排名第六,但就省域范例而言则浙江最合适。浙江的城乡发展相对协调,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较好。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多位专家分析,浙江类似一个微缩版的中国。此处“七山一水二分田”,城市、农村兼有,农村人口占一半;
此外,浙江下辖的城市,从第一梯队的杭州,中等规模的温州、绍兴、嘉兴、台州,再到县级的义乌、诸暨、龙港,镇级的横店、店口、乌镇,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层级结构。浙江省内东中西部的探索,将有利于经验在中国的推广复制。
无论是浙商还是温商,最大的商业精神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因此股份制发达,遇到困难大家一起扛。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分析,浙江在历史上国有资本的大项目相对比较少,因而市场化色彩比较浓、民营中小企业多、创业创新的氛围强。小老板们习惯于在市场上拼搏,通过自由竞争获取生存空间,更多企业意味着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推动共同富裕打下了良好的基底。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的城乡建设的探索步伐较快。2001年起,浙江相继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浙江开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涵盖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
南开大学教授、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院长陈宗胜指出,城乡差别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现在中国主要用收入水平来衡量城乡差距,但是收入水平差三倍,公共服务产品的差距可能达到十几倍。只有城市跟农村都一样了,才能叫共同富裕。而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一,便是继续缩小城乡差别。在这方面,浙江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而今,浙江的区域发展正从东西间的分化,逐步转变为以杭州、宁波、温州和金义四大都市圈为中心的发展格局,并将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和义乌等城市作为龙头,带动周围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形成以县为载体的网状发展格局,同时容纳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小镇发展。
从先富到共富的历史演进
实际上,“共同富裕”的表述,最早可追溯至1978年12月13日举行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在会上,邓小平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篇三】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作文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牢固的政治保障。
邓小平在谈到共同富裕时、多次强调“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里“逐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纵向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客观的物质积累过程,需要分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是从某一历史发展阶段的横断面看,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帮助和带动更多乃至全国各族人民富裕起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手段,由此可见,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非同时富裕的过程。
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怎样把握时机用好这项大政策?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成为我国在达到小康时实施先富带后富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分配中.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利益就代表着、体现着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终极统一。没有国家的利益就谈不上个人的利益;
千千万万个人的公共利益就汇集成为国家的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是新型的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是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存在的。因而在这个前提之下,个人的利益就不可能脱离国家的利益而存在,个人的利益就应当服从于国家的、社会的利益。
个人的利益寓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个人利益不可能脱离国家利益而存在。追求正当的、合法的个人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人的本能和天性的自然流露。但这一切应当以维护和不损害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任何以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前提的个人利益都是法律和道德所绝不能允许的。
从客体上看,一切能够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等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都是国家利益;
任何国家利益也都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需要并且对国家有好处的事物。当然,这种事物既可以是实体性的实物存在,也可以是过程性的事件存在;
既可以是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
既可以是已经或正在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
既可以是现实的存在,也可以是潜在的存在。国家利益因此可以根据利益客体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实物利益与过程利益、现实利益与潜在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三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两者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人民群众自己的劳动为源泉,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国家利益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群众集体利益的源泉和保证。只有在国家富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集体才能富裕,人民生活才能有所改善。
对于国家利益的产生,有两点必须注意:(1)国家利益不同于民族国家利益,民族国家及民族国家利益出现于近代西方这一事实并不说明国家利益是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
(2)国家利益是客观的,它的产生或形成不以人们是否形成国家利益意识或国家利益观念为转移
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完整主体的利益,因而它既不同于国家内部以国民个体为主体的国民个体利益(包括从帝王到平民的不同层次上的个体),也不同于由国家内部以不同的国民群体为主体的国民群体利益,甚至不同于以全体国民为主体的国民整体利益。更概括地讲,国家利益与国家内部的任何个人利益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群体的利益都是有区别的。国家在本质上是为了实现国民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共同体,因而国人利益便必然也应该成为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
个人价值包含其包括个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个人价值,为不同主体对于个人所具有的自由贡献。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的主体含义。主体为个人发展的价值与主体为社会发展的价值。义一:人的个人价值是指个人或社会在生产、生活中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做的发现、创造,其是个人自我发展及社会对于个人发展的贡献。其包括个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个人价值,为不同主体对于个人所具有的自由贡献。义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个人的社会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社会的发展需要所做出的贡献,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