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08-25 14: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 3.25 机械伤害生产 安全事件调查报告 ( 样板 )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1 点 20 分 事故发生地点:

 2#楼 2 层阳台

  事故类别: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木工黄某违章使用手提锯锯

  事故严重级别:公司级一般事故 二、 事故 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1 点 25 分左右,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阳光半岛项目,2#楼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劳务一名工人在木工房用圆盘锯锯模板条时,由于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圆盘锯未停机的状态下直接用手清理锯片旁的模板条,导致制作工人左手手指被圆盘锯锯伤,事故发生后工友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李某,李某随即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黄某到现场组织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随后及时向项目部经理郭某报事故经过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黄某了解情况后随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李某汇报事故经过情况,经诊断为:等待医院出具诊断结果。

 三 、事故 原因 (1) 直经 原因 :

 木工班组工人李某在 2#楼 2 层阳台使用手提锯锯模板条时,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按照手提锯,违章操作导致在运行中的手提锯切

 割到手指。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间接 原因

  1、劳务班组对作业人员班前安全培训教育、技术交底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一。

 2、劳务木工班未按项目部要求配备专人操作圆盘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二。

 3、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现场中小型机械日常安管理监督不到位和对操作工人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管理原因之三。

 四、 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李某 劳务木工班组工人,未正确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安全意识淡薄,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受伤害,免于经济处罚,在项目部内部通报批评。

 2、张某 劳务负责人,本班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此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决定对张某按《木工班组责任承包合同》承担此次医疗及赔付费用。根据 3 月份安全目标分解责任书,将对劳务木工班组处罚 2000 元。

 3、黄某

  项目经理

  对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不够,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将处罚 500 元。

 4、李某

 安全总监

 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将处罚 200 元。

 5、刘某

 栋号工长,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将处罚 100 元。

 6、郑某,安全员,对现场日常隐患排查监督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将处罚 100 元。

 五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项目部3月26日组织木工班组作业工人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

 2、项目部安全组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过程管理,加强对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3.25 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1:事故现场图片

 附件 2:“3.25”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1 黄某 项目经理

 2 陈某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李某 安全总监

 4 刘某 安全员

 5 周某 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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