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坚持人民至上,走好新赶考之路(全文)

时间:2024-01-09 15:4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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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坚持人民至上,走好新赶考之路(全文)

同志们: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的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其性质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指示精神,落实“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围绕“公安机关如何更好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这一主题,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历史演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党,从成立开始,就把为人民服务写在了党的旗帜上”。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宗旨,是理论和实践的必然选择。

(一)中国共产党为民理念根深蒂固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守初心使命,恪守为民之责。一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和特征。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写道:“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后来他又告诫全党:“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为最高标准。”基于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党形成“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二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人民本位思想,他察民情、顺民意,叮嘱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地阐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性,多次指出,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政党也好,一个政权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民,不能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就必然垮台。在总结我党80年历史经验时,他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又集中地体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历史一定会证明,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努力奋斗下,我们党一定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五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团结带领14亿多中国人民,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采取一系列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办成一大批民生领域的大事实事,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高度信赖和大力支持。

(二)公安机关诞生属性一脉相承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根本属性。中国共产党直接使用公安一词起于抗日战争时期。党最早建立的具有公安机关性质的机构是1927年11月在上海建立的中央特别行动科,这是党在上世纪20至30年代期间建立的最早情报和政治保卫机关。党的六大以后,中央为加强对特科的领导,决定由周恩来等人组成特务委员会。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建立。中央苏区成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党历史上最早的人民公安保卫机关。1937年10月,延安首先成立延安市公安局,成立“陕甘宁边区延安警察队”,简称“边警”,边警身着专门警服,肩负边区清除汉奸、打击特务、消灭盗匪等为主要内容的治安保卫任务,这是中国共产党公安史上第一支较为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1939年2月18日,中央书记处作出了《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并对在人民政权中设立保卫机构或公安局,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是为保障党的组织的巩固予以挑明。随后颁布了《公安局暂行条例》《公安局组织纲要》。1939年6月,党建立抗日根据地第一个人民公安机关——晋察冀公安总局。194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社会部制定《公安局组织纲要》,对设立公安局目的和公安局性质、职能、领导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1949年7月,中央军委决定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军委公安部保证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委员会和开国大典等重要活动的顺利举行。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正式成立,罗瑞卿为首任公安部长。1958年,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作出的《关于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的决议》中明确提出“不准侵犯群众利益”“多办好事,服务人民”“说话和气,办事公平”“纠正违章,不准刁难”等具体要求。2015年党中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2019年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公安机关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并致训词,要求人民警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三)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为民情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曾明确提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项重大原则之一。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理应将服务人民作为根本宗旨。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历史实践

党在领导公安事业的进程中,也始终要求公安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作为中国人民实现和发展其自身利益的工具,必须对中国人民具有有用性,才能体现工具的价值。所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
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这就决定作为党领导的专政力量,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始终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和直接领导,以实现公安工作的政治保卫和政权保卫职能。这一时期订立了《公安局警务规约》,加强制度层面的建设。解放战争时期,党的公安工作重心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在各地人民政权建立的同时也逐步建立起人民公安机关,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维护社会秩序,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全国人民创造性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敌对势力进行坚决斗争,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党领导公安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开展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剿匪反霸、肃反等运动,保卫和巩固新生政权,有力保障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实现。公安机关沉重打击残余敌对势力,有效地进行社会治安整顿和管理,铲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吸毒、贩毒和娼妓等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巩固了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这一时期公安工作保障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及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稳定的治安大局。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这一时期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化、信息化的社会发展形势。针对改革开放带来的人、财、物大流动,面对商品经济社会环境下的流动犯罪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公安部在全国建立了人民警察巡逻制度。1991年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明确了城市治安巡逻制度,公安部出台《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为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提高动态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公安机关建立110快速反应机制,并在全国推广“漳州110”等先进经验。针对社会多次出现的犯罪高峰,为有效地遏制犯罪,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和防范两大职能建设,开展“严打”“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

针对新时代的安全形势,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加强反恐国际合作,维护了国家安全;
深入组织开展“净网”专项行动,累计办理网络犯罪案件50余万起,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云剑”“净边”“昆仑”“断卡”“猎狐”“打拐”“团圆”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非法集资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养老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我国已成为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世界上公认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三、新时代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发展,是对党的理想信念和性质宗旨的生动诠释,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彰显人民领袖的崇高境界、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庄严宣示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原则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一)维护政治安全的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告诫全党,要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这蕴含着居安思危的战略考量,体现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洞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美战略博弈进入相持阶段的关键时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是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是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的时期。大国兴起绝非坦途,民族复兴绝非易事。中美之间可能“擦肩而过”,可能“擦枪走火”,也可能“迎头相撞”,斗争将极其残酷,面临着血与火的考验。这需要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厚实群众基础、群众力量,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维护发展稳定的职责任务

当前我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一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在美国等西方势力操纵支持下,反华敌对势力蓄意将民生问题政治化、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插手我国各类社会敏感问题。在信息化条件下,热点个案极易迅速升温,稍有不慎就可引发“蝴蝶效应”。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疫情持续反复冲击,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特别是经济领域“爆点”增多,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向社会稳定乃至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的风险增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劳资纠纷、债务纠纷显现;
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就业群体“维权”意愿上升,涉稳案件多,涉访形势反弹。这也需要坚持人民至上、执法为民,减少热点案件、热点话题。

(三)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制的健全,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要求更全面,期望值更高。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已不仅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保护、救助等有效的安全服务的呼声更加强烈。近年来,公安机关改革服务不断拓展与延伸,正应证了这一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评价,也已不再局限于侦查破案,更注重的是与民警接触、接受服务时对民警的工作态度、服务效能的直接感受。同时,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识也更趋理性,承受力更强,不再单纯地以刑事案件数的升降作为评判治安状况的唯一标准。这也需要公安机关要坚持人民至上,立足于社会需要、人民期盼,重新审视和调整自身职能。

(四)队伍自身发展的内在驱动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还需不断改进,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解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及运用创新思维、改革方法破解难题的水平还需提升。及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仍需提升,预知风险、化解风险机制有待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步伐还需要加快,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还需要提升。

四、新时代深化人民至上理念的实现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因此,新时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等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

(一)进一步筑牢人民至上的宗旨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公安机关要在学习贯彻中认真领会,深入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把“人民至上”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着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热心、主动、及时为群众服务,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进一步提升人民至上的履职能力

公安民警需要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进入新时代,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公安工作实践。公安民警通过政治学习、专业培训、主题教育等,明确自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主伟大复兴的职责使命,通过明确人民至上,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丰富文化知识。公安民警通过教育培训和自学,认真学习法律文件,不断丰富和拓宽自己的知识面,通过学习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和文明素养。三是增强业务能力。公安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公安机关要人民至上,就要努力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本领,成为行家里手。要将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把人才强警战略摆到更加优先的位置,通过实施专业人才计划等措施加大奖励力度,通过严格科学地落实专业技术职位干部选拔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努力培育高素质、年轻化、有活力的专家型人才队伍。四是提升廉洁素养。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整治公安干警充当“司法掮客”、政商“旋转门”、领导干部“寄生性”腐败等问题。要强化党纪国法、警规警纪教育,定期通报典型问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规范施训、科学施训、以训促战,多途径开展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敢打必胜的过硬本领。

(三)进一步拓宽人民至上的服务领域

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应当坚持人民至上,努力拓宽服务人民的领域。一是全面落实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要求和新十条优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更加精准、务实高效地开展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扩大疫情趋稳向好态势,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是保持严打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全民反诈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违法犯罪,强力打击诈骗老年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用最硬的拳头保护最需要保护的人,让群众感到平安就在身边触手可及。打击整治金融、商贸、涉税、证券保险和涉众型领域的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为经济保民生。加大对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和违法处置危险废物以及非法采矿、采砂、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碧水蓝天净土”。三是围绕助力稳经济大盘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等重点,在出入境、治安户政、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推出更多“接地气、冒热气”新举措,更好地满足发展所需、民心所盼。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更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对更加幸福美好生活有实实在在的新感受。

(四)进一步健全人民至上的服务制度

为更加有效地服务人民,完善相关公安工作制度机制、提供保障。一是健全人民至上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以使公安队伍的执法行为和服务活动规范化、法制化;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建设科学完备、系统规范、行之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涉案人员、财物管理,保证执法过程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深化智慧公安建设,完善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执法权处在人民监督之下,避免权钱案、人情案发生。建立执行重大安保、抢险救援、应急处突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健全公安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落实关爱辅助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家庭的举措,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干警家庭就医就业就学等问题,坚定支持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完善干警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举报及时澄清机制。二是优化人民至上的环境。人民公安为人民,确保服务保质保量。地方党委、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导公安工作,避免假借指导工作名义干扰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民意导向警务模式,通过明确基层所队和业务警种的事权划分,明确公安民警的权力清单,优化公安民警的工作机制,使民警切实有时间、有精力按照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愿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完善人民至上的人事制度。贯彻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体实施意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营造赛马比拼、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对平时责任感不强、状态劲头差,工作敷衍塞责、推拖绕躲,以及存在社会交往复杂等苗头问题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及时调整的及时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使民警在这种制度环境中通过提升服务素质和发挥服务能力得到晋升或重用。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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