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专题党课3篇

时间:2022-08-03 14:55:06 来源:网友投稿

学法专题党课3篇

学法专题党课篇1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法专题党课篇2

  行政执法是我们计生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日常的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计生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计生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计生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在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计生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立足本职工作,想育龄群众之所想,急育龄群众所急,不断学习,不懈追求,发扬“创新、求实、无私、奉献”的人口计生精神,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法专题党课篇3

  11月3日至4日,到**镇府参加由区人事局举办的2010年第二期公务员学法用法专题讲座,听取了《法学理论知识》、《信访条例》和《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处理劳资纠纷和企业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三个专题的辅导,收获甚大。这次专题讲座的目的是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维持社会安定。如何达到这个目的,我认为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毕竟机会不多,时间不长,并非三几节课就可以吃透精神。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的必修课,硬性政治任务,不是要不要学的问题,而是一定要学好用好。我党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月活动,都列举很多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强调工作忙,没时间参加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不知道自己在违法乱纪。或者说,即使知道违法,却还是抱着侥幸的心里去“赌注”、去“抢抓机遇”大捞一把,希望能够蒙混过关,结果在犯罪的泥泞中越陷越深,“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及!因此,我们每个单位都应该成为学习型的单位,每个公务员都不能忽视学习的作用,要把集中培训和平时自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不懈,“警钟长鸣”,这样才能提高政治免疫能力,提高执政水平。

  二是要正确对待群众的上访。改革开放虽然经济发展了,但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矛盾同时也在不断扩大和激化,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但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地位。我们作为国家公务员,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受害者,我该怎么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分寸、体察民情,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效率。

  三是要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三个代表”的第一条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不能光喊口号不做事,更不能目无法纪、知法犯法。所谓“无私无畏”就是说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对得住群众,对得住天地良心,这样才能“身正不怕影子斜”、“心底无私天地宽”。国家培养一个公务员不容易,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更不容易,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人民给我们的权力,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去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样才能无愧于“国家公务员”这个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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