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6篇【完整版】

时间:2022-07-22 15:4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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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6篇【完整版】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6篇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1

  去年以来,XXX有同志出了问题,令人痛心和惋惜。XXX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特别是XXX的同志在领导身边工作,接受到的教育和规则比别的同志要多,可为什么还会有人出事?下面,我跟大家一起来探讨探讨。

  一、这些年我们在不断进行教育、警示,为什么还是有同志出问题?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一批“害群之马”被迅速查处,赢得社会各界拍手称快。XXX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之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应该说,XXX党组抓廉政建设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很大的,制度比较健全,警示也是到位的。然而,我们还是有两位干部出了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反复进行了思考,觉得在XXX的少数干部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必须深刻反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还存在职权就是特权、公家就是我家、为公为私不分的错位心理。XXX是全省政府机关的枢纽和核心,对省政府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在XXX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全省各地各专业选拔出来的精英,一直以来,同志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少数同志却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进攻和灯红酒绿的诱惑,心理产生了错位,逐渐变得洋洋自得、颐指气使,在行使督办权、协调权时宣称“我代表省政府,我的意见也就是省政府的意见”,混淆了“为公”和“为私”的界限,有时甚至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有些事,明明是公事,有服务程序、有办结时限要求,若与办事者没私交、没有利益交往,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在求办中显示“权威”,在拖延中获得好处。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若有某些利益关系,就帮助出主意、搞变通、打“擦边球”,“特事特办”,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这方面,XXX早有前车之鉴,2003年和2004年,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王道生先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和今年又先后发生了谢晚林、刘岳辉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单位、我们身边,它深刻地警示我们,如果XXX的干部没有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甚至以公权谋私利,就必然走向犯罪、身陷囹圄。

  二是还存在法不责众、被抓的是少数、漏网的是多数的侥幸心理。对“法不责众”这一成语,现在有“正解”,也有“歪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般不能把大多数人的需求、行为作为惩罚的对象。但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如果遇到较多的人违法,就会放弃执法。这种“误解”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中还很有市场。有的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大、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逢凶化吉。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有的人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如去年被抓的那名干部,被抓的前一段时间,我一直苦口婆心找他谈话,劝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可他认为自己到处托了关系,应该会没事,结果没多久就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事实证明,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伪命题。比如,今年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彰显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决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腐败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三是还存在“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谁也难免的放任心理。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去工作,每一步都择地而行,生怕弄脏新鞋。但出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也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理往往就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随它去了。有的党员干部就是这样,大贪不敢,但小节不顾,有的人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有的人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意思,不碍大事”;有的人工作不尽职、不尽责,认为是“小错误、谁也难免”;有的人热衷于进歌厅、舞厅,认为是“小娱乐、何人不为”;有时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连旁观者也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让他们慢慢放松了自我约束,“第一次”的闸门打开之后就会变得放任自流、肆无忌惮,结果是积小恶成大患、从量变到质变,最终身不由己、陷入泥潭。

  四是还存在协调无实权、关系不大、顺便帮忙的投机心理。权力有显性权力与隐性权力之别,综合协调权就是一种隐性权力。XXX虽然没有审批权,不像财政部门批资金、国土部门批土地、发改部门批项目,但是有综合协调权。比如,协调意见是我们起草的,会议纪要是我们记录的,省领导批示是我们督办的,这里面处处都有参与权力的影子。如果我们私底有倾向性,政策文件改动一个字,会议或行程安排调整一下,办事流程拖延一会,督办力度有别,相关影响就会显现出来,出现有利或不利申请办事人的现象。所以,不能说XXX无权、是清水衙门,实际上也存在可以“寻租”的机会。有句俗话叫“天子脚下好做官”,意思是离权力核心越近,哪怕只是芝麻大的官,人家也敬你三分。有的同志认为,反正是工作需要,我只是打个招呼,顺便帮个忙罢了,别人送个“信封”感谢我也只是讲感情而已。殊不知,外面一些动机不纯的人,总是想方设法请XXX的同志出面“协调”一些问题,以达到谋取更多利益的目的。于是,在阿谀奉迎、溜须拍马中,在隐性权力的遮掩下,有的人逐渐放松了警惕和约束,有意无意间干出一些违纪违规违法的事来。

  二、法律、纪律、制度规范都很明确,为什么还是有同志敢于触犯?

  近年来,党中央廉政制度建设之密集,监督惩处之严厉,可以说是空前的。十八大以来,已有2名副国级、37名省部级、500多名其他级别官员被查。为什么在惩治腐败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人敢于触犯?在我看来,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是把理想信念当成了“贴面金纸”。古人云,“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马嚼子)之马,飘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像身体上缺钙,就会骨头不硬朗、四肢无力。许多领导干部步入歧途,根本原因在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把得不牢、出了毛病,理想信念滑坡信仰失去支撑。有的把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看成是空头理论,是形式主义;有的对学习没有兴趣,即使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装点装点门面;有的以教育者身份教育下属,很少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接受再教育。这些人把当年面对党旗的铮铮誓言和庄严承诺抛到了九霄云外,把理想信念当作“贴面金纸”,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立场。我给大家说个例子: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的父亲去世前问他,儿子,你这些穿着打扮、开销、享受,我看有点像腐败。他对他父亲说,这都是组织上给我的待遇。当时是骗过了父亲,但最终没有骗过党和人民,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冀文林就是把理想信念当成了“贴面金纸”。

  二是把制度规范当成了“稻草人”。高压线因其强大的电流让人望而生畏,没人敢碰。可一旦高压线不带电,就和晒衣绳没有什么两样。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就像农田里的稻草人,开始来偷吃稻谷的鸟有些惧怕,可时间一长,看到稻草人没有任何威胁,鸟的胆子就大了,先吃几粒谷看一下,之后肆无忌惮地吃,再后来就落到稻草人头上拉屎撒尿。有的人在法律、纪律和制度规范面前毫无敬畏之心,错误地认为制度只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摆设,只是吓吓人的“稻草人”,甚至把法律、纪律当成不带电的高压线,当成可以随意触碰的晒衣绳,于是变得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殊不知这些法纪制度都是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只要你敢踩红线,就必然触电身亡、万劫不复。“七一”前夕,中央严肃查处徐才厚等4人违纪违法案件。现在,几乎每个礼拜,中纪委网站都会公布被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名单。这清楚地表明党纪国法不是软约束、不是“稻草人”,更不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更要从严。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

  三是把别人出事当成了“运气不好”。有人出事了,有的同志就喜欢茶余饭后议论,认为别人蠢,认为别人是运气不好。我看这些同志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对,关键不是别人运气好不好,而是根本就不应该去做那些违纪违法的事。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收了别人的钱财,就等于领到一张卖身契,成为别人控制的傀儡,稍不顺其意,他就可能威胁你、举报你,法律之剑就在头上悬着,惩治之网就在身边张着,夜路走多了,就会碰到鬼,哪有什么“好运气”呢?所以,如果没有深入总结别人的教训,没有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没有从主观世界深挖根源,就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受到深刻的教育,从而避开前车之覆的老路。那些敢于送钱给你的人,也敢于送钱给别人。我说句不太恭敬的话,这种人就像一颗满身引线的地雷,随时都可能“爆炸”,他一“爆炸”,必然殃及你被查、被处理。任何信誓旦旦的誓言都是谎言,不仅会把你说出来,而且一定会把他所知道的你的事全说出来。

  四是把自己的付出当成“索价筹码”。现在的公务员确实工作辛苦、艰苦、清苦,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有时工作起来是“5+2、白加黑、雨加晴”,大多数公务员都能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但也有一些同志有功劳就伸手,把自己的付出当成“索价筹码”,这就很危险了。有的人做了一点事情,就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就应当有所回报,应当按“劳”取“酬”,把得点外快、收点红包礼金、拿点土特产品当成心安理得的事。不知不觉中,你向别人索价的筹码,慢慢变成了自取灭亡的一颗定时炸弹。有人编了一段顺口溜说,“当了处长想当厅长,赚了百万想赚千万,人心不足蛇吞象,堕落皆因太贪婪”,这几句话辛辣味很浓,道理也很深刻。人生就像驾驶汽车,欲望是油门,知足是刹车,没有油门就没有动力,只踩油门肯定要出问题,关键是要踩得住刹车,只有操控有度、驾轻就熟,车子才能行稳致远。

  三、党员干部出了问题令人痛心,但要“亡羊补牢”,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

  这是今天我们上课最终的目的。问题已经出了,但是要“亡羊补牢”,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是要经常抓、长期抓。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制度健全,但范围宽泛、约束软化的问题。在反腐倡廉方面,我们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制度、规范和措施有不少,但部分制度过于宽泛,监督乏力,约束软化。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在制度行得通、做得到、能管用上下功夫。要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深刻剖析近年来厅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进一步研究XXX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与规律,选择那些最重要、最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突出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和归集,力求各项制度更加具体明了而不模棱两可,于法周延而不相互抵触,于事简便而不繁杂琐碎。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制度执行,从严执纪、铁面执纪,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让违反制度者付出应有代价。

  二是在监督管理上,要重点解决虽然程序不缺,但谈心谈话碍情面、主动提醒怕得罪人的问题。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破窗理论”,说的是:一栋楼房在第一扇窗户被打坏之后,如果不及时修复,会引起连锁反应,招致更多的窗户被打坏。因此,要保护好更多的窗户及整栋楼房,及时发现和修补第一扇被打坏的窗户极为重要。现实生活中,我们监督不力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没能及时发现“第一扇窗户”被打坏,或者发现了但并没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往往是整栋楼的窗户被打坏了并发现了破坏者,相关监督部门才上去处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定要把工作重心前移,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大胆放手工作,敢于向潜规则叫板,既要有“火眼金睛”,善于发现腐败苗头,主动提醒帮助同志,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尽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铸成大错;又要做“黑脸包公”,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毛病马上医治,决不能因初犯而“下不为例”,决不能因恶小而“以观后效”,决不能因位高而“网开一面”。单位领导要职能部门要解决“留情面”、“不较真”的问题。在我看来,“留情面”等于留隐患,“不较真”就等于不关心干部,放任干部出问题。有道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为了帮助同志,提醒、谈话,甚至内部处理、诫勉,都可能会使人红脸、出汗、难堪,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甚至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但这总比从量变到质变、接受组织查处甚至法律制裁要好得多,也不至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

  三是在廉政教育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场面隆重,但“雨过地皮湿”、用形式主义对付形式主义的问题。开展廉政教育,是筑牢思想防线的有效途径。从目前来看,我们的廉政教育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真正使教育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起到潜移默化、正本清源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组织参观案例剖析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在押职务犯罪人员忏悔、看在押职务犯罪人员劳动改造等活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尤其要多抓一抓我们身边的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同志们认识到教训就在身边、危险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进一步增强XXX干部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我们有许多同志在廉政教育、案例剖析时,也信誓旦旦、言之凿凿,但就像“雨过地皮湿”一样,似乎有点效果,却停留在表面,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甚至用形式主义来对付。比如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落马前夜,还大谈“自我批评辣不怕,相互批评不怕辣”,根本就没有触及到他们腐败问题的实质。

  四是在用人导向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口号叫得响,但还是守规矩者清贫、老实人吃亏的问题。“老实”是对一个人的评价,也是褒奖。然而,在当下一些人眼里,说某某人是个老实人,潜意识里是在蔑视和嘲笑这个人“玩不转”、“吃不开”。有的单位“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口号叫得很响,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清正廉洁的干部没有及时得到重用。这种不正确社会舆论和导向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起码在我们XXX,决不能让这样的风气“有市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所谓的“老实人”,往往是那些心怀敬畏、遵纪守法的人,当然也不是木纳、一言不发、无所作为的人。既要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又要规规矩矩。而那些出了事、犯了错误的,往往是那些思想活络、目无法纪,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不老实人”。今后,我们一定要更加旗帜鲜明地尊重老实人、保护老实人、使用老实人。XXX要建立完善一套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选人视野上聚焦老实人,从评价机制上鉴别老实人,从考核体系上突出老实人,用制度把老实人评出来、选出来、护起来,真正让老实人叫得响、站得住、吃得开。我希望大家胸怀宽一点,全局观念强一点,把事业干好,形成一个总体上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导向。

  四、XXX的同志要主动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镜子,不断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

  从近年来XXX发生的腐败案件看,这些领导干部腐化变质,无一例外都与放松个人修养密切相关。XXX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把加强个人修养看作是一辈子的任务,一辈子的功课,以良好的修养铸就防腐拒变的“金刚不坏之身”。

  一要明理修德,精神不能“缺钙”。毛主席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它是一种思想信仰,是一种品格修养,是一种道德理念,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气概情怀。广大群众对我们XXX干部是尊敬的,或者说是高看一眼的。如果XXX干部精神追求标准比他们没有提高一分、行为规范要求没有比他们严格一点,那群众就会看不起我们,也会看不起政府。因此,XXX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个人修养,补足精神之钙,始终保持那么一股蓬勃向上的朝气、攻坚克难的勇气、奋发有为的锐气。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锤炼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实践能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的事业中去,把满腔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要敬畏权力,公权不能私用。《左传》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宋国大夫正考父,是三朝元老,对自己要求很严,在家庙鼎上铸下铭训:“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意思是说,第一次提拔后要低头,再次提拔后要曲背,三次提拔后要弯腰,平时连走路都要靠墙走。一个古代官员尚能做到对权力如此谦卑敬畏,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权力受之于人民,对权力的敬畏更应该发自内心。尤其对XXX的同志而言,虽然没有审批的权力,但协调权、督办权、办文办会权,都是公权力,没有私人权力。别人有求于你,不是对你这个人,而是对你这个位置,对你暂时代表的公权力。以权为公,秉公办事,就是为民服务,要受到褒扬;以权为私,徇私枉法,就是腐败和犯罪,要受到惩处。任何“掩耳盗铃”不过是黄粱一梦。因此对待权力一定要有一种怕的感觉、有一种畏惧的思想,在这个方面始终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要防微杜渐,小节不能小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大家别看一个节收一两千元现金红包、收一点烟酒、收一点土特产,但若干年累积起来,那也不是个小数。俗话说,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相信大家都看了原南京市委书记季建业《我的悔过书》,我觉得写得很真切,其中讲得最多的就是自己没有管住小节,认为平时犯点小错误不打紧,结果积小错成大错。“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XXX的党员干部一定保持高度警醒,坚决筑牢思想之堤、行为之堤,克服“小节无妨”的侥幸心理,不以“下不为例”为自己的过失和错误开脱,时刻慎言“小道理”,谨防“小意思”,警惕“小场合”,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要严守法纪,底线不能触碰。法律是约束所有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一旦逾越了法律、纪律、道德的底线,就是从量变到质变,整个人就变了质,就要受到惩罚甚至牢狱之灾。XXX位置重要,决定了我们必须以更严格的要求来讲法律、守纪律。大家要记住,法规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等,都是原则,都是高压线、红线、底线,都不能碰、不能闯、不能过,否则,受到伤害的不仅是自己本人,还有家人、所在单位。俗话说万事严中取,一处弛则百处懈。我们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五、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送大家几句话,希望与XXX的同志们共勉。

  这是我从基层走来,从政多年的一些真实感受,或者说是自己对人生的几点感悟,是肺腑之言,与大家共勉。

  一是关系靠不住,组织最可靠。有的人认为:“关系就是生产力”。在他们的思想体系里,关系就是资源,关系就是财富,只要学会了“搞关系、钻圈子”,左右就可以逢源,上下就可以通气,办任何事就会“一路绿灯”,不该办的事也能办,办不成的事也能成,“关系”成了一种价值,一种可以夸耀、值得追求和令人羡慕的东西。但关系是动态的、变化的,今天和你关系很好的人,明天可能和你关系不好,世界上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最不可靠的也是人际关系。不要认为有后台、有靠山,就可以摆平一切。那些一门心思拉关系、套近乎、搞钻营的人,往往会被关系网住,甚至被反噬其身。相反,组织是稳定的、牢靠的、坚强的。组织有一套严密的运行体系,是没有什么人能够摆平的。组织是不会放过那些违法违纪的人,也不会亏待那些为人民做出了贡献的人。在以关系为主的社会里,只有对忠于组织、相信组织,才是冲破一切关系、获得更自由广阔空间的最好通行证。

  二是权力靠不住,制度最可靠。权力不是永恒的,而是一时的,你在这个岗位上有这个权力,你离开了这个岗位或者退休了就没有这个权力。权力还是把双刃剑,驭之有道,控之有方,就可以做权力的主人,成就一番事业;为权所累,为权所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变成权力的奴隶,被权力所害。有一副对联说得好:“权为民用,纵然是清风两袖,自当流芳百世传佳话;利于己谋,即便有豪宅千顷,也会遗臭万年殃后人”。权力是“风光”与“风险”并存,可以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可能有拉拢腐蚀、就可能有陷阱。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而制度是最可靠的,能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规范、约束、制衡权力,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我们的每一项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自己。

  三是朋友靠不住,自己最可靠。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谁是良朋益友,谁是貌合神离,谁是包藏祸心,心里应该有杆秤。一个领导干部拥有某种权力之后,这样那样的“朋友”便纷至沓来。这些所谓的“铁哥们儿”、“发小”、“至交”、“闺蜜”们争先恐后、想方设法地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让你陶醉在灯红酒绿之中,让你权为他所用,利为他所谋。但每当“东窗事发”时,检举揭发得最坚决、最彻底的,恰恰是这些平时关系最铁的“好朋友”。什么歃血为盟,什么喝血酒等等,都是假的。会开车的人都知道,驾驶员在危险时刻,会本能地保护自己,不是保护别人。还有一个理论是“下水救人的人容易淹死”,因为被救者出于本能会剧烈挣扎,在失去理智时,即使是根稻草他也会死死地拽住,救人者就会被拖得精疲力竭、直至淹死。所以,到了关键的时候,每一个人只会保护自己。谁能保护你,谁最可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任何教育代替不了自我教育,任何法律代替不了自律。我们XXX的干部,平时一定要增强一点戒备心,择善交友,谨慎交友,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关系;保持一份平常心,珍惜现有岗位,正确对待名利,把更多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四是侥幸靠不住,不为最可靠。侥幸心理要不得,高压线触不得,顶风而上使不得,中央反腐的决心低估不得。侥幸与不幸之间的距离很近。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狐狸再狡猾总会露尾巴。在这里,我奉劝同志们,勿存侥幸思想,勿拿政治生命去冒险,勿拿个人前途、幸福开玩笑,否则只会自挖陷阱深埋其中,最终会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成为别人的谈资和笑料。要常怀警醒之心,切记那两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有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清白做官、老实做人、干净做事,才能远离不幸,永保幸福平安。同志们,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中国古人有四句话:酒香夺志、色满销魂、财迷心窍、气断江山。古人将“酒色财气”作为人生四戒,要求世人严于律己,不可沾染,以防颓废堕落断送前程。希望XXX、研究室的每位同志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善待自己的家人,自觉保持清正廉洁,使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志向、一种品质,在人生旅途上走得更稳当、更踏实,在共筑中国梦的时代潮流中去努力实现个人的梦想成真、人生出彩!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想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一、廉政的内涵和历史沿革

  “廉”,一个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概念,其本意为堂屋之侧边和物体露出的棱角,引申为人的品行端方不苟、方正刚直。在古代,“廉”代表着一种政治思想主张,是君子圣人的一种高尚品德,是为官者必须具备的行为品德。在《周礼》中,“廉”的含义为:“一曰廉善(注:善于行事,能获得众多的好评),二曰廉能(注:能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令),三曰廉敬(注:不懈于位,尽职尽责),四曰廉正(注:不倾斜,品行方正),五曰廉法(注: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六曰廉辨(注:临事是非分明,头脑清醒)”。此“六廉” 是中国古代对为官者“廉”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最早的官吏考核标准。

  “廉政”,既是政治管理学的概念,又是政治伦理学的范畴。廉政的主体既指政务工作者,也指政务工作部门,对前者是官品人品,对后者是党风政风。用传统的话说,廉政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谓正气,是指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谓清风,是指不贪财肥私,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利,不沾公家一分便宜。古代官服的肥袖可以载物,两袖一抖,常常抖出赃银贿财,而像于谦一样的廉吏只能抖出“两袖清风”。

  用现在的话说,廉政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廉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什么腐败可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一些掌握了社会权力的人,运用手中的权力,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为自己谋取私利。于是,廉洁就成了社会民众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和热切期盼,更是治国理政者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西汉著名思想家董仲舒认为:“至廉而威”,西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也讲:“祸莫惨于欲利”,金代诗人元好问也发出了“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的感叹。“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

  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几句明代官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君主都高度重视吏治,也都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法律来惩治官吏的腐败行为,也有无数清官流芳百世,但终因政治经济制度的本质,官员腐败乃至朝廷腐败成为必然,法律也形同虚设,以致政权覆灭。一朝取代一朝,构成了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画卷。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把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作为实现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一项主要任务抓住不放。1924年1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后,共产党员可以在国民党党、政、军担任职务,为防止共产党员腐化蜕变,党中央于1926年8月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也是我党历史上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随后,中央苏区就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与民族敌人生死搏斗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松廉政建设,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

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了10种必予严惩的行为。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同时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 百废待兴,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很繁重,反腐倡廉的形势也相当严峻。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夏、秋、冬三季,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随后,于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党中央迅速果断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和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被送上了断头台,引起了全党的警惕和社会的震动。在处决刘、张两人之前,面对部分高级干部的求情,毛泽东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1952年4月18日,政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党的八大和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进行教育和规定制度两方面的措施,在我党的廉政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意义。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反腐倡廉也进入了拨乱反正、重视法制与民主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江泽民同志也反复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的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好干部队伍,要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这为我们新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每一名党员干部

  一定要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务必经受住权力、金钱的种种诱惑,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朴,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同志们,贪污腐败,历来为人痛恨;清正廉洁,古今为人景仰。我们要统一思想,尽职尽责,为人民谋福利。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补短板、夯基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交管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近日,交管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基层交管大队督导检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下面,谈谈我的体会。

   政治建警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节点重要,设计严密,导向鲜明,标准具体,是集中教育的延续、拓展和升华。全体民辅警要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干事创业的劲头,积极投身到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来。要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矢志不移当好忠诚卫士,必须坚定__公安政治信仰。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接受党的理论教育和熏陶,切实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不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永葆绝对忠诚本色,始终秉持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自觉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坚决为总书记和党中央站好忠诚哨。要切实强化斗争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扛牢防风险、保稳定、护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矢志不移当好忠诚卫士,必须牢记__公安初心使命。要大力弘扬和践行__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新要求,坚持不懈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自觉涵养为民服务的奉献意识,用正确的心态,站在为党分忧、为民服务、从警尽责的高度去思考、对待公安工作,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迎着困难上、向着问题冲,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要坚持人民满意的至高标准,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努力把涉及民生点滴的小事当作公安工作的大事来抓,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矢志不移当好忠诚卫士,必须确保__公安绝对纯洁。要严格纪律规矩,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要严抓队伍管理,紧盯关键少数,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整治涉枪车财酒赌毒等问题,加强财经纪律检查,防止微腐败成为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大祸害。要严守廉洁底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一日三省吾身,确保不越雷池、不碰红线。

   四、矢志不移当好忠诚卫士,必须彰显__公安责任担当。要提高站位勇担当,自觉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平安临沂建设、助推__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上来考量、谋划公安工作,善于用长远的眼光和大局的观念去思考、推动。要聚焦中心勇担当,忠实践行全警全力保稳定、一心一意促发展的庄严承诺,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委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产业政策、经济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要破解难题勇担当,继续保持和发扬攻坚克难、能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勇于担当、敢于斗争,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用担当尽责的硬肩膀服务好党和人民。

   五、矢志不移当好忠诚卫士,必须振奋__公安前进激情。要明确主流方向,临沂公安历来是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公安队伍,取得了令党委政府和人民满意的优异成绩,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必须要廓清认识,认清大局,自觉维护临沂公安的集体荣誉和良好形象。要提升工作境界,认真梳理当前各项工作,查找短板、找准弱项,拉高标杆、赶超先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狠抓工作落实,把全部精力和智慧都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把临沂公安事业推向前进。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4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2、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保障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强调“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这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以上事实说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及时掌握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防止错误心理。

  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前些年,“高官”腐败案件、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法违纪案件,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经济热点部位的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近两年,腐败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趋势:

  一是腐败“年轻化”。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随着干部的年轻化,腐败案件中的70、80现象也逐渐显现。35岁左右的干部目前已经成为职务腐败的高发群体。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就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这名年轻有前途的干部被眼前的成功自我陶醉,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惋惜;

  二是腐败“日常化”。或者称为“潜规则化”,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按照默认的某种行为方式行事的潜在的游戏规则,具有秘密、潜在、默契、未作正式规定却心照不宣等特点。医生开刀拿红包,采购人员拿回扣等等,甚至教育系统不断提高的赞助费都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次厅直个别单位的腐败问题,起因就是当事人将款项存入银行后,为了表示感谢,银行按照“惯例”按照比例为当事人提成。这种看似“潜规则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三是腐败“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一些腐败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案情更加复杂。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有的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或国有土地出让的机会,将国有资产或资源贱卖给亲戚朋友;有的本人或通过家属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从不法商人那里获取住房、小汽车等,进行权钱交易;有的通过洗钱将赃款转移境外后出逃,有的通过操作股票、期货来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

  四是腐败“家族化”。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表明很多腐败分子越来越注重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和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往往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案后有攻守有同盟。腐败的群体中,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二奶。中央查处的震惊全国的“陈良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其牵扯的涉案人员之多,身份之全令人咂舌。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关于腐败的大案要案,我们了解很多。但是有“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四是“下不为例”的心理。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腐败现象往往一念之差,得饶人处且绕人”。主要表现在:在形式上,以人治带法治,某某领导说了话就避重就轻、从宽处理;从表现上,宽严不一,处理起来没有说服力,经不起推敲;从结果上,以罚代之、一罚了之,给予经济处罚,谓之“创收”。这些就导致执法执纪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只触肌肤,不伤筋骨,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

  五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这几年,我们交通系统连续出现腐败案件,对交通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我们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交通人是好的,我们还有着陈刚毅、王静等一大批勤政廉政的交通楷模,腐败分子永远只是海中一粟。

  以上谈到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引起重视的,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力度。

  胡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党风反腐倡廉建设既不是一、两个领导的事,也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全员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要求,全省交通系统今年开展了“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处党委对这一活动已经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支部、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借这个机会,我想再提几点原则性要求:

  一是要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比如:随着“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确实为支农惠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钻政策的空子逃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对我们的征费人员来说,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甚至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还有最近的油料紧张的问题,就出现了加油站人员利用加油服务索要“小费”的现象。诸如此类,我们都要及时预见问题的发生,及时制订相应的检查和监督的办法,把工作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于事无补。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准确的讲,就要通过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讲话、法规以及党章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历史教育影片,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地提高综合素质,用好的知识充实自己,让自己有更高的境界、更好的修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敲响廉政警钟。

  三是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廉政合同制等管理制度,推进施工单位履约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廉政共建运作模式和机制。

  四是要加大监督,提高工作的参与性。要坚持和完善六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给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个重点督促落实。要吸引社会监督,比如这次荆宜支部广泛地聘请行风监督员,在社会上造成了积极的影响。有必要推广这种做法,并定期走访寻求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说话,形成各级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氛围。

  五是从我做起,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开展的效能建设和“两个讨论”、“两个活动”,都是抓住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点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比如当前的维稳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对老河口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必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其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思考本职工作,努力创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我处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以上体会和认识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5

  去年以来,XXX有同志出了问题,令人痛心和惋惜。XXX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特别是XXX的同志在领导身边工作,接受到的教育和规则比别的同志要多,可为什么还会有人出事?下面,我跟大家一起来探讨探讨。

  一、这些年我们在不断进行教育、警示,为什么还是有同志出问题?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一批“害群之马”被迅速查处,赢得社会各界拍手称快。XXX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之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应该说,XXX党组抓廉政建设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很大的,制度比较健全,警示也是到位的。然而,我们还是有两位干部出了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反复进行了思考,觉得在XXX的少数干部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必须深刻反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还存在职权就是特权、公家就是我家、为公为私不分的错位心理。XXX是全省政府机关的枢纽和核心,对省政府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在XXX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全省各地各专业选拔出来的精英,一直以来,同志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少数同志却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进攻和灯红酒绿的诱惑,心理产生了错位,逐渐变得洋洋自得、颐指气使,在行使督办权、协调权时宣称“我代表省政府,我的意见也就是省政府的意见”,混淆了“为公”和“为私”的界限,有时甚至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有些事,明明是公事,有服务程序、有办结时限要求,若与办事者没私交、没有利益交往,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在求办中显示“权威”,在拖延中获得好处。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若有某些利益关系,就帮助出主意、搞变通、打“擦边球”,“特事特办”,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这方面,XXX早有前车之鉴,2003年和2004年,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王道生先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和今年又先后发生了谢晚林、刘岳辉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单位、我们身边,它深刻地警示我们,如果XXX的干部没有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甚至以公权谋私利,就必然走向犯罪、身陷囹圄。

  二是还存在法不责众、被抓的是少数、漏网的是多数的侥幸心理。对“法不责众”这一成语,现在有“正解”,也有“歪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般不能把大多数人的需求、行为作为惩罚的对象。但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如果遇到较多的人违法,就会放弃执法。这种“误解”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中还很有市场。有的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大、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逢凶化吉。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有的人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如去年被抓的那名干部,被抓的前一段时间,我一直苦口婆心找他谈话,劝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可他认为自己到处托了关系,应该会没事,结果没多久就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事实证明,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伪命题。比如,今年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彰显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决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腐败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三是还存在“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谁也难免的放任心理。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去工作,每一步都择地而行,生怕弄脏新鞋。但出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也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理往往就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随它去了。有的党员干部就是这样,大贪不敢,但小节不顾,有的人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 有的人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意思,不碍大事”;有的人工作不尽职、不尽责,认为是“小错误、谁也难免”;有的人热衷于进歌厅、舞厅,认为是“小娱乐、何人不为”;有时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连旁观者也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让他们慢慢放松了自我约束,“第一次”的闸门打开之后就会变得放任自流、肆无忌惮,结果是积小恶成大患、从量变到质变,最终身不由己、陷入泥潭。

  四是还存在协调无实权、关系不大、顺便帮忙的投机心理。权力有显性权力与隐性权力之别,综合协调权就是一种隐性权力。XXX虽然没有审批权,不像财政部门批资金、国土部门批土地、发改部门批项目,但是有综合协调权。比如,协调意见是我们起草的,会议纪要是我们记录的,省领导批示是我们督办的,这里面处处都有参与权力的影子。如果我们私底有倾向性,政策文件改动一个字,会议或行程安排调整一下,办事流程拖延一会,督办力度有别,相关影响就会显现出来,出现有利或不利申请办事人的现象。所以,不能说XXX无权、是清水衙门,实际上也存在可以“寻租”的机会。有句俗话叫“天子脚下好做官”,意思是离权力核心越近,哪怕只是芝麻大的官,人家也敬你三分。有的同志认为,反正是工作需要,我只是打个招呼,顺便帮个忙罢了,别人送个“信封”感谢我也只是讲感情而已。殊不知,外面一些动机不纯的人,总是想方设法请XXX的同志出面“协调”一些问题,以达到谋取更多利益的目的。于是,在阿谀奉迎、溜须拍马中,在隐性权力的遮掩下,有的人逐渐放松了警惕和约束,有意无意间干出一些违纪违规违法的事来。

  二、法律、纪律、制度规范都很明确,为什么还是有同志敢于触犯?

  近年来,党中央廉政制度建设之密集,监督惩处之严厉,可以说是空前的。十八大以来,已有2名副国级、37名省部级、500多名其他级别官员被查。为什么在惩治腐败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人敢于触犯?在我看来,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是把理想信念当成了“贴面金纸”。

古人云,“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马嚼子)之马,飘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像身体上缺钙,就会骨头不硬朗、四肢无力。许多领导干部步入歧途,根本原因在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把得不牢、出了毛病,理想信念滑坡信仰失去支撑。有的把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看成是空头理论,是形式主义;有的对学习没有兴趣,即使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装点装点门面;有的以教育者身份教育下属,很少以受教育者的身份接受再教育。这些人把当年面对党旗的铮铮誓言和庄严承诺抛到了九霄云外,把理想信念当作“贴面金纸”,以致于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了原则立场。我给大家说个例子: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的父亲去世前问他,儿子,你这些穿着打扮、开销、享受,我看有点像腐败。他对他父亲说,这都是组织上给我的待遇。当时是骗过了父亲,但最终没有骗过党和人民,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冀文林就是把理想信念当成了“贴面金纸”。

  二是把制度规范当成了“稻草人”。高压线因其强大的电流让人望而生畏,没人敢碰。可一旦高压线不带电,就和晒衣绳没有什么两样。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就像农田里的稻草人,开始来偷吃稻谷的鸟有些惧怕,可时间一长,看到稻草人没有任何威胁,鸟的胆子就大了,先吃几粒谷看一下,之后肆无忌惮地吃,再后来就落到稻草人头上拉屎撒尿。有的人在法律、纪律和制度规范面前毫无敬畏之心,错误地认为制度只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摆设,只是吓吓人的“稻草人”,甚至把法律、纪律当成不带电的高压线,当成可以随意触碰的晒衣绳,于是变得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殊不知这些法纪制度都是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只要你敢踩红线,就必然触电身亡、万劫不复。“七一”前夕,中央严肃查处徐才厚等4人违纪违法案件。现在,几乎每个礼拜,中纪委网站都会公布被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名单。这清楚地表明党纪国法不是软约束、不是“稻草人”,更不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更要从严。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

  三是把别人出事当成了“运气不好”。有人出事了,有的同志就喜欢茶余饭后议论,认为别人蠢,认为别人是运气不好。我看这些同志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对,关键不是别人运气好不好,而是根本就不应该去做那些违纪违法的事。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收了别人的钱财,就等于领到一张卖身契,成为别人控制的傀儡,稍不顺其意,他就可能威胁你、举报你,法律之剑就在头上悬着,惩治之网就在身边张着,夜路走多了,就会碰到鬼,哪有什么“好运气”呢?所以,如果没有深入总结别人的教训,没有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没有从主观世界深挖根源,就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受到深刻的教育,从而避开前车之覆的老路。那些敢于送钱给你的人,也敢于送钱给别人。我说句不太恭敬的话,这种人就像一颗满身引线的地雷,随时都可能“爆炸”,他一“爆炸”,必然殃及你被查、被处理。任何信誓旦旦的誓言都是谎言,不仅会把你说出来,而且一定会把他所知道的你的事全说出来。

  四是把自己的付出当成“索价筹码”。现在的公务员确实工作辛苦、艰苦、清苦,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有时工作起来是“5+2、白加黑、雨加晴”,大多数公务员都能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但也有一些同志有功劳就伸手,把自己的付出当成“索价筹码”,这就很危险了。有的人做了一点事情,就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就应当有所回报,应当按“劳”取“酬”,把得点外快、收点红包礼金、拿点土特产品当成心安理得的事。不知不觉中,你向别人索价的筹码,慢慢变成了自取灭亡的一颗定时炸弹。有人编了一段顺口溜说,“当了处长想当厅长,赚了百万想赚千万,人心不足蛇吞象,堕落皆因太贪婪”,这几句话辛辣味很浓,道理也很深刻。人生就像驾驶汽车,欲望是油门,知足是刹车,没有油门就没有动力,只踩油门肯定要出问题,关键是要踩得住刹车,只有操控有度、驾轻就熟,车子才能行稳致远。

  三、党员干部出了问题令人痛心,但要“亡羊补牢”,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

  这是今天我们上课最终的目的。问题已经出了,但是要“亡羊补牢”,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是要经常抓、长期抓。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制度健全,但范围宽泛、约束软化的问题。在反腐倡廉方面,我们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制度、规范和措施有不少,但部分制度过于宽泛,监督乏力,约束软化。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在制度行得通、做得到、能管用上下功夫。要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深刻剖析近年来厅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进一步研究XXX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与规律,选择那些最重要、最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突出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和归集,力求各项制度更加具体明了而不模棱两可,于法周延而不相互抵触,于事简便而不繁杂琐碎。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制度执行,从严执纪、铁面执纪,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让违反制度者付出应有代价。

  二是在监督管理上,要重点解决虽然程序不缺,但谈心谈话碍情面、主动提醒怕得罪人的问题。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破窗理论”,说的是:一栋楼房在第一扇窗户被打坏之后,如果不及时修复,会引起连锁反应,招致更多的窗户被打坏。因此,要保护好更多的窗户及整栋楼房,及时发现和修补第一扇被打坏的窗户极为重要。现实生活中,我们监督不力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没能及时发现“第一扇窗户”被打坏,或者发现了但并没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往往是整栋楼的窗户被打坏了并发现了破坏者,相关监督部门才上去处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定要把工作重心前移,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大胆放手工作,敢于向潜规则叫板,既要有“火眼金睛”,善于发现腐败苗头,主动提醒帮助同志,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尽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铸成大错;又要做“黑脸包公”,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毛病马上医治,决不能因初犯而“下不为例”,决不能因恶小而“以观后效”,决不能因位高而“网开一面”。单位领导要职能部门要解决“留情面”、“不较真”的问题。在我看来,“留情面”等于留隐患,“不较真”就等于不关心干部,放任干部出问题。有道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为了帮助同志,提醒、谈话,甚至内部处理、诫勉,都可能会使人红脸、出汗、难堪,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甚至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但这总比从量变到质变、接受组织查处甚至法律制裁要好得多,也不至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

  三是在廉政教育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场面隆重,但“雨过地皮湿”、用形式主义对付形式主义的问题。开展廉政教育,是筑牢思想防线的有效途径。从目前来看,我们的廉政教育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真正使教育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起到潜移默化、正本清源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组织参观案例剖析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在押职务犯罪人员忏悔、看在押职务犯罪人员劳动改造等活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尤其要多抓一抓我们身边的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同志们认识到教训就在身边、危险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进一步增强XXX干部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我们有许多同志在廉政教育、案例剖析时,也信誓旦旦、言之凿凿,但就像“雨过地皮湿”一样,似乎有点效果,却停留在表面,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甚至用形式主义来对付。比如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落马前夜,还大谈“自我批评辣不怕,相互批评不怕辣”,根本就没有触及到他们腐败问题的实质。

  四是在用人导向上,要重点解决虽然口号叫得响,但还是守规矩者清贫、老实人吃亏的问题。“老实”是对一个人的评价,也是褒奖。然而,在当下一些人眼里,说某某人是个老实人,潜意识里是在蔑视和嘲笑这个人“玩不转”、“吃不开”。有的单位“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口号叫得很响,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清正廉洁的干部没有及时得到重用。这种不正确社会舆论和导向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起码在我们XXX,决不能让这样的风气“有市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所谓的“老实人”,往往是那些心怀敬畏、遵纪守法的人,当然也不是木纳、一言不发、无所作为的人。既要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又要规规矩矩。而那些出了事、犯了错误的,往往是那些思想活络、目无法纪,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不老实人”。今后,我们一定要更加旗帜鲜明地尊重老实人、保护老实人、使用老实人。XXX要建立完善一套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选人视野上聚焦老实人,从评价机制上鉴别老实人,从考核体系上突出老实人,用制度把老实人评出来、选出来、护起来,真正让老实人叫得响、站得住、吃得开。我希望大家胸怀宽一点,全局观念强一点,把事业干好,形成一个总体上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导向。

  四、XXX的同志要主动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镜子,不断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

  从近年来XXX发生的腐败案件看,这些领导干部腐化变质,无一例外都与放松个人修养密切相关。XXX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把加强个人修养看作是一辈子的任务,一辈子的功课,以良好的修养铸就防腐拒变的“金刚不坏之身”。

  一要明理修德,精神不能“缺钙”。

毛主席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它是一种思想信仰,是一种品格修养,是一种道德理念,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气概情怀。广大群众对我们XXX干部是尊敬的,或者说是高看一眼的。如果XXX干部精神追求标准比他们没有提高一分、行为规范要求没有比他们严格一点,那群众就会看不起我们,也会看不起政府。因此,XXX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个人修养,补足精神之钙,始终保持那么一股蓬勃向上的朝气、攻坚克难的勇气、奋发有为的锐气。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锤炼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实践能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的事业中去,把满腔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要敬畏权力,公权不能私用。《左传》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宋国大夫正考父,是三朝元老,对自己要求很严,在家庙鼎上铸下铭训:“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意思是说,第一次提拔后要低头,再次提拔后要曲背,三次提拔后要弯腰,平时连走路都要靠墙走。一个古代官员尚能做到对权力如此谦卑敬畏,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权力受之于人民,对权力的敬畏更应该发自内心。尤其对XXX的同志而言,虽然没有审批的权力,但协调权、督办权、办文办会权,都是公权力,没有私人权力。别人有求于你,不是对你这个人,而是对你这个位置,对你暂时代表的公权力。以权为公,秉公办事,就是为民服务,要受到褒扬;以权为私,徇私枉法,就是腐败和犯罪,要受到惩处。任何“掩耳盗铃”不过是黄粱一梦。因此对待权力一定要有一种怕的感觉、有一种畏惧的思想,在这个方面始终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要防微杜渐,小节不能小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大家别看一个节收一两千元现金红包、收一点烟酒、收一点土特产,但若干年累积起来,那也不是个小数。俗话说,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相信大家都看了原南京市委书记季建业《我的悔过书》,我觉得写得很真切,其中讲得最多的就是自己没有管住小节,认为平时犯点小错误不打紧,结果积小错成大错。“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XXX的党员干部一定保持高度警醒,坚决筑牢思想之堤、行为之堤,克服“小节无妨”的侥幸心理,不以“下不为例”为自己的过失和错误开脱,时刻慎言“小道理”,谨防“小意思”,警惕“小场合”,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要严守法纪,底线不能触碰。法律是约束所有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一旦逾越了法律、纪律、道德的底线,就是从量变到质变,整个人就变了质,就要受到惩罚甚至牢狱之灾。XXX位置重要,决定了我们必须以更严格的要求来讲法律、守纪律。大家要记住,法规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等,都是原则,都是高压线、红线、底线,都不能碰、不能闯、不能过,否则,受到伤害的不仅是自己本人,还有家人、所在单位。俗话说万事严中取,一处弛则百处懈。我们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五、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送大家几句话,希望与XXX的同志们共勉。

  这是我从基层走来,从政多年的一些真实感受,或者说是自己对人生的几点感悟,是肺腑之言,与大家共勉。

  一是关系靠不住,组织最可靠。有的人认为:“关系就是生产力”。在他们的思想体系里,关系就是资源,关系就是财富,只要学会了“搞关系、钻圈子”,左右就可以逢源,上下就可以通气,办任何事就会“一路绿灯”,不该办的事也能办,办不成的事也能成,“关系”成了一种价值,一种可以夸耀、值得追求和令人羡慕的东西。但关系是动态的、变化的,今天和你关系很好的人,明天可能和你关系不好,世界上最难处理的就是人际关系,最不可靠的也是人际关系。不要认为有后台、有靠山,就可以摆平一切。那些一门心思拉关系、套近乎、搞钻营的人,往往会被关系网住,甚至被反噬其身。相反,组织是稳定的、牢靠的、坚强的。组织有一套严密的运行体系,是没有什么人能够摆平的。组织是不会放过那些违法违纪的人,也不会亏待那些为人民做出了贡献的人。在以关系为主的社会里,只有对忠于组织、相信组织,才是冲破一切关系、获得更自由广阔空间的最好通行证。

  二是权力靠不住,制度最可靠。权力不是永恒的,而是一时的,你在这个岗位上有这个权力,你离开了这个岗位或者退休了就没有这个权力。权力还是把双刃剑,驭之有道,控之有方,就可以做权力的主人,成就一番事业;为权所累,为权所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变成权力的奴隶,被权力所害。有一副对联说得好:“权为民用,纵然是清风两袖,自当流芳百世传佳话;利于己谋,即便有豪宅千顷,也会遗臭万年殃后人”。权力是“风光”与“风险”并存,可以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可能有拉拢腐蚀、就可能有陷阱。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而制度是最可靠的,能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规范、约束、制衡权力,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我们的每一项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自己。

  三是朋友靠不住,自己最可靠。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谁是良朋益友, 谁是貌合神离,谁是包藏祸心,心里应该有杆秤。一个领导干部拥有某种权力之后,这样那样的“朋友”便纷至沓来。这些所谓的“铁哥们儿”、“发小”、“至交”、“闺蜜”们争先恐后、想方设法地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让你陶醉在灯红酒绿之中,让你权为他所用,利为他所谋。但每当“东窗事发”时,检举揭发得最坚决、最彻底的,恰恰是这些平时关系最铁的“好朋友”。什么歃血为盟,什么喝血酒等等,都是假的。会开车的人都知道,驾驶员在危险时刻,会本能地保护自己,不是保护别人。还有一个理论是“下水救人的人容易淹死”,因为被救者出于本能会剧烈挣扎,在失去理智时,即使是根稻草他也会死死地拽住,救人者就会被拖得精疲力竭、直至淹死。所以,到了关键的时候,每一个人只会保护自己。谁能保护你,谁最可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任何教育代替不了自我教育,任何法律代替不了自律。我们XXX的干部,平时一定要增强一点戒备心,择善交友,谨慎交友,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关系;保持一份平常心,珍惜现有岗位,正确对待名利,把更多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四是侥幸靠不住,不为最可靠。侥幸心理要不得,高压线触不得,顶风而上使不得,中央反腐的决心低估不得。侥幸与不幸之间的距离很近。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狐狸再狡猾总会露尾巴。在这里,我奉劝同志们,勿存侥幸思想,勿拿政治生命去冒险,勿拿个人前途、幸福开玩笑,否则只会自挖陷阱深埋其中,最终会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成为别人的谈资和笑料。要常怀警醒之心,切记那两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有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清白做官、老实做人、干净做事,才能远离不幸,永保幸福平安。同志们,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中国古人有四句话:酒香夺志、色满销魂、财迷心窍、气断江山。古人将“酒色财气”作为人生四戒,要求世人严于律己,不可沾染,以防颓废堕落断送前程。希望XXX、研究室的每位同志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爱惜自己的荣誉,善待自己的家人,自觉保持清正廉洁,使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志向、一种品质,在人生旅途上走得更稳当、更踏实,在共筑中国梦的时代潮流中去努力实现个人的梦想成真、人生出彩!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党课讲稿篇6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2、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保障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强调“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这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以上事实说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及时掌握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防止错误心理。

  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前些年,“高官”腐败案件、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法违纪案件,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经济热点部位的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近两年,腐败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趋势:

  一是腐败“年轻化”。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随着干部的年轻化,腐败案件中的70、80现象也逐渐显现。35岁左右的干部目前已经成为职务腐败的高发群体。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就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这名年轻有前途的干部被眼前的成功自我陶醉,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惋惜;

  二是腐败“日常化”。或者称为“潜规则化”,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按照默认的某种行为方式行事的潜在的游戏规则,具有秘密、潜在、默契、未作正式规定却心照不宣等特点。医生开刀拿红包,采购人员拿回扣等等,甚至教育系统不断提高的赞助费都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次厅直个别单位的腐败问题,起因就是当事人将款项存入银行后,为了表示感谢,银行按照“惯例”按照比例为当事人提成。这种看似“潜规则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三是腐败“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一些腐败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案情更加复杂。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有的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或国有土地出让的机会,将国有资产或资源贱卖给亲戚朋友;有的本人或通过家属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从不法商人那里获取住房、小汽车等,进行权钱交易;有的通过洗钱将赃款转移境外后出逃,有的通过操作股票、期货来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

  四是腐败“家族化”。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表明很多腐败分子越来越注重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和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往往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案后有攻守有同盟。腐败的群体中,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二奶。中央查处的震惊全国的“陈良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其牵扯的涉案人员之多,身份之全令人咂舌。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关于腐败的大案要案,我们了解很多。但是有“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四是“下不为例”的心理。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腐败现象往往一念之差,得饶人处且绕人”。主要表现在:在形式上,以人治带法治,某某领导说了话就避重就轻、从宽处理;从表现上,宽严不一,处理起来没有说服力,经不起推敲;从结果上,以罚代之、一罚了之,给予经济处罚,谓之“创收”。这些就导致执法执纪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只触肌肤,不伤筋骨,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

  五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这几年,我们交通系统连续出现腐败案件,对交通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我们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交通人是好的,我们还有着陈刚毅、王静等一大批勤政廉政的交通楷模,腐败分子永远只是海中一粟。

  以上谈到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引起重视的,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力度。

  胡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党风反腐倡廉建设既不是一、两个领导的事,也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全员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要求,全省交通系统今年开展了“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处党委对这一活动已经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支部、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借这个机会,我想再提几点原则性要求:

  一是要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比如:随着“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确实为支农惠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钻政策的空子逃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对我们的征费人员来说,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甚至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还有最近的油料紧张的问题,就出现了加油站人员利用加油服务索要“小费”的现象。诸如此类,我们都要及时预见问题的发生,及时制订相应的检查和监督的办法,把工作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于事无补。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准确的讲,就要通过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讲话、法规以及党章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历史教育影片,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地提高综合素质,用好的知识充实自己,让自己有更高的境界、更好的修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敲响廉政警钟。

  三是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廉政合同制等管理制度,推进施工单位履约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廉政共建运作模式和机制。

  四是要加大监督,提高工作的参与性。要坚持和完善六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给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个重点督促落实。要吸引社会监督,比如这次荆宜支部广泛地聘请行风监督员,在社会上造成了积极的影响。有必要推广这种做法,并定期走访寻求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说话,形成各级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氛围。

  五是从我做起,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开展的效能建设和“两个讨论”、“两个活动”,都是抓住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点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比如当前的维稳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对老河口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必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其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思考本职工作,努力创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我处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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