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近期党建工作提示(党建办.9.11-2),供大家参考。
近期党建工作提示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1.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间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要注重规范程序、创新形式、增强活动仪式感;要结合脱贫攻坚等工作实际准备和创新活动内容,做到内容贴近群众需求、发展需要,切实增强活动实效;要严格规范活动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完整。各乡镇(街道)次月 3 日前要将上月辖区内所有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图片发区委组织部指定邮箱和 QQ 群。
2.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按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结合重大节庆、民族节日、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等策划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活动取得实效。所有村和社区都可以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丰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工作方案》(七星组通〔2018〕9 号)文件精神,申报活动经费。
3.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要与区直机关工委做好对接,切实整改机关党建“两张皮”的问题。区直机关工委要参照乡镇(街道)党组织生活动态跟踪考核的方式,将机关党支部的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动态跟踪考核。
二、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1.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工委、区委非公党工委、区委
教育党工委、区委卫计党工委、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下属党支部逐个对照《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七星党发〔2017〕19 号)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自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困难,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迅速组织整改,10 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2.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建设“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好学习培训、加强推广应用,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评议和考核管理。
三、服务阵地建设工作 1.2017 年有服务阵地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要在 10月底完成村级阵地工程验收,并规范收集验收资料报区民政局。工作中存在困难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请及时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做好工作对接。
2.10 个街道,要认真排查梳理辖区社区服务阵地管理使用情况,9 月底前向区委组织部报送村级服务阵地功能室使用时间安排,区委组织部将在 10 月份起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四、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
1.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要按照年初党员发展工作指标计划,加强工作调
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党员发展任务。
2.开展工作排查,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清理,并自查自纠,10 月底完成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清理在村级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的情况,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由上级党组织完成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工作,11 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培训学时任务,并建立培训工作台账。
4.党费收缴从今年起按月收缴。上级下拨党费,按规定用途、按程序进行使用,9 月底前完成。
5.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9月底前向区委组织部上报工作方案(计划)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创新形式、加大力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加强党员信息台账规范管理,对党员人员有增减、信息有变动的,要及时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6.立即自查自纠,对辖区远教站点进行规范管理,对管理人员变动的,请及时做好调整,对存在的问题要安排专人及时整改,9月16日前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站点管理员信息台账。
规范收集资料,做好迎接中组部对我市《2014-2018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的工作督导检查。
五、机关、国企和非公党建
1.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要在 9 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调研
工作,进一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明确需要纳入台账管理的企业名单。
2.开展摸底排查,对在单位工作 6 个月以上,未转接组织关系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员,相关企业、村、社区要督促指导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当前的工作单位,10 月底前全面完成。
3.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要在 9 月底前进一步组织排查核准当前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工作力度,确保非公领域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
4.10 月 15 日前,完成非公领域和国有企业党建指导员培训工作。
六、城市社区工作 1.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形式还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与脱贫攻坚结合不深等问题,进一步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大力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工作。相关单位要建立在职党员报到服务工作台账,实行规范管理;区直机关工委和乡镇(街道)每月月初 5 号前要将台账报区委组织部。
2.积极创新社区党建工作,各街道要大力推广碧阳街道“邻支部”党建工作特色经验做法,明确试点社区并开展工作,10 月底前上报区委组织部。
七、农村党建工作 1.各乡镇(街道)9 月底前,按照党组织设置的审批程
序,全面完成新设置党组织的审批和相关手续、材料,完善新设置党组织班子配备的有关工作资料。
2.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全面完成易地移民搬迁点党组织组建工作,并督促党建指导员积极发挥作用,确保9 月底前,易地移民搬迁点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加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调度,督促镇村有关领导干部熟悉后进村党组织整顿的相关情况,组织后进村按照各级要求强化措施抓好集中整顿。
4.要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凡是副支书等其他村干部主持工作的,要尽快配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辞职的,要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5.认真抓好“三回一派”工作,9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全面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6.驻村人员更换、退出、调整包村等,需上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各乡镇要按照区委要求,加强对驻村工作人员的管理,让他们切实发挥作用。